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囧途之N仔憤怒了

為政府服務了14年,譚志輝卻始終只是簽短期合約的職工。在香港政府寫字樓裏,上萬名「譚志輝」憤怒暗湧。
香港公務員囧途。
香港

做了10年法庭書記,42歲的譚志輝終於忍無可忍,決定控告政府,挑戰香港政府聘用他的制度。

在香港高等法院,譚志輝任職法庭書記,工作之一是為法官打判詞,一打就打了十年。由於他經驗豐富,人人見到他,都尊稱他為「師傅」、「譚Sir」。不過,原來他只是政府的短期合約員工,每月薪金只有坐在隔離同職級同事的三分之一。

其他同事,在辦公室後面謔稱譚志輝為「N仔」。所謂「N仔」,就是合約制非公務員(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這是香港政府自1999年開始推行的聘用政策。

自1999年起,政府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一次過取消新入職公務員的長俸待遇、兩次(2000年7月及2003年3月)推行自願退休計劃(俗稱「肥雞餐」)、3次(2000年4月、2007年8月及2010年10月)調整新公務員入職薪酬和福利、4年內(2003年至2007年)停止招聘公務員,及聘用大量「合約制非公務員」。

這個改革為香港政府成功削減開支,但同時亦帶來不可避免的隱患。自1999年起,香港政府大樓的寫字樓內就開始瀰漫着一種內部矛盾的暗湧。

做了14年的N 仔

公務員體制改革推行之後,香港公務員人數由2000年的19萬8千個,縮減至2007年的16萬1千個,減幅19%。截至2015年3月31日,香港特區政府有16萬3千645個
公務員,實際上內部分為「舊公務員」、「新公務員」,另有1萬2千個「合約制非公務員」。

譚志輝就是1萬2千個「合約制非公務員」的其中之一。從14年前開始,他就一直做「N仔」。

1997年,譚志輝在香港城市大學工商管理學系畢業,他的志願是成為公務員。2001年,他先成為環境食物局臨時翻譯主任,後來在民政事務處擔任項目統籌員,但工作一直以合約制進行。換言之,他算不上一名公務員。

2005年,譚志輝到高等法院成為法庭書記,每天在金鐘高等法院10樓工作。法庭有30名書記,大半比他遲進政府。譚志輝點點頭說:「我資歷比其他人深,所以人家給臉子都稱我『師傅』,出了緊急狀況,有時甚至我請了病假,他們也要打電話問我。另外,我打中文字比其他人都快,每次收到指示,可以即日交稿,不少法官都會叫我幫手打判詞。」

42歲離職時,他月薪為17000港元,但新入職的公務員,法庭書記月薪30000港元。

譚志輝一做便是10年,對法庭文書工作駕輕就熟,但薪酬始終比同職級的公務員低很多。他翻查自己的入息紀錄,10年前入職合約制司法書記時他的月薪為9000港元,42歲離職時,他月薪為17000港元,但新入職的公務員,法庭書記月薪30000港元,年紀比他輕,工作經驗比他少。譚志輝說這個制度讓他覺得不公平。

N次被貶

因為身份始終是短期合約員工,譚志輝每3個月至1年,便要由上司安排簽署表格續約1次。

「有時是半年,有時是一年,總之都是短期合約。」譚志輝說,曾經他也對自己轉正成為真正的公務員抱有希望,但14年來希望不斷落空。

2002年,梁錦松出任財政司司長,政府宣布有600多億赤字,公務員要裁員削減開支,2003年4月起停止招聘公務員。譚志輝看着招聘欄寫著「停止招聘」時,只得無奈地等,暫時維持一直和政府簽短期合約的關係。

2015年1月,政府又突然改變政策,指法庭書記一職只可以由真正的公務員擔任。「我被法庭事務經理召見,說最近剛好有法官退休,那法官的書記是公務員,會被安排跟我跟了6年的法官,所以我只能改派其他工作。」譚志輝回憶說。

我隨時可以被逐出政府。我十年努力化為烏有,要重頭再來。

譚志輝

之後,譚志輝突然被貶成「法庭排期主任」。面對突如其來的貶職,這個「N仔」無力反抗。「日後還可能因為政府再改變政策,我隨時可以被逐出政府。我十年努力化為烏有,要重頭再來,好唔抵(不值得)及唔忿氣(心中不平)。」譚志輝說他忍夠了。

2015年6月,他入稟控告香港政府,向港府申請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司法機關審查政府機關決定是否合法的法律程序)。譚志輝要挑戰政府,指出非公務員合約政策違反基本法。

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上班族。攝: 盧翊銘/端傳媒
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上班族。

喜舊厭新的公務員

事實上,與譚志輝擁有相似命運的「N仔」,是香港政府人事架構內最底層的一群。對譚志輝告政府的行動,許多「N仔」為了謀生表面上保持沉默,但私底下都為譚的行動叫好。

「以前俞宗怡(前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一方面讚『N仔』面試公務員有經驗、有優勢,但另一方面又說要一視同仁、公開招聘,不是自相矛盾嗎?早就應該有人司法覆核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N仔」法庭書記說。

另外,譚志輝此舉也令另一群公務員蠢蠢欲動,他們就是在體制改革後才新加入的「新入職公務員」。

29歲的李小姐在勞工處任行政主任3年,感受到不同年代入職的公務員待遇差天共地,「改革前公務員入職有30天年假,工作滿10年增至40.5天。我們這一代,入職年假只有18日,之後最多增至22日。」

遲了一點進來政府,待遇差天共地。但工作分量,卻一模一樣。

33歲的張先生

民政署行政主任

33歲的張先生(化名)現時在民政署任行政主任,他在2007年政府重新招聘公務員時才入職,也同樣感受到差別。「最大分別在於員工福利,首先舊制公務員有退休終身長俸,而且金額會隨通脹調整。」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數據,本港約有12萬退休公務員每月領取長俸,有29人更每月領取超過10萬。「新入職公務員與私人機構一樣只有強制性公積金,由政府與僱員共同供款,退休時取回款項,那跟私人機構沒分別。」

張先生指出,舊制公務員的子女在香港和英國讀書都有教育津貼,因此以往公務員大多送子女到英國讀書,但新制取消到英國升學的津貼。「1990年以前入職的公務員,晉升為高級公務員時可獲分配政府宿舍,面積達千多平方呎,更在跑馬地、何文田這些豪宅區,租金只需薪酬的7%,所以以前很多公務員有錢炒股、買房子,退休也有幾間房子在手。」張先生說。

張先生慨嘆:「遲了一點進來政府,待遇差天共地。但工作分量,卻一模一樣。」

香港政府總部外貌。攝 : Alex Ogle
香港政府總部外貌。

工會幫不了

「N仔」、新公務員、舊公務員,於是香港政府同一寫字樓內,出現以不同僱傭制度來區分的3種員工。他們工作量類同,卻同工不同酬。

事實上,香港有數十個公務員工會可以替他們向政府爭取合理權益,例如華員會、高級公務員協會、紀律部隊工會、警察員佐級協會、香港公務員總工會、政府人員協會等,分別代表不同階層和工種的公務員利益。每年公務員事務局都會與工會代表見面,討論加薪或福利問題。

但新入職公務員普遍認為工會沒有為他們盡力,「這些工會成員都是舊制度下的公務員。王永平做局長時,他削減公務員薪 酬開支的策略非常聰明,只削新入職公務員的薪酬,舊的完全沒有影響,所以工會沒有人會反對。他們已經『上岸』。」在民政署任行政主任的張先生(化名)說。

我看不到現在還可以爭取到什麼。

梁籌庭

香港公務員聯合會總幹事

香港公務員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1970年加入政府,他對工會所能爭取到的福利不太樂觀。「99年開始的政府私營化改革,造成員工政府對立,但我們沒有策略對抗,結果以前的福利,大部分都沒有了。99年以來我們成功爭取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和將新入職公務員的6年試用期縮減至3年,但我看不到現在還可以爭取到什麼。」

他亦指出,新人沒有挺身而爭取,「現在的新人要我們『煮給你吃』,為他們爭取,但他們卻不願意親自爭取。因為新入職公務員起碼要通過3年試用期,他們怕失去工作,所以不肯出聲。但我們不可能替他們爭取一切,新人必須有動力和工會合作。」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是「公務員體制改革」的主要執行者。1997年亞洲爆發金融危機,3年後王永平上任,在2000至2006年任內大幅降低公務員數目,削減新公務員入職薪酬及福利。

「當時我要對公務員減薪,是因為經濟環境很差,私人機構也大幅減薪,市民要求公務員共渡時艱,這個改革沒有不合理,連我也凍薪一年。」王永平稱,當時改革目的,是為平衡社會和公務員利益。

你接受就來,不接受可以不來。

王永平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對譚志輝案件,王永平指出合約制是一種政府的權宜措施,「任何機構都應該有彈性聘請臨時僱員,典型例子是郵政局,每年有某段時間會有很多信件,例如聖誕節,需要聘請臨時工去處理。另一例子是,工程為時3年,我便只請3年合約員工。」他認為應徵者應該明白,合約制員工和公務員待遇有差別,「你接受就來,不接受可以不來。」

這10年裏,譚志輝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N仔,也透過外面的綜合考試制度3次嘗試考公務員。「08年、10年、12年我都考過,第一次面試成功,最後在Waiting List(候選名單)沒有選上;另外兩次未面試已收到拒絕信。我不服。」

「我明明白白在政府已服務了14年,為什麼我不可以是一名公務員?」回想過去努力,譚志輝憤怒了。

香港舊公務員、新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制度比較。製圖:端傳媒
香港舊公務員、新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制度比較。

香港公務員

香港公務員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規僱傭關係僱員,目前香港公務員編制數目大約為 16萬5千。 外判下僱用的僱員,則不計算為公務員。香港的公務員體制承自英國公務員制度,問責局以下的公務員須遵守政治中立的原則,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時亦不受政治委任官員變動影響,這個制度的好處是可以保障政府施政穩定性和公務員士氣。由英治時期至2002年,香港公務員體系中最高職位為政務司司長,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後降至常任秘書長。按《基本法》規定,香港的公務員與中國政府公務員並無官僚架構的從屬關係。

香港公務員的薪酬政策,是提供足夠的薪酬去吸引、挽留和激勵有合適才幹的人員,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成效的服務,並保持公務員薪酬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以確保公務員薪酬是公務員和市民都認為是公平的。為此,港府每年都檢討公務員薪酬,定期進行3項調查,包括每年1次的薪酬趨勢調查,每3年1次的入職薪酬調查和每6年1次的薪酬水平調查,並參考此調查結果來調整公務員薪酬。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0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目前沒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