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遍中國大街小巷的「廣場舞」由於噪音滋擾、佔用公共休閒場所等原因,引起了不少爭議。近日,中國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於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對規範廣場舞提出一系列指導意見。早在今年3月,體育總局就推出了由專家創編的12套「官方版」廣場舞並在全中國推廣,其配樂包括《小蘋果》、《最炫民族風》等「神曲」(節奏感強或風格怪異、在一段時間內被密集傳播的口水歌,易引發聽覺疲勞)。
廣場舞是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的文化體育活動,近年來在全國蓬勃開展……但廣場舞活動場地和設施結構性欠缺、噪聲擾民、引導扶持和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日益凸顯,不利於廣場舞活動的健康發展。
該《通知》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培育一批扎根基層、綜合素質較高、專兼職結合的廣場舞工作隊伍」,並「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內涵、審美品位和健身功能,便於群眾接受的廣場舞作品」,同時「通過科學規劃、優化布局、盤活現有場地存量等多種方式為基層群眾就近方便地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除此之外,該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強對廣場舞的規範管理,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納入各地政府重要議事日程」。
中國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負責人解釋稱,該《通知》是為了解決當前廣場舞存在的問題,即「人民群眾迅速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與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不相匹配」,具體包括「活動場地總體缺乏」、「群眾公共文明意識不夠」、「音樂選擇和舞蹈編排上的低俗化」、「管理主體不明確」,「組織化程度不高」等五個方面。
廣場舞是以中老年婦女為主的居民在廣場、公園、小區空地等開闊空間進行的一種集體健身操,通常使用高分貝、節奏感強的音樂伴奏。由於造成噪音滋擾、佔用公共空間,中國許多地方的居民均反對在小區內跳廣場舞,甚至引起衝突。
原北京市群藝館館長賈乃鼎表示,廣場舞熱及其產生的擾民等社會矛盾,關係到文化觀念的轉變、群眾文化需求的多樣化、老齡化社會凸顯等問題,涉及社會、文化、心理等諸多方面,其引發的矛盾是政府相關部門認識不足、文化設施資源不足、公民思想準備不足等所致。而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巫志南稱,治理廣場舞擾民,不能因噎廢食,不可因為產生摩擦就對其持否定態度。
針對四部門下發的《通知》,有網友表示,之前就是因為沒有管理,所以才會造成廣場舞擾民,「只要政府部門進行合理規劃和安排,廣場舞肯定是件好事」。但也有網友擔憂,儘管有部門將對廣場舞活動開展進行引導,但高分貝喇叭產生的「擾民」問題依然難以根除。還有網友認為,四部委要求「為基層群眾就近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會把本來就不多的運動場地劃出去,可能會佔用籃球場、羽毛球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