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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器與安全軟件的戰爭:搜狗訴奇虎案二審改判

刊登於 2015-11-19

11月17日,搜狗公司訴奇虎360公司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宣判,判決奇虎須賠償搜狗經濟損失10萬元。端傳媒攝影部/設計圖片
11月17日,搜狗公司訴奇虎360公司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宣判,判決奇虎須賠償搜狗經濟損失10萬元。

11月17日,搜狐旗下的搜狗公司訴奇虎360公司不正當競爭案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宣判,該院認定奇虎公司提供的關於搜狗瀏覽器存在安全漏洞的證據有效,因此撤消一審法院作出的「奇虎詆毀搜狗商譽,應消除影響並賠償30萬元人民幣」的判決;但裁定奇虎在其360瀏覽器發布「搜狗瀏覽器泄露用戶信息」相關消息的行為則構成不正當競爭,須賠償搜狗經濟損失10萬元。

該案已持續發酵長達兩年之久。2013年11月,奇虎公司的安全軟件「360安全衞士」發現搜狗瀏覽器存在漏洞,會導致支付寶、銀行帳戶等重要信息泄露。360安全衞士隨後通過官方微博、彈窗消息等多個渠道向用戶發布該消息,並提示用戶修改密碼。搜狗公司則堅決否認漏洞的存在,並發文指責360蓄意抹黑造謠。

在雙方戰火進一步升級後,搜狗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奇虎不正當競爭。今年2月5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公司「未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搜狗瀏覽器安全漏洞確實存在,其通過多種方式發布該信息,已超過向公眾提示風險的必要,構成詆毀他人商譽的行為。

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未就搜狗瀏覽器作出認定,一審法院直接推定該中心認定搜狗瀏覽器不存在涉案漏洞顯屬不當,應該予以糾正……通過相關操作步驟,操作者可以獲得該搜狗瀏覽器所登錄過網站的網址、用戶名和密碼,這一證據可以證明該版本的搜狗瀏覽器在使用中存在泄露用戶信息的事實。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

一審宣判後,奇虎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去年11月才成立、集中管轄原北京市各中級人民法院負責的知識產權案件的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該院認為,搜狗公司主張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應分為兩類:奇虎通過自身網站、微博、安全軟件的使用過程中發布相關信息,以及在其360瀏覽器卸載過程中發布信息。對第一類行為,該院認定奇虎公司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屬於不當競爭;而對第二類行為,該院認為,奇虎公司此時的身份與搜狗公司同屬瀏覽器服務提供者,在同類產品中向用戶發布涉案信息,則違反了商業道德,應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

兩家公司之間的官司遠不只這一件。今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搜狗因在上述事件中發表詆毀文章,應賠償奇虎經濟損失30萬元並連續30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同月宣判的另外一起案件中,360安全衛士因惡意攔截搜狗瀏覽器默認設置,被北京市高院終審判處510萬元巨額罰金,創下該類案件的最高倍償紀錄。

18
自2010年起,奇虎公司與百度、金山、騰訊、搜狗等中國互聯網公司之間,有媒體公開報導、影響較大的訴訟案件至少有18起。

聲音

在安全領域,用戶是寧可信其有。安全是挺容易用來恐嚇的一件事。

搜狗 CEO 王小川

搜狗瀏覽器爆重大漏洞,用戶應立即修改網銀、支付寶密碼;搜狗瀏覽器大面積泄露網銀、支付、電商、企業內網帳號密碼。

360安全衛士2013年11月的彈窗提示

360安全衞士抹黑搜狗,炮製史上最惡劣造謠事件。

搜狗於2013年11月發表的文章

搜狗可真逗,用彈窗的形式反訴360彈窗。你們真的夠了!我都不用了,兩個都卸!

微博網友@有妖氣李順強

中國的知識產權法院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法釋〔2014〕12號),自2014年11月3日起實施,其中明確了將成立的這三家知識產權法院的案件管轄。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揭牌,開始履行法定職責,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家知識產權法院,也是中國內地歷史上首家知識產權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集中管轄原來由北京市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審理知識產權行政案件為主,兼顧知識產權民事案件。該法院既是一審法院又是二審法院,既是初審法院又是上訴法院。(資料來自维基百科)

來源:新浪科技網易科技新京報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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