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麗群:活得像一片口香糖

有陣子我常嚼口香糖,完全是為了找件廢事做着,咬牙切齒地對付時間,把白茫茫的分秒嚼出空蕩蕩的甜。
台灣

【黃麗群專欄|食與物】說些微不足道,卻讓人遭到全面圍繞的事。

設計:Tsengly / 端傳媒

這是不解煩渴也不止飢的東西,不冷不熱又不天然,無所謂滋味,自作自受一點津液,連街路的小食也算不上。事前知道它始終是空虛,事後唾吐無所置用的渣滓,不足稱為小物。非食非物,沒有什麼人,也沒有什麼時間與場合,必須對這件事認真,永遠不必認真,像忽然被鬼神夾入睡眠資料中一層墊檔的夢。口香糖就是這樣比小更小比瑣碎更瑣碎的事,小道中的小道。

偏偏就想講這樣的事。雖然女性談細瑣又質地偏於軟的題目,格外容易被雙倍地嗤之以鼻;雖然身屬一個把強鄰黑影當被子蓋的國度,還嫌小確幸小確幸地被譏嘲得不夠嗎,自己都感受頹唐。

然而一切也正是為了它的不當一回事,為了它命中註定面對威勢的犬齒咀嚼,為了它本質裏一種大費周章的涼甜虛空,為了它有種很小很拮据的柔軟與延展;為了它在可觀的產值中(台灣這樣彈丸之地,每年十幾二十億台幣地吃着,北美及至數十億美金),包含一種極端的意義上的廢。

種種種種,常覺得自己活得像一片口香糖:例如說,就算一覺醒後,再沒有這東西,都完全不影響世界演奏他的進行曲吧,《不可能的任務》裏的口香糖炸彈就換做一副隱形眼鏡,80年代台灣橫空出世的意識形態司迪麥廣告改成銷售衛生紙也並不違和。個體的命運就是這樣的事。

像口腔肌肉的拋棄式跑步機似的,口香糖也跟健身房一樣徹底表現當代生活閒置與棄置的一面。它的各種豐富都不為提供生存熱量而存在,不為味覺的細緻審美而存在,不具備菸草或檳榔的刺激性,它最接近加法的兩個效果都來自於減法的抵消:抵消不宜的體味,以及存在的無聊。特別在於無聊。有陣子我常嚼口香糖,完全是為了找件廢事做着,咬牙切齒地對付時間,把白茫茫的分秒嚼出空蕩蕩的甜;戲劇也常利用這啪嘰啪嘰做無用功的小細節演繹某類活得輕慢的角色。那是出於無奈的輕慢。挪威哲學家Lars Svendsen說無聊是現代人與現代性的「特權」,18、19世紀之前,如果不是僧侶或貴族,如果不具備相當的物質與階級基礎,想體驗生存的無聊感都還沒有你的份。所以人類嚼食藥用樹膠的歷史固然久,但20世紀開始化工大量生產的口香糖,才完全是這時代眾多世人(當然包括我)「吃飽閒着」濃縮的形象代表。

但據說過去五年,美日等地的口香糖銷量忽如懸崖落馬,一山還有一山低。是大家忽然精神健醒了嗎?忽然就唇齒芬芳了嗎?好像也沒有。新聞報導將其歸納為某種奇異的第一世界現象,「在崛起中國家如中國與巴西,銷量持續成長,但已發展的先進國家裏,嚼食口香糖的習慣似乎一去不回」,有個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推論是:口腔芳香用品之變化與發達,侵略了口香糖曾在21世紀初達到最雄強的市場。但我也懷疑有原因是智慧手機讓對抗無聊這事出現更大的精神位移,如果回頭參照,例如美國吧,過去五年智慧手機在全美成年人口裏的持有率,恰從2011年的35% 直升到2014年的68%,平板裝置由2010年的3%暴漲至45%。推播,小遊戲,照片,6秒影片,新聞快訊,即時通信,社群媒體通知,都是源源不絕虛擬即棄一時口甜的小膠塊,無差別堵塞着你有用與沒有用的時間,照道理而言,現代人存在的無聊自此不該再成問題了吧。照道理而言。

不過現實中能擊退惡的往往不是善而是更加的惡。制伏無聊的,原來也不是重新繪製意義格線,而是更龐大更擅於裝忙的紊亂,是鞭炮般喜氣洋洋的索然,資訊抽搐的電脈衝成為它自己的永動機,從此沒有最無聊,只有更無聊。

吃剩的訊息渣,嚼過的口香糖,令人最沮喪部分在於那結果。變成灰的。僵硬了。光滑渾圓吐出來被指尖捏出髒髒濛濛的指印,像銷量下滑那樣都代表第一世界裏小奸小惡、不必發動同情的煩惱。把它沾結在小女生的長頭髮上,補習班的長桌底下,公園椅子,最爛是計程車門內側開門把手旁那個着力的小凹槽裏,有次這樣黏到手上,頓時竟有點開悟似的,好像愈介意雙手衛生的人就愈容易招來髒東西。西雅圖有個讓我感到超級可怕的觀光景點,是90年代以來無數觀光客紛紛將嚼過的糖渣黏在一堵街牆上成為獵奇觀,七彩十色,刻意為之的牽扯線條,遠看是有點像一幅Pollock,光看照片都令人神經質幻覺出異味或覺得要被傳染流行性感冒。這種因人我親疏體感界線產生的嫌惡心很有趣,乍想理所當然,但絕對不理智,我們總直覺陌生人的體液必然比自己更穢惡,更危險,更多一點細菌,事實卻當然未必。科學知識因其客觀有據,反而有助於鞏固許多不怎麼科學的主觀信念,似乎是說,人的各種道理最後總會歸結成一種沒有道理。

像一直吃着每一種口味都有模有樣的口香糖。然後又一直吐掉。

這樣一說,忽然記起其實也有件這樣的事。很久沒想起來了。

多年前我與G初識,在市區進行誤點的晚飯,大雪沉重之夜,人們都留在家,酒館整晚又鈍又慢像一條冰河,漢堡玉米片捲心菜沙拉吃得人很呆滯,便說不如開車去附近郊山小丘看看雪跟林子。離開卡座時我一邊纏繞圍巾,一邊看見G經過櫃檯向酒保小聲要一片口香糖。

此前他並沒有這習慣。那瞬間我腦子有點閃爍,好像知道了什麼其實也不太知道的事,暖氣烘得我昏頭昏腦地就跟在後面接着也討了一片。

很奇怪,下雪時大自然特別地嚴肅,星月遠遁,鳥獸息交絕遊,松樹們都立正,天地有迎接的氣質。山裏許多路段不備照明,必須開遠光燈,平時宏亮的光線此時幾乎是竭盡全力,非常困難推開一路瀝青那樣黏稠的黑夜,車子經過又流攏回來。我不記得在那條路上聊過什麼或電台放了什麼音樂,但記得前後與對道一輛車都沒有,記得口香糖一點一點糖質放盡,一秒一秒萎縮成小小的死膠。在舌根作梗,口感討厭。

因為實在太暗,最後只能遇見稍微開闊的地方就隨便停下車,一側是白雪覆蓋的黑林子,一側在遠景中飄飄蕩蕩是城區一角燈火。半認真討論有沒有可能一隻鹿跑出來的同時,也就非常自然地親吻了。那是彼此認識接近後初次的吻。或許是雪天氣也或許是檸檬薄荷留下的嗅覺,一切很安寧,很悠久,很不複雜。如果吻這事也有什麼最抵本真的理型(像法國那個世界公斤原器Le Grand K),那我想這個很接近了。

當然,你大概也像我一樣,看見他傾身從酒保手裏抽一片口香糖的時候,已經猜到G已決定要在這個晚上親吻女孩,渾渾噩噩跟着要一片,也是直覺提出了回應。這漫長綢繆的先行。我想,如果當時拿來的是口氣清新錠,口含片,或是紅白條紋的薄荷硬糖,甚至是時髦餐廳洗手間裏常備的迷你漱口水(可怕!),一切就會非常非常地不對勁。必須是口香糖。

看起來,若是一覺醒後,真的再沒有這東西,也會有點迷惑悵惘。

日後,雖然不是沒有一些折騰,再過後仍能做朋友。上次見面,都老很多,雖然還沒完全變成渣滓,畢竟大家又是被多咀嚼咬磨了幾年,人生的甜份再低了一點。一個中午約去吃了意大利菜,都是香料與蒜與橄欖油,餐後送上來那種薄荷味涼口硬糖,不過是藍白條紋。我們邊散步邊拆開來吃,我莫名感到有趣,微笑了,走了一段,擁抱作別,說下次見下次見。

然而這也又是幾年前的事了。

我常夢見自己回去那城那國家,劇情套路都是一陣鬧樂亂忙半天,等到離開前夕才拍腦袋想到應該打個電話給G告訴一聲我來了,但已沒有時間見面。重播的夢境我一般有自己八九不離十的梳理,唯有此件,不解其意,黏在腦葉夾層,揪不完全乾淨,放着不理讓它自行乾燥,又些許不自在。有過的事大多為難,除非像西雅圖那堵牆髒得令人生理性地本能起噁心,那麼,真可以說吐就吐的,真可以一口吐乾淨的,其實並不很多。活得像一片口香糖,放棄營養的責任,帶着錯覺的清新,講起來好輕好輕,但若深究到底,真正去深究到底,也是不那麼容易的吧。更何況,又在這半哀半樂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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