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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於明年初正式推行指數熔斷機制

刊登於 2015-12-04

上交所、深交所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擬引入指數熔斷機制。攝:Aly Song/REUTERS
上交所、深交所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擬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最新動態

據財新網消息,中國A股熔斷機制方案已確認,並於11月14日在上交所進行了指數熔斷項目測試,預計熔斷機制將於元旦後正式推出。

今年9月,深交所、上交所及中金所發佈關於指數熔斷機制的意見徵集稿,計劃引入熔斷機制。根據當時的通知內容,熔斷機制將以滬深300指數為基準,設置5%、7%兩檔熔斷閾值,且漲跌都將觸發熔斷。

徵集稿發出後,業界針對熔斷時間及觸發熔斷的閾值做出了反饋。有分析認為,漲跌均可觸發熔斷的實際意義有限,反而可能讓交易缺乏連續性,更可能影響市場流動性,觸發股災。

財新網援引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正式公布的熔斷機制將在這些問題做出修改,包括縮短觸發熔斷機制後的停市時間等。

9月8日報導:中國擬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漲跌均受限

9月6日,中國證監會剛剛表態將研究關於資本市場的熔斷(Circuit Breaker)機制,上交所、深交所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7日就同步發布意見徵集稿,稱三大交易所擬引入指數熔斷機制,並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將觸發熔斷機制。徵求意見稿截止日期為9月21日。

意見稿中提到,引入熔斷機制是為了防範市場大幅波動風險。股指漲跌幅超過5%即會觸發熔斷機制,除國債期貨外,股指期貨所有產品同步暫停交易30分鐘;若在當天14:30之後觸發5%熔斷閾值,或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將暫停交易直至收市。而由於滬深300指數的市值覆蓋率、跟蹤指數產品的數量和規模都大於中證500指數,因此被選作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

在今年「股災」中,滬深300指數多次出現大幅度漲跌。據財新統計,今年5月以來漲跌幅超過5%的就有10天,其中振幅超過7%的有4天。監管部門近期出台了多項抑制交易的政策。

我更願意從數據區探討問題,到底是5%、7%、10%合理,還是乾脆打破10%跌停板的限制,規定5%、10%、15%等。

某券商高層表示,點位的設置需要經過測算,但目前並不知道這兩個數字設置的依據。

熔斷機制起源於美國,1987年10月19日全球股市暴跌,道瓊斯指數下跌22.61%。次年10月29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紐交所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引入「熔斷機制」。根據美國現有規則,熔斷分為三級,當指數較前一日收盤點位下跌7%、13%時,交易將暫停15分鐘;指數較前一天收盤點位下跌20%時,當天交易停止。

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中,熔斷機制可以有效地避免市場因為過度恐慌或過度亢奮,引起非理性的暴跌暴漲。除美國外,法國、日本、韓國等國也都採用了熔斷機制。不過,不同於美國的規則,此次意見稿中的熔斷機制不僅針對下跌,也針對上漲。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中國已有10%漲跌停板的基礎上,兩檔熔斷的實際意義並不大,反而會讓交易缺乏連續性。「市場有慣性,停下來之後是否會引起更多人追漲殺跌需要考慮。」他分析指出,如果市場處於非理性狀態,熔斷後可能導致趨勢更劇烈。而根據此次股災的市場反應,如果情緒極度惡化又無法買賣,反倒使流動性不足,「因為都壓在跌停板上,既拋不出去也買不到,流動性不能得到充分釋放。」

8.75
8月24日「黑色星期一」當天,滬深300指數收報3275.53點,下跌8.75%。

聲音

不能為了熔斷而熔斷,要在適應市場整體框架下去探討引入熔斷機制的問題。

某市場人士

熔斷機制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利於穩定市場,減少市場大幅波動,是交易機制的重要完善。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

滬深300指數

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交易所於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A股市場整體走勢的指數,用於反映中國證券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概貌和運行狀況,並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滬深300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市場70%左右的市值。目前,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同時計算併發布滬深300的價格指數和全收益指數。(資料來自MBA智庫)

來源:財新網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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