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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會議錄音外洩風波:商台與港大和解 同意不再播錄音

刊登於 2015-11-05

香港大學11月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正式禁制令,禁制商業電台繼續披露9月29日校委會會議錄音,引發新聞自由爭議。攝 : Xaume Olleros/端傳媒
香港大學11月2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正式禁制令,禁制商業電台繼續披露9月29日校委會會議錄音,引發新聞自由爭議。

最新動態

• 11月5日上午,香港高等法院突然提前開庭,聆訊港大要求禁制商台及其他相關人士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的案件,港大和商台雙方同意解除禁制令,商台同意不再播放相關錄音。

商台代理律師呂世杰表示,商台是在不承認任何責任下與港大達成何解,並不代表是妥協,強調會繼續捍衛新聞自由。他有表示,商台擁有的資料已經全部播出,又認為過去一週所發生的事對港大、商台及社會都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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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兼任港大校監的香港特首梁振英首次對港大「洩密錄音事件」發表評論,批評洩密的行為「十分不道德」。港大11月2日申請禁制令,禁止傳媒披露內容,已引起傳媒界廣泛擔憂,梁振英則回應指洩密事件和新聞自由沒關係。他認為,即使錄音沒有被交給傳媒,在與會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錄音,本身是「十分錯」的行為。

當日下午,香港記者協會迅速對梁振英言論發表回應聲明,表示「本會未能同意」。聲明還指,內幕人士向傳媒披露保密資料以爭取公義,往往是因為既有渠道失效。聲明還舉例說,2014年,內幕人士向澳洲傳媒披露梁振英的400萬英鎊「離職安排款項」,正是類似的爭取公義的做法。

事件回顧

9月29日的校委會會議內容遭錄音並外洩後,港大於11月2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請正式禁制令,禁止外界披露該校校委會會議的有關內容。早於10月30日,港大已成功獲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引發各界對新聞自由的擔憂。香港記者協會(記協)等7個傳媒工作者團體則於11月2日發起聯署,並在下午遊行到港大請願,要求港大自行撤消臨時禁制令。

法庭將於11月6日就本案進行聆訊,決定禁制令是否繼續生效。記協計劃以申辯人身份加入該次聆訊,對港大申請作出抗辯。

作為公共機構的香港大學,利用禁制令限制公眾了解和監察校委會這涉及公眾利益的決定,一旦其他理應受到傳媒監察的機構、公職人員會爭相仿傚,利用禁制令阻止傳媒履行第四權的天職,勢必助長黑箱運作,權力腐化,市民利益豈有不受損之理!

香港記協等7大傳媒團體的聯合聲明

包括港大校委李國章和紀文鳳於9月29日港大校委會上的發言被偷偷錄音,上周先後由香港商業電台節目播放。錄音中,兩人談論為何不贊成陳文敏任副校長。

由於該會議有保密原則,錄音外洩後,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商業電台使用﹑發布﹑披露校委會的會議錄音、議程、會議檔案、會議紀錄及校務委員會的任何文件。商業電台後將有關錄音從官方Facebook、YouTube頻道等網絡平台撤下,但重申將捍衛公眾知情權。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壹傳媒公會、明報職工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及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7大傳媒工作者團體要求港大撤回禁制令,除發起新聞工作者及師生的聯署外,還於2日遊行到港大情願。

7大團體聲明指出,商業電台公開錄音及其它傳媒跟進報導是新聞界恪盡天職的表現,而港大的禁制令則涉嫌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條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有關保障表達自由的條款。聲明還指出,相關錄音已失去機密性,禁制令已無必要,且錄音已流傳到海外,限制在港傳播只是剝奪港人的知情權。

港大發新聞稿宣布取得臨時禁制令後,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於11月1日在Facebook上表示,自己看到了臨時禁制令文件,發現其中包含「公眾領域豁免」的附帶條件,但港大未在新聞稿中提及此事。他認為根據該條款,商台可繼續在節目中討論此事,至於其它沒收到法律文件的傳媒,也不一定要把之前上載的錄音撤下。

張達明批評港大的做法引起混亂和不必要的恐慌,又稱禁制令中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認為,若不能證明錄音是由簽署保密協議的人士提供,則法庭不應批准港大申請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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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要求港大在聆訊前提供3類資料,包括申請禁制令的理據、申請文本及申請中提呈的相關文件。

聲音

一如其他國際領先的大學, 香港大學尊重、珍惜並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過去和現在如是,將來亦會繼續如是。今次的法律行動,正是為了保護這些自由而作出。

港大發言人回覆傳媒有關法庭禁制令的提問

港大的臨時禁制令範圍過大,嚴重限制傳媒報道,也未解決文字報道會否違令及境外報道問題,損害新聞及言論自由……記協作為傳媒工會,屬禁制令受影響一方,如果成事,記憶中是記協首次加入有關訴訟。

記協主席岑倚蘭

梁智鴻當港大是其私人公司,過去一年迎合上意「依法」、「依程序」弄權,副校長一事令港大上下雞犬不寧,再以「保密」之名行不義,不惜毀掉百年校譽,嫌傷口未夠深,又濫用港大資源,動輒報警、興訟,投機取巧,不擇手段,剝奪公眾知情權,與新聞自由為敵。

港大校友、公民黨黨魁梁家傑

香港大學副校長任命風波

2014年,港大新校長馬斐森教授(Professor Peter William Mathieson)上任後組建自己的管理團隊,同年12月港大物色委員會在全球招聘後決定推薦法學教授陳文敏為學術人事及資源副校長的唯一人選。陳文敏曾任職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達12年。委任前夕,校委會要求審查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經手的港大匿名捐款,陳文敏與戴耀廷共事多年,副校長任命因此懸置。直至2015年6月30日,校委會在討論陳文敏的任命時,以「要等首席副校長上任」為由再次擱置任命,引起輿論譁然。7月28日晚上,校委會例會期間,港大學生和其它示威人士闖進會議室表達訴求,期間發生衝撞。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信報RTHK蘋果日報立場新聞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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