日報

「東方之星」號沉船報告公布,係災難事件船體合規範

刊登於 2015-12-31

2015年6月5日,救援人員翻沉的「東方之星」遊輪打撈出水。攝: ChinaFotoPress/ChinaFotoPress via Getty Images
2015年6月5日,救援人員翻沉的「東方之星」遊輪打撈出水。

6月1日21時30分,隸屬於重慶東方輪船公司的「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中游湖北監利水域發生沉船事故,共造成442人死亡,僅12人成功獲救。

時隔半年後,中國國務院於12月30日批覆了「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調查報告。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是由突發罕見的強對流天氣——颮線伴有下擊暴流——帶來的強風暴雨襲擊導致,屬於重大災難性事件。

調查組認為,「『東方之星』號客輪抗風壓傾覆能力雖符合規範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此次遭遇的極端惡劣天氣」。調查組同時指出,「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建議「對船長張順文給予吊銷船長適任證書、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司法機關對其是否涉嫌犯罪進一步調查」;而由於當班大副劉先祿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建議免於處理」。

調查組稱有43人對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負有責任,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包括企業7人,行業管理部門、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36人,其中,副省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14人。

那時事故調查報告沒出,我們覺得(錢)拿的不明不白。而且名義是補償款,不是賠償款。作為家人來講,我們不是為了要錢,而是為了知道真相。

遇難者家屬李建國(化名)

「東方之星」沉船事故令數百個家庭承受喪失親人的痛苦。8月底,各地政府實行「同船同命同價」,針對每位遇難者發放82.5萬元的「政府補償」,旅遊責任保險及船舶保險另計。

據搜狐網報導,有遇難者家屬發現旅遊協議中寫明有20元被用來支付保險費用,但旅行社為遊客在太平洋保險公司夠買的保險卻只用了5.7元,決定對旅行社和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也有遇難者家屬表示,一些地方的民政局仍有很多無人認領的遺物。他稱曾誤領一台數碼相機,裏面有一位笑容可掬的老先生的照片。他將相機還到民政局,半個月後發現仍未回到失主手上,自己感到失望之餘,用2個小時就在網上找到了那位老先生的家屬。

對於官方此前遲遲未公布調查結果,多次去社區詢問也只能得到「等官方消息」的回覆,不少遇難者家屬已將親人的下葬時間推遲到2016年的清明節。他們認為,事故原因不明,親人的亡靈無法安息。

12~13
調查組報告顯示,「東方之星」號客輪受下擊暴流襲擊,風雨強度陡增,瞬時極大風力達12至13級,1小時降雨量達94.4毫米。而經試驗和計算,該船遭遇21.5米/秒(9級)以上橫風時,或在32米/秒瞬時風(11級以上),風舷角大於 21.1°、小於156.6°時就會傾覆。

聲音

我們不要多少賠償,只要你能解釋清楚,(保險金額)20元和5.7元的關係就可以了⋯⋯如果出事情的是我,估計我媽已經過不下去了,為了他們,我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遇難者家屬王博華(化名),已從公司辭職

就是想盡快知道結果,無論責任方在誰,他們欠一個道歉。

遇難者家屬李建國(化名)

拖了半年,在2015年最後兩天公布結果,之後必將迅速淹沒慶祝新年的喜慶氣氛中,這日子選的也是用心良苦啊。

中國網友

「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

「東方之星」號客輪隸屬於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於1994年建造,屬於長江普通旅遊客船,船長76.5米,型寬11米,型深3.1米,核定乘客定額為534人,並有足夠的救生衣,吃水深度2.5米左右。輪船共有534個艙位,其中一等艙44個,二等艙184個,三等艙306個。客輪最初是按普通班船設計建造的,為平頭兩舷全通走廊船。為完善遊船的功能以迎合市場需要,客輪曾在1997年和2008年兩次被改造,改造後平頭變為尖頭,船體加長了11米,兩側全通走廊被取消。翻沉客輪共載有456人,其中旅客405人,船員46人,導遊5人。船上乘客多為上海協和旅行社組織的「夕陽紅」老年旅遊團成員。405名旅客來自中國七個省市:江蘇204人、上海97人、天津43人、山東23人、福建19人、浙江11人、安徽8人,最大83歲,最小3歲,以六七十歲的老年乘客居多。事件共造成442人死亡,僅12人獲救,是自1949年1月27日「太平輪」在舟山群島海域的白節山附近與一艘載着2700噸煤炭及木材的貨輪「建元輪」相撞沉沒以來中國發生的最嚴重的船難,也是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一起內河航運翻船事件,之前是1975年8月4日發生在珠江容桂水道的「八四」海事撞船,造成442人死亡。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新華網搜狐網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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