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共享經濟調查(上)︰揭Airbnb香港「集團式」經營 月賺19萬

Airbnb的初衷是調用閒置房源作旅客溫馨暫住,但落地香港,卻變身無牌賓館升級版,共享經濟變了味。

端傳媒記者 陳嘉茵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5-10-19

旅遊住宿網站 Airbnb 手機程式。攝:林亦非/端傳媒
旅遊住宿網站 Airbnb 手機程式。

「歡迎回來,向世界各地的當地房東預定獨一無二的房源。」打開短租網站Airbnb的首頁,跳入眼中的是這句口號。

現今出行外地,愈來愈多人不住酒店,選擇透過Airbnb訂房。這個網站被《經濟學人》評為「共享經濟」經典企業,透過網絡配對出租閒置房源的房東與房客,讓遊客住進旅遊目的地本地人的「家」。

據Airbnb於今年9月4日發布的《夏季指標報告》顯示,剛過去的5月至8月,超過1700萬人在150個國家通過該平台訂房。不過熱潮背後,Airbnb也在全球遭遇爭議。除了安全、衛生等問題外,人們更擔心這網站成為非法經營賓館最便捷的工具。

端傳媒記者調查Airbnb在香港的生態發現,許多房源確實不是市民的住家。

不交稅,不拿牌,好過打工

登入Airbnb網站,輸入香港為目的地後,即時彈出一個香港地圖。當中房源最密集的,是位於港島的灣仔區,由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至快活谷跑馬場的七、八條街內,有逾300個房源。

記者查看上百個房源後,發現有22間分別位於灣仔、銅鑼灣、上環、佐敦及旺角的客房,儘管有3名房東管理,但關於這些房間的簡介、使用規則,全部一模一樣。

不過在Airbnb平台上,要了解房東的聯繫方式並不容易。Airbnb規定,租客在未繳費訂房前,不會取得房屋的完整地址及房東聯絡電話。端傳媒記者於是向3名房東分別訂了5個位於灣仔及佐敦的房屋,預定後,房東的電話號碼即時顯示在網站上,同為 5985-XXXX。

確認訂房後,記者收到3名房東的電郵,約記者分別在灣仔街市、灣仔一商場大門及佐敦一酒店門外等候,而非租住單位的大廈樓下。而每次入住時,現身與記者接洽的都是不同的人。接頭人領記者走半條街,才到入住單位前,整個過程十分轉折。

Airbnb之你抓不到我。圖:端傳媒設計部
Airbnb之你抓不到我。

隨後,記者向其中一名自稱姓馮、今年65歲的接頭人求證是否連鎖式經營,馮先生一開始表現驚訝,死口否認,但隨後得知記者手頭的證據,於是不得不承認。

馮先生自言是退休人士,與太太、兒子、媳婦及女兒,共同在Airbnb線上平台及線下實體地管理22個出租單位。

「我有個朋友是在上環做地產經紀的,未有Airbnb之前,主要是租一些單位回來,再暗地長期租約形式,放租出去,賺取中間差價。6年多前,Airbnb剛出現,我朋友見到有網上平台,便放上去改做日租、短租,發現日租的收入,比月租更多,有利可圖。」馮先生透露,他和家人於是有樣學樣,透過更多地產經紀,專門找位於市區的舊樓,以一年生約一年死約的長租方式,租下單位,然後透過Airbnb出租。

馮姓房東與太太、兒子、媳婦及女兒,共同在Airbnb線上平台及線下實體地管理22個出租單位。攝:羅國輝/端傳媒
馮姓房東與太太、兒子、媳婦及女兒,共同在Airbnb線上平台及線下實體地管理22個出租單位。

馮先生又承認,他經營這些房源並沒有取得賓館牌照。根據《旅館業條例》規定,住宿出租期少於28日便須領牌,否則違法。

非法經營,當然也沒有交稅,問馮先生每月收入,他尷尬透露一個單位每月能為他帶來約9千元的淨收入;以他管理22個單位計算,每月淨收入可達19萬5千8百元。「不過偶然都有淡季,租出日子較少,但拉上補下,每月可賺到十多萬,只不過比打份工好。」

「集團式」經營airbnb,每月賺多少?圖:端傳媒設計部
「集團式」經營airbnb,每月賺多少?

馮先生承認正在做違法行為,但看在利益當前,不惜鋌而走險,實行做得一天得一天,等到被政府打擊才會停手不幹。

是溫馨的家,還是商業賓館?

Airbnb發源於美國三藩市,在2012年1月正式進軍香港,開設辦公室。當時在香港僅僅提供700個房源,現在已增至約4000個。現在,也有愈來愈多香港人出外旅遊時透過Airbnb訂房。

56歲的香港市民劉雅麗,今年4月去美國三藩市探望在當地工作的女兒時,她女兒就是透過Airbnb為她租用了一個約600呎的獨立單位。她形容房子有2層,她夫婦二人住在地下,房東住在樓上。

劉雅麗這一次入住Airbnb的房源令她讚不絕口:「因為屋裏有設備齊全的廚房,很有家的感覺,那是住酒店不會做的。我真實地了解到女兒就是如此生活的。」

回到香港後,劉雅麗與丈夫以2400萬購入紅磡都會軒3個單位,打算與丈夫同住一個單位,另外2個單位留給2名子女回港時各住一間,但因女兒在美國、兒子在澳洲,多出來的單位又未找到長期租戶,劉雅麗於是試着透過Airbnb出租一個閒置的單位。 直至9月中,她以每晚1200元,先後把房子出租了4次,共收了5萬5千多元房租,她分享道︰「坦白說,賺到的錢並不多,我為了令客人住得開心,曾特地為一對內地夫婦住客買嬰兒椅及洗澡盤,又為美國住客租用WiFi蛋,都沒額外收他們錢。賺到他們對香港的好感,我已好開心。」

劉雅麗的嘗試符合共享經濟的理念,不過記者發現,在香港的Airbnb 房源中,大部分並非自家的「閒置房間」,更多的是和馮先生一樣,「共享」為名,「集團式」經營無牌賓館為實。

端傳媒記者又在大量Airbnb房源中,找到在黃金週期間特別受內地客歡迎的,同時管理最少9間房屋的房東Mi,在記者多番游說下,她終於願意在不出鏡及化名下,透露經營這門生意的始末。

今年32歲的Mi表示,去年在泰國旅行時,認識了同樣喜歡周遊列國,同樣來自香港的3名30歲出頭的男生。年齡相若的4個80後,在異鄉旅途上,暢談旅遊經歷,一直聊到台灣民宿。

當時已經營婚禮統籌業務4年多的Mi,專門安排香港情侶到台灣、日本、韓國及峇里島等地,拍攝婚紗照及舉行婚禮,期間一般入住當地民宿。

Mi與3男分享在台灣住民宿的經驗,大讚當地房東用富有「人情味」的包裝,吸引大量客人,於是埋下在香港經營類似旅館的想法。

3名港男透露他們於大圍合資經營地產代理公司,在大圍下徑口村,擁有3個自置物業,每個以320萬買入,一直以半年或1年的長期租約,出租予來港工作的外籍人士,在Mi的游說下,決定改裝成主題旅館出租。

3名男生當中,一人在2012年去澳洲工作假期時,已透過Airbnb入住當地人的住所,加上Mi及其拍檔都認為現今去旅行的年輕人,都喜歡獨特的體驗,在Airbnb上的房間,每間各有特色,正符合年輕人的口味,故相信可以Airbnb作為宣傳渠道及出租平台。

Mi期後拉來多一個女生加入,再聘請一名20多歲的女生,負責雜務。

2015年6月,3間位於大圍的房按照公主風、美國風及男人浪漫風完成裝修,由任職攝影師的拍檔拍照上傳到Airbnb,然後由Mi全權管理Airbnb的房東帳戶,解答客人的查詢及處理訂房,當有客人入住時,6人便各自分工,安排接送客人、處理住宿期間需要及打掃房屋。

這些房源全部假裝成為具香港人特色的住所,宣傳時特別加上一句配合Airbnb的主題 ———「請尊重它並對待它如你的家」。

共享經濟,用人情味包裝商業?

在Mi看來,Airbnb打着的共享經濟旗號,只是一種「美好的」品牌推廣策略。「就像有些台灣民宿,會養一隻貓、一隻狗,天天上載動物相片,並加插一句「你快些來探我們吧」,其實就是用人情味去包裝。我有時也會(在Airbnb)寫一段簡介,說房東經常周圍飛,請租客幫忙照顧那間屋,就是在用分享閒置資源的概念去推銷,那間屋長期爆滿,最重要是客人受落。」

Mi不諱言打算擴充營業,目標是打造20間旅館出租,與經營22間出租房馮先生一樣,同靠Airbnb走上賺錢之路。

Mi坦白地說,「現時的入住率有8至9成,收支平衡,黃金週幾乎爆滿,我們一直在擴充。地產仔在行內識很多人,能以低價買入單位,現在大圍有5套房,旺角花園街一帶有4套房,2套是唐樓,2套是私人樓,每套500多呎,各以約500萬元買入,我們的目標是開20間。」

Airbnb成立的初衷是「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最簡單有效的途徑,讓他們可以利用閒置空間賺錢」,但落地香港,被馮先生一類的退休人士,看成是養活全家的收租生意,亦被Mi一類的青年視作創業平台,善用閒置資源的概念似乎逐漸變味。

就Airbnb在香港的經營趨勢,端傳媒向該公司提出採訪要求,惟終被拒絕,理由是“ we think that Hong Kong is a sensitive topic because of the legal situation(我們認為基於法律情況,在香港是一個敏感題目)”。

根據查冊資料,Airbnb於2012年1月20日在香港成立公司,租用金鐘和記大廈內一個單位,該公司於2014年4月29日已休止活動,記者前往上址查看,發現該單位已改由一間律師事務所承租,而Airbnb方面亦不願透露其現今香港辨公室的地址,可見Airbnb在香港行事低調。

馮姓房東其中一個位於灣仔的出租單位。攝:羅國輝/端傳媒
馮姓房東其中一個位於灣仔的出租單位。

業主、商人同聲討,政府擬規管

記者翻查資料顯示,馮先生22間出租單位,分別由不同人持有,全部沒有租約紀錄。記者隨後找到其中2個位於灣仔的單位業主羅小姐及何先生,他們異口同聲表示,不知道租出的單位被再次轉租,表示十分憤怒,會要求租客盡快遷出。

在灣仔單位業主何先生回憶一年多前透過地產代理把單位出租,他記得是租給一名年約30多歲,自稱是銷售員的女租客。記者告訴何先生其物業被租上租,何先生立即聯絡租客,「個租客堅稱在該單位短期暫住者的,是她的朋友,住一會便走。」香港旅舍業商會主席連思杰直接批評︰「Airbnb是無牌賓館的進化版。」

他指出,以前的無牌賓館,主要是家庭式經營,由經營者租用或自置物業,然後出租給日租的旅客,通常即場以現金交易,當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處派員「放蛇」打擊時,還可即場以鈔票作為物證,提高成功檢控機會。

「但現時這些無牌賓館在Airbnb租屋,透過網絡繳費,缺乏現金交易物證下,打擊過程有難度,按現時法例,要檢控他們,就得靠人證如住客,及物證如房租收據,但客人走了很難找回來。」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說。

為打擊這類無牌旅館,香港牌照處於2013年成立專責小隊,收集互聯網上的無牌旅館資料,夠證據便採取檢控。不過,在未能取得人證物證下,檢控成功率很低。

牌照處在2013年至2015年7月底,共作出逾3萬次執法行動,惟當中被檢控的只有391宗,被定罪的只有377宗,當中被判監的只有24宗。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出,現時違反《旅館業條例》者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2年,不過往往法庭只會輕判罰款幾千元,未能收到阻嚇作用。

姚思榮透露,政府最快於明年修改《旅館業條例》,把「環境證供」納入容許引用環境證據檢控無牌旅館,「在網上賣廣告,或在住所內提供賓館用品如大量毛巾、牙刷等,都可納為檢控證據。在收緊規管後,Airbnb在香港就沒機會的了。」

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中文大學經濟系訪問學者徐家健亦同意要立法監管,不過要從消費者及資源分配的概念,彈性處理Airbnb一類的共享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扮作是共享經濟模式,而走法律罅不領取牌照的集團式旅館,應被規管﹔但若然是每個月只出租幾天,規模較小的,規管上可不用那麼嚴格。」他提議以出租日數,去介定所需接受的規管程度。

聽到政府即將收緊法例,面臨被檢控,Mi仍表示沒打算領牌,她嘲笑地說:「Airbnb入面有幾萬個房東,你能抓幾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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