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羅就訪談:代議政制攆走居民運動

端傳媒記者 鍾耀華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5-09-19

訪問到尾,我和羅就走到南山村拍照,期間幾位街坊與他打招呼。羅就對我說:「當年搞居民運動,大家都熟悉啦。」攝:王嘉豪/ 端傳媒
訪問到尾,我和羅就走到南山村拍照,期間幾位街坊與他打招呼。羅就對我說:「當年搞居民運動,大家都熟悉啦。」

七、八十年代,香港居住環境惡劣,由此而起的抗議及請願活動眾多,成為強大的居民運動,可以說是社會反抗的重要力量。

1978年,「租金行動組」由一群社工與居民組成,關注加租問題,後於1982年正式註冊成「公屋評議會」(公評),意味着居民運動從個別地區發展成全港性的房屋運動。

公評的英文名稱是Hong Kong People’s Council on Public Housing Policy,從People’s Council(人民議會)的這個命名,就明白其政治意味。當時公評的想像是成為影子房委會,內部只有一個職員,執行委員都是街坊,常辦示威行動,也做政策研究,提出不少政策建議。九十年代初,房委會在會議中討論到公評所提出的公屋「以租代供」政策,時任房委會委員梁振英批評公評的意見「比共產黨更共產黨」,拒絕採納。

羅就是典型從街坊走到居民組織者的案例,更曾兩度擔任公評主席。

羅就生於1949年, 父親早逝,母親獨力養大他三兄弟以及曾外婆,生活困苦。那個年代,沒有免費教育,結果他只正式讀了一年半書,就出來工作。

年輕時的羅就在外自住,住在私人樓宇的板間房,一房四劏,每戶幾十呎。後來他搬了上天台屋居住,結果業主清拆天台屋,他無處容身。當時政府的政策是:若非政府收地,則只能向私人清拆者追究。但大家都知道,清拆者不會承擔責任,於是他就找來從報紙上知悉的「木屋評議會」協助他們,後來到房署示威請願,成功爭取到在臨時房屋區居住。

臨時房屋區又名安置區,早期由政府劃出土地,居民自行以木板或鋅鐵搭建平房。七十年代後期的臨屋區由政府興建,但單位內不設廚房及浴廁,住戶需要在屋外生火煮食,甚至如廁,居住環境惡劣,在1995年,甚至有居民遞上一隻活捉的大老鼠向港督彭定康抗議。

在1980年前後,房屋署要求增加臨屋區租金,原因是「沒有收取屋外自建廚廁的租金」。當時有社工組織協助居民成立全港臨時房屋反加租的聯區居民委員會,常到不同臨屋區辦居民大會。住在臨屋區的羅就沒有特別在意。

居民大會的慣常做法是社工事前在區內公共空間嗌咪(持麥克風講話),呼籲居民出席大會。會上居民各自發表完意見後,就會起哄要做行動,然後選代表。羅就所在的區居委會通常都是家庭主婦作代表。

然而,對於家庭主婦來說,要開聯區的居民委員會大會相當困難,因為開會時間通常是晚上八點到十點,但那個時候主婦往往要煮飯、做家務、安置小孩,時間很緊張,導至她們出席率不穩定。

一次羅就完成裝修工作,釣完魚回家,接近十點,經過地下的公共地方聽到居民會議提到下次的示威抗議地點,突然有人喊:「這區沒有了男人?男人都到哪裏去?」他心中暗道:「我也是男人,什麼事?」出於好奇,他停下腳步,聽到原來行動需要男人,就應道:「那我去吧!」

他當時其實連要示威的地點在哪都不知道。但自此,他就成為了這類行動的常客,後來加入了跨區居民組織「公屋評議會」(公評),見證着居民運動與議會開放之間的張力,親歷居民運動的起落。

「物必腐而後生,有生有死,死後再生。」攝:王嘉豪/端傳媒
「物必腐而後生,有生有死,死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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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就

羅就,又名羅堪就,生於1949年,正職裝修工人,同時為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他經歷過天台屋一屋四劏、住所被清拆、到房署示威請願,成功爭取到在臨時房屋區居住,後加入「公屋評議會」(公評),曾兩度擔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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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傳媒專訪了羅就,以下是訪談摘要:

公屋評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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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傳媒記者(以下簡稱「端」):公屋評議會是怎麼成立?

羅就(以下簡稱「羅」):公屋評議會的前身是「租金行動組」。 1973年房屋委員會成立,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計劃」,自此以後租金一直在加。當時有很多社工到不同的舊區搞居民組織,向房委會請願示威,協助居民爭取權益。那些社工會與居民分析政策,讓居民能夠自足成為權益爭取者。當時主要的社工組織有SOCO,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及各種關注組。

八十年代的房屋問題嚴重,大家認為不如正式成立一個專注公營房屋的組織,於是於1982年正式註冊公屋評議會。

公屋評議會當時的執行委員來自不同屋邨的居民組織者或者街坊,而我因為居住在臨時房屋區,自然落到了臨屋區的工作組。當時最經典的事件是單身人仕無法安置。街坊的居所在市區被清拆,但是卻被安置到新界興盛道的臨時收容所,無法原區安置。而當時新界交通未發達,對於在市區工作的居民來說路程遙遠,無法上班。他們拒絕接受安置,坐在將被清拆的屋頂上抗議,阻止政府的清拆行動,換來警察抬走。我們之後決定到布政司署門外露宿示威,前後睡在門外二十六天,我是唯一睡足全程的人。起初我們要求去洗手間,布政司署的職員不許,後來我們說如果不許,就在你門外痾尿(小便),他們才開放員工廁所。到了最後一天,布政司霍德就答應了我們的要求,讓單身人士可以上公屋。

進入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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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八十年代公評內部是否爭論過要不要組黨參選區議會?

羅:1982年香港開始有地區行政選舉,當時不同的地區也有居民參選,我們這些比較親民主而幫基層的有觀塘區的吳一超,青衣的丁衍華等等。

在1985年那次區議會選舉公評支持了52名社工及居民參選,結果有40多人當選。自從那時起,我們就有人討論公評要不要改為政黨去參選,從而影響議會。然而我們組織裏不同區的社工都認為議會有議會的政治,與居民運動不同,加上區議會本身並沒有實權,只是諮詢機構,因此覺得參選或當選後只會令居民的注意力分散。

最後大家認為公評應該繼續保持壓力團體的角色。我們的爭取對口主要是房屋署。

端:壓力團體的組織手法如何?

羅:七、八十年代居民組織的普遍做法是社工在事前與居民準備發言,然後居民作為代表與房委員開會討論政策。在會議裏社工坐在後排不作聲,讓居民發言及互相提點。唯有這樣居民組織才能讓居民成長。

亦因如此,居民在居民組織中磨練得能言善辯,有了居民群眾基礎,壓力團體給房署的壓力是大過議員的。

端:政府有嘗試行政吸納你們嗎?

羅:當時房署有邀請我當委任委員,但是在我的民主信念上,無法接受委任制。而且,你一旦進入委員會,只不過是拿多了資料,知道在哪裏開會等等,但是當要投票舉手時,房委會裏由政府委任的既得利益者一定站在居民的對立面。

公屋評議會批評房委會缺乏代表性,居民只佔少數。
公屋評議會批評房委會缺乏代表性,居民只佔少數。

居民運動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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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八十年代的居民運動有什麼轉變?

羅:八十年代後期,從居民組織所訓練出來的居民已經很有限。現在回看,當有了議員的辦事處後,居民組織就開始鬆散了,因為居民可以找議員代勞,使得居民無法磨練。你看到現在由每區的議員辦事處所組織出來的居民,他們最多是舉下牌,很少可以談到什麼政策意見,因為大部分的意見都由議員代為表達。

區議員與居民的關係一直在轉變:區議員從站在居民後面,到側面,到後來甚至直接站在居民前面。

在未有代議政制的時候,社工不是代表居民,而是要思考如何讓居民提升議政,或者對區內議事的能力。如果社工或者後來的區議員每次都代表居民發言,就完全做不到這個效果。居民沒有足夠磨練,與官員交手時就只會被拖着走。

端:現在房署還會找居民組織聽意見嗎?

羅:沒有啊,現在沒有什麼居民組織有當年的議政水平及影響力了。這些能力是要慢慢累積起來的,只有一兩個區議員代表是沒有意思的。

端:但無論如何,政府是開放了政制,位置就出現了。有些人的說法是,如果開放了政制,只要你選得了進去,你就可以把議會資源回饋基層組織。

羅:這樣說吧,作為一個普通工人,要當議員其實是非常辛苦。除非你辭了工作全職做議員,否則的話又不能經常向公司告假,最多是支半薪,但支半薪也會阻礙工作。

比如說我是做裝修工人,如果我要開會,怎能開工?而且,如果我們重視居民組織,就要在地區慢慢磨練,而不是只靠議員去爭取的話……代議政制就是代你議政嘛。有人說羅就你也可以參選啦,一千票左右就可當選,我一定當選啦吧……第一這不是一個開放的民主選舉,而且議會裏太多委任的議員,這會令我們去到議會只成為花瓶,即使你議政能力多好,在議會裏一旦投票,倒不又是輸給那些委任的既得利益者?如果取消委任制,放權區議會,也或者可以就提高市民參與度。

端:當選區議員的公評成員,他們表現如何?因為我聽一些講法是當他們後來把區議會的席位及資源當做個人的事,而沒有回饋基層組織。

羅:是的,慢慢會有這個情況。另外,當你進入區議會,就不是單談房屋,還要處理區內的其他事。相熟的官員也許給些面子你,如果不是,房署其實是可以不理會區議會的。

比如說當區議會開會時想邀請房署經理來列席,很困難的。因為區議會不是處理公屋管理:租金、房屋政策都不落區議會的權限裏,有什麼可以做?反而我們公評跟房署拗手瓜(比拼)三十多年,就算我們現在不多露面,我們還是有些實力。早前我們才約張炳良談到租金管制的事。

端:那40多個能進入去區議會的公評議員也無甚作為?

羅:不是,做其他區議會的事則可以,比如說他們可以提到一些改善社區的意見,但就房屋政策的影響,則是無甚可能。

如果是社工或居民組織出身的區議員他們會較為堅持讓居民參與議政,他們會選擇培訓居民。他們會從社區裏找人,然後讓他們發掘社區的問題,使得居民自己主動做事,比如說讓居民寫信到房署,寫大字抗議等。若非,其他的區議員寧願直接為居民代言,省卻為居民賦權的工作。

居民運動與政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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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公評與其他大型政制運動的關係如何?比如說你們曾參與民促會……

羅:我們覺得,社會是必須走向民主,我們認為在這路上,必要把委任制廢掉,因為這是一個政治分贓。

端:有些說法會說八十年代把太多的精力放到大型民主運動上,讓得地區工作及組織就疏忽了。

羅:其實不是的,你試想像,八十年代有多少大型的民主運動?除了八九六四。1984年高山劇場,我們也有去啊,但是那個時候,港人對民主訴求也不是強到要拚命。大家講完要民主,就回家,上班的啦。是八九民運後, 一大群人出來了,整個民主派在立法局大勝後,大家才思考九七回歸,才多了人想要不要民主。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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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你見證居民運動在七十年代蓬勃起來,到八十年代中滑落,到今天基本上已經沒有了居民運動。

羅:有居民組織,但是沒有居民運動。會有個別事件的爭取運動,但這些大部分都被區議員代理了。

自高鐵起及雨傘運動後,香港多了一些叫本土的運動。他們的方式與我們當年的有所不同。可能政治氣氛不同吧,他們會較為着重行動形式,而比較少做研究。

居民組織很需要些有心的社工與居民同行,慢慢與他們討論政策,配合居民的上下班時間,做組織工作等等。如果忽然有個議員說什麼也幫你做,這樣居民就無事可做了。再加上左派建制派的蛇齋餅糉,大家就只管投票吧。

端:看到居民運動的失落你有什麼感覺?

羅:我覺得社會必然有個循環,物必腐而後生,有生有死,死後再生。當沒有了委任制以後,而政府又真是下放地區權力予區議會,把區議會變得像以前的市政局……慢慢人的自我意識強了……現在有很多傘兵落區,可能這一屆選舉的成績不好,但隨着他們的參與多了,地區居民的參與可能會提高。或者那個時候會是居民組織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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