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天津政府擬以市價回購嚴重受損房屋

刊登於 2015-08-24

天津爆炸中受損的房屋。攝 : Billy H.C. Kwok/端傳媒
天津爆炸中受損的房屋。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天津市政府日前已經同意對在「8·12特大爆炸」中受損的房屋以市場化方式回購,目前正在商討有關細節。報導指,政府將按照事故發生日之前一週內該地區房產市場價格均值確定受損房屋價值,並採取市場化運作進行回購。

該報記者21日從受爆炸影響的多個居民小區業主那裏獲得了他們與天津濱海新區信訪辦官員的會談記錄,顯示雙方就受損房屋及室內財產賠償已達成回購的初步意向。但天津市濱海新區宣傳部一位工作人員在回應該報記者查詢時表示,有關政府回購受損房屋的「具體細節以新聞發布會爲准」。

天津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在8月19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首次就回購受損房屋一事作出回應,表示「該賠的就要賠,該理的就要理」。但他同時表示,「回購這個概念是發生在甲乙雙方進行商業買賣合同的基礎上」;天津市濱海新區區長張勇22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對受損嚴重的房屋擬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購」。

經過多方協調,已有開發企業從履行社會責任、維護自身品牌聲譽的角度表達意向,對受損嚴重的房屋擬按照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回購。

天津濱海新區區長張勇

此次爆炸點距離居民區只有數百米,多個居民住宅在爆炸中受損嚴重。而危化品儲藏庫的建成時間晚於居民小區,在居民搬進現住址後才進行建設和運行。對此,居屋受損的居民感到非常憤怒,已發起多場抗議。

對政府回購受損房屋之事,網民觀點不一。有觀點認為,「倉庫是政府批准的,政府在人家家門口放了一顆炸彈,並且缺乏有效的維護,炸彈炸了,房子塌了,政府賠房子理所當然」。亦有網民認為,政府沒有回購房屋的責任,應由涉事的瑞海公司和地產開發商承擔。

另據官方公布的數據,截止8月23日15時,天津爆炸事件中遇難人數已增至123人,全部都已確認身份,包括70名消防員及7名民警,另外有50人失蹤。然而對於遇難者、受傷者的賠償標準,官方至今仍未明確公布。

123
據中國官方的最新發布,天津爆炸事件中遇難人數已增至123人,另外有50人失蹤。

聲音

政府先賠償給災民,然後再從這次問題根源收回賠償。這樣應該比較合理,誰的錯誰負責。

微博网友 @瘦不了的肥明

災民損失慘重,一定要進行盡可能的賠償。但是,全部回購房屋,不合理,也不可能。破壞了市場化原則,也不利於推廣商業保險。

微博网友 @Spider

如果居民小區建設在前,危險品倉庫建設在後,而且距離比國家規定的近,那麽國家屬￿違規批准,應該由國家回購。幷對違規者追究刑事民事責任。

微博網友

8·12爆炸事故受損小區

受到天津「8·12」爆炸的波及,爆點附近多處樓房發生不同程度的損傷,部分樓房的牆體被炸裂。爆炸點附近3公里範圍內共有超過11個居民小區。 其中,受損最嚴重的「萬科海港城」距離爆炸點只有約600米,次近的小區是僅約800米的「啟航嘉園」,「合生君景灣」距離爆炸點約1.4公里。(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中國經營報德國之聲中文網天津市濱海新區政府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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