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10月21日消息,中共中央近日分別印發新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下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将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兩大黨內法規於12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被稱為中共十八大後「全面從嚴治黨」以來最新的「道德高標」和「紀律底線」。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着形勢發展,該準則/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新版的《準則》由2010年發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修訂而來,內容從3600餘字精簡至8條共281字,但適用範圍從「黨員領導幹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對黨員的道德要求也從「廉潔從政」擴展到「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
此外,原《準則》中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的「8個禁止」和「52個不準」中的許多內容被作為「負面清單」,移入修訂後的新版《條例》。
新版的《條例》將2003年版本的178條、2.4萬餘字修訂為133條、1.7萬餘字,刪除了舊版本中許多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條文重複的內容。舊版《條例》中的10類違紀行為則被重新整合為6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並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幹部禁止行為的範圍進行調整及細化。
政治紀律「負面清單」中新出現的條目有「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等。十八大後的反腐風暴中,「拉幫結派」、「對抗審查」等用語在中紀委對不少落馬高官的通報中出現過。10月19日,中共河北省委在傳達中紀委「雙開」前省委書記周本順的會議中,首次提到領導幹部「決不能陽奉陰違、妄議中央」。
組織紀律「負面清單」新增「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非組織活動」、「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等。被認為導致前統戰部部長令計劃落馬的「西山會」便是由山西籍高官、商人組成的圈子,已獲刑的前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商人丁書苗等都是這個圈子的成員。
生活紀律「負面清單」將舊《條例》中的「與他人通姦」、「包養情婦(夫)」等提法擴展為「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並新增「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等新條目。
聲音
現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存在着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許多條款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複。這實際上是降低了對黨員的要求,無法體現黨的先進性,導致了「要麼好同志,要麼階下囚」的現象。
過去常説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樣算做到,一些人並不清楚,現在條例中對此明明白白説清楚了,不能再打擦邊球。
誰手握着那張通往西山飯局的門票,似乎也就坐上了權力晉級的直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