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1時30分,隸屬於重慶東方輪船公司的「東方之星」號客輪,在長江中游湖北監利水域發生沉船事故,共造成442人死亡,僅12人成功獲救。
時隔半年後,中國國務院於12月30日批覆了「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調查報告。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是由突發罕見的強對流天氣——颮線伴有下擊暴流——帶來的強風暴雨襲擊導致,屬於重大災難性事件。
調查組認為,「『東方之星』號客輪抗風壓傾覆能力雖符合規範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此次遭遇的極端惡劣天氣」。調查組同時指出,「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其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建議「對船長張順文給予吊銷船長適任證書、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司法機關對其是否涉嫌犯罪進一步調查」;而由於當班大副劉先祿在事故中不幸身亡,「建議免於處理」。
調查組稱有43人對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負有責任,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包括企業7人,行業管理部門、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36人,其中,副省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8人,縣處級幹部14人。
那時事故調查報告沒出,我們覺得(錢)拿的不明不白。而且名義是補償款,不是賠償款。作為家人來講,我們不是為了要錢,而是為了知道真相。
「東方之星」沉船事故令數百個家庭承受喪失親人的痛苦。8月底,各地政府實行「同船同命同價」,針對每位遇難者發放82.5萬元的「政府補償」,旅遊責任保險及船舶保險另計。
據搜狐網報導,有遇難者家屬發現旅遊協議中寫明有20元被用來支付保險費用,但旅行社為遊客在太平洋保險公司夠買的保險卻只用了5.7元,決定對旅行社和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也有遇難者家屬表示,一些地方的民政局仍有很多無人認領的遺物。他稱曾誤領一台數碼相機,裏面有一位笑容可掬的老先生的照片。他將相機還到民政局,半個月後發現仍未回到失主手上,自己感到失望之餘,用2個小時就在網上找到了那位老先生的家屬。
對於官方此前遲遲未公布調查結果,多次去社區詢問也只能得到「等官方消息」的回覆,不少遇難者家屬已將親人的下葬時間推遲到2016年的清明節。他們認為,事故原因不明,親人的亡靈無法安息。
來源:新華網、搜狐網、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