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英國擬立新法:當局可查公民網絡記錄

刊登於 2015-11-06

英國政府將向議會提交一項新的網絡監管法,規定網絡公司必須儲存英國公民過去12個月的網站訪問記錄,警察和安全部門將可以查閱。攝:Christopher Hunt/Getty
英國政府將向議會提交一項新的網絡監管法,規定網絡公司必須儲存英國公民過去12個月的網站訪問記錄,警察和安全部門將可以查閱。

英國內政部擬推出一部《調查權利法案》,授權警察和國家安全部門查看每個公民的網絡使用記錄,並要求互聯網提供商將這些資料保存至少12個月,以備調查。11月4日,英國內政大臣文翠珊(Theresa May)在國會宣讀該法的草案,旋即引起國內外極大爭議。

這份法案將確保互聯網時代的調查權利:法案將規定,互聯網提供商要保留通信設備使用網絡的記錄,以便執法部門查出設備的主人。

《調查權利法案》引言

文翠珊將法案稱為安全部門在互聯網時代的「行動執照」,但倡導隱私保護的人權團體則稱之為「竊密許可證」。法案規定,警察和安全部門可以查看個人的網絡瀏覽記錄、Apps 使用記錄,以及是否登入過某種通訊軟件等,但並不能看到公民發送過什麼訊息。

內政部指這是為了打擊犯罪和恐怖主義,互聯網服務商將「合法地義務協助當局追蹤到用户的設備」。此外,法案還允許情報部門「出於國家利益的考慮」,大規模蒐集海內外的網絡通訊資料。4日,有國會議員當場指出,收集公民網絡使用記錄的做法在美國和歐盟大多數國家都是被禁止的,但文翠珊回應指這只是「現代版的簡明通話記錄」。最大反對黨工黨也對法案表示了支持。

法案推出的消息傳出後,曾揭露英美大規模蒐集公民隱私的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 Twitter 批評道,法案將大規模的監控合法化,是「西方世界最具侵犯性、最不負責任的監控機制」。多個人權團體也批評法案破壞互聯網安全,侵犯公民隱私,一味擴大公權力。

維基百科創始人之一佔美·威爾斯(Jimmy Wales)則認為,法案如果得以通過,蘋果公司應該停止在英國銷售 iPhone,因為這種不受約束的監控和蘋果的隱私加密機制背道而馳。亦有人擔憂,若將公民的網絡使用記錄長期儲存在可搜索的數據庫中,將大大增加黑客侵入的風險。

文翠珊表示保證法案不會被濫用,因為法案規定,如果有人想要調取公民的信息,需要通過內政部和一個7人法官委員會的雙重審核。而調取一些「敏感職業」如醫生、記者和國會議員的資料,又需要經過更多一重的審批。但質疑者指,法案也規定一些「緊急情況」下,可以跳過這種審核,卻沒有具體指明哪些是「緊急情況」。

法案目前正在接受一個立法委員會的審閲,稍後會正式提交到國會做表決。2013年,國會曾否決了此法案的前身,當時國會批評那個法案「太具侵犯性」。

1.1 萬億
據斯諾登2013年揭露,英國政府通信總部(GCHQ)收集了至少1.1萬億份英國公民的個人信息數據。

聲音

現在,如果一個誘拐兒童的罪犯使用手機和同黨聯絡,警察是可以找到他們的。但如果罪犯使用社交網絡或通訊軟件,警察就無法追蹤到他們……為了追緝犯罪,政府必須有能力監控網絡通信紀錄。

英國內政大臣文翠珊(Theresa May)

(這份法案)是對英國每一個人互聯網安全的駭人攻擊,不論男女老少。

英國人權團體 Liberty 成員 Shami Chakrabarti

這份「竊密許可證」(指《調查權利法案》)在所謂的攔截信息之前,根本不需要獲得個別的法庭授權。這種信息蒐集就是大規模的監控。

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

來源:衞報美聯社GovUK鳳凰科技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