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劉勵超:保育歷史建築困難重重

過去數十年,在求地心切和土地有價的壓力下,提倡保育歷史建築物的主張並沒有得到社會普遍認同。

刊登於 2015-08-15

2007年中環皇后碼頭被拆卸前,保育人士在碼頭掛上「不遷不拆」直幡。
攝:Mike Clarke/AFP
2007年中環皇后碼頭被拆卸前,保育人士在碼頭掛上「不遷不拆」直幡。 攝:Mike Clarke/AFP

香港在上世紀中經濟起飛,人口急增,製造業與從事出入口貿易有關的行業蓬勃發展,帶動社會對住宅、廠房、辦公室及基建的龐大需求。早期的城市規劃,為應付商貿金融等行業的辦公室需求,政府藉着拆毀政府建築物,或容許私人商廈重建、填海造地,擴大中環商業區,而九龍則主要拓展界限街以南的土地作廠房和基層住宅的發展。拓展界限街以北的「新界」土地成為港島以外的新市鎮,都是70年代才開始的事,這策略是否出於英國政府的政治考慮,就不得而知。這個發展模式,跟歐洲、中國各大歷史名城甚至澳門與新加坡的發展策略大不相同。後者普遍做法是保舊立新,極力保存整個舊城區的建築群,在城外(很多時是一道城牆或一條河之隔)另建新城,故此今天遊客仍有機會不單止是參觀個別有數百至千年歷史的建築物,更能感受一下當年城中的居民如何過活作息的文化。套用政府保育歷史建築政策的術語,這些城市做到了「點」(個別的建築物)、「線」(整條街道或路徑)、和「面」(整個小區的建築群)的全面保育策略。

反觀香港上世紀70至80年代發展的策略,並沒有積極把商業中心帶出中環,在港島以外成立其他商業區。發展是硬道理,政府和社會大多數人都沒有保育歷史建築的意識,實行破舊立新,把中環這個香港「舊城區」中一些主要地標建築物如舊郵政總局、舊香港會所、公爵行等拆掉重建。當時社會上甚至有意見認為這做法有不少好處,一來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二來可省卻高昂的維修建築費用,三來可減少這些濃厚英式建築風格的殖民地象徵。這個做法把香港最有歷史和最具吸引力之一的一塊「面」抹得一乾二淨。古物諮詢委員會去年的保育歷史建築諮詢物件中,曾提出本港市區裏的三數個小區例如大坑可考慮作為保育「面」,坊間亦有「關注團體」要求政府保存所謂「政府山」,即中環雪廠街至下亞厘畢道一帶包括政府總部和聖公會會督府的建築群,以達至「面」層次的效果,但無論從歷史價值或「面」內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特色來看,這些小區都未及格,筆者對用公帑或其他非金錢形式去鼓勵私人保育這些「面」的建議不敢苟同。

集體回憶無客觀準則

過去數十年,除卻三數段相對較短時間外,香港的土地供應與需求失衡。在求地心切和土地有價的壓力下,提倡保育歷史建築物的主張並沒有得到社會普遍認同。千禧年代的來臨,開啟了民間組織一浪接一浪的「點」、「線」、「面」保育行動,包括「保衛」受市區重建影響的喜帖街(利東街)、永利街(電影《歲月神偷》取景地方),受中區填海影響而要拆卸的舊天星碼頭及皇后碼頭。保留這些建築物的理據雖不盡相同,但大部分都聲稱「拆毀有關建築物等於毀掉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何謂「集體回億」,似乎沒有客觀的準則和定義,而發起這類行動的人士,很多都是年輕人而非「白頭宮女話當年」滿腦回憶的中年人和長者,他們也要求當局在評估進行這些發展計劃的各種影響時,增添「社會影響評估」,以確定計劃是否值得支持。感性的呼喚,成功爭取了不少市民的支持,迫使政府讓步,大幅修改甚至放棄計劃,至於社會整體因此而付出的有形和無形代價,例如減少住宅用地供應、基建設施拖延興建,則未見社會有太多的論述。

不虧本持續營運的挑戰

政府保育歷史建築的其中一項挑戰,是如何重新使用這些已完成歷史任務的建築物。政府過去曾把建築物招租作商業用途,由營運者自負盈虧兼負責維修保養建築物,這個安排在世界各地常見,但近年不為香港保育團體接受,理由是這些歷史文化遺產屬全體市民擁有,不應被商業化和私有化,團體們普遍要求設立向公眾開放的主題博物館,但香港人對逛博物館的興趣有多大讀者們心中有數。政府遂於2008年起分期推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透過招標,邀請非牟利機構營運普羅大眾可以享用的服務或活動。至今推出17個項目中,兩個要招標兩輪才能成功找到合適的機構,而市民最熟悉的景賢里大屋雖經兩輪招標,仍選不到合適的營運者,政府於6月唯有決定收回景賢里不再重推,研究它的長遠用途。早前成功推出的項目,現時已開業的不多及時日尚短,它們能否持續不用虧本營運,關注保育歷史建築物政策的朋友,就只好拭目以待。此外,日前有未經證實的傳媒報導,政府另一文物保育及活化項目,位於上環的元創方,雖然辦得有聲有色,但仍要承受虧損的壓力。假若報導無誤,加上景賢里的困難,政府依靠社企和非牟利機構保育和活化歷史建築物的如意算盤,就不能打得那麼響亮了。

以上談的,只是筆者對保育歷史建築物政策的部分意見,對此問題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參閱筆者去年11月在本地智庫香港集思會發表的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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