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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匯演假面下,中國縣城小學裏的權力遊戲

大人們一廂情願地讓孩子們上台表演純真,孩子們在台下的欺凌與暴力中學習現實。

李懷濛

刊登於 2017-02-20

這就是彼時大人心中兒童表演的固定形象,一個標準的「舞台上的乖孩子」的審美樣板。
這就是彼時大人心中兒童表演的固定形象,一個標準的「舞台上的乖孩子」的審美樣板。

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領唱《歌唱祖國》的女孩林妙可,沒有通過北京電影學院初試。這也不算是我的意料之外,畢竟之前看見了那條被吐槽的林妙可在考場外受訪視頻,她也確實是「搖頭晃腦的,一副過時的兒童表演晚會的模樣」。

對這種「兒童晚會式」的表演,我倒一點不陌生,甚至因為太過熟悉這一套而對林妙可生出了同情。我想任何一個曾參加過文藝匯演的小朋友的經歷和我都差不多:

化着濃粧,穿着小裙子,小皮鞋上的襪子系一圈蕾絲花邊,放學之後被學校輔導員留下來,和另一個同樣化着濃粧的小男孩一起,一遍又一遍地練習激情感人的詩朗誦,或者背誦主持節目的串詞。然後在同樣化着濃粧的小學生鼓號隊奏出的歪七扭八的進行曲中,走上舞台,面對下面黑壓壓的領導幹部、學生家長,鞠個躬,深吸一口氣,開始自己的表演。

彙報對象有「大力支持學校教育發展」的領導、黨員幹部、退休老幹部、「本縣處級以上幹部」等等,剩下的位置則由參加演出的小朋友的家長填滿。不能完全理解「文藝匯演」 「彙報演出」 這種詞的小孩子,連着幾個星期在學校緊鑼密鼓地集中排練節目,家長到現場只為了看自己的孩子上台的那幾分鐘,坐在前排的領導幹部昏昏欲睡。

之於小學的我,這種全民參與而無甚意義的活動唯一意義就是,在這種儀式感極強的活動中獲得飛速膨脹的成就感——證明我背台詞記憶力一流,是個受輔導員和校長喜歡的標準乖乖女。但如今想來,那些活動只讓我學會了浮誇的表演方式、用高亢的假聲製造感動和激情,和林妙可如出一轍,並無其他。

但小時候的我不可能想到這些,扮演這種角色的時候不知不覺地入戲極了。和男同學搭檔詩朗誦的時候,我經常不開心,暗自氣憤每次最高潮、最核心的部分總是留給男方,於是在朗誦引入的前一句時,我會故意把音調拔得異常之高,情感異常之激烈,以至於男同學接不下去甚至破音,我就會心裏暗爽:讓你們看看誰是真正的夜禮服假面。

這些搖頭晃腦的誇張表現並不是孩子的童真,但這就是彼時大人心中兒童表演的固定形象,一個標準的「舞台上的乖孩子」的審美樣板。這種文工團式的、帶着崇高單純感情色彩的激情表演,因為大人對同是成年人的表演喪失了信任和認同感,早就難以再看見,可是他們願意一廂情願地把這種想像留在兒童身上,讓這種表演頑固地在兒童的演出中保留了位置。

同時,沒有人能準確說出兒童演出要通過怎樣的表現呈現出怎樣的形象,兒童在演出中表現的純潔,與這種誇張的表演正好契合,因此這種搖頭晃腦的做作也就成了「兒童晚會表演」的專屬形式。

每當我想起那些故作天真甜美的文藝匯演,就不可避免地回憶起我在江西南昌一個縣城小學度過的真實童年。在「中華土味」覆蓋的縣城中國,從小學開始,在孩子之間天然生成的權力結構,和社會滲透進來的殘酷,統統不加掩飾地展現在我面前。這些赤裸裸的暴力血色,和文藝匯演中呈現的「純真」如此格格不入,卻在我的童年上打下的夕陽般的長長陰影。

五年級之前:沒有單純的小朋友,但有乖女孩掌權

在我所在的縣城小學裏,所謂「單純的小朋友」幾乎並不存在。

學校旁邊大喇喇地開着「福建城」,穿着吊帶的小姐姐經常成群趿拉着拖鞋走出來買水果吃,大家從一二年級開始就知道那是做什麼的地方。三四年級,我們就都會操着熟練的南昌話罵不堪入耳的髒話了。以至於後來去市裏上中學,我對於有人對性真的一無所知,大家都不用南昌髒話罵人,感到難以置信。

在我所在的縣城小學裏,所謂「單純的小朋友」幾乎並不存在。
在我所在的縣城小學裏,所謂「單純的小朋友」幾乎並不存在。

男女不分打滾玩的一二年級結束以後,小學的權力結構演變開始了。

三四年級時,比男孩普遍早熟的女孩子們由於成績優異和表現出的乖巧聽話,一般會被班主任委以班長、課代表之類的要職。這些受老師喜歡的女孩子們組成的小團體,是班上最先顯現的權力組織(以下簡稱為女生團體)。她們聯合起來的幫派,不僅可以隨意實施全班性集體疏遠漠視,排擠和陷害看不順眼的同學,還可以對男生實施集體暴力,比如,在操場上經常可以看見四五個女生,圍住一個男生拳打腳踢。

更重要的是,來自老師的暴力懲罰多針對看起來「頑皮,不聽話」的學生,而較少落到這種女生團體的身上。我的輔導員,常常在班上當眾進行現在聽起來慘無人道的體罰。比如一腳把一個同學踢倒在地用竹鞭瘋狂地抽打,拖着頭髮把同學鎖在辦公室虐打長達十分鐘;我曾經因為沒寫完作業,被抽得雙腿完全紅腫,痛得無法走路。

權力裂變:長大的男生和外來的混混

五年級以後,男女身體差異日益明顯,原本習慣了追着揍人的女生會逐漸發現自己追不上男生了,踢人掐人的力道也開始出現明顯的男女差異。最重要的一點是,從五年級開始,班上開始出現和社會或者隔壁初中的混混打交道的學生,一般是男同學。

每週五下午,我們的小學門口黑壓壓一片都是隔壁初中的混混。這種外來的力量被帶入學校之後,原本的權力秩序就徹底被打亂了。原本牢牢掌握老師支持的女同學,因為要維持自己乖巧聽話的形象,或者出於優越和恐懼混合的情緒,難以和社會上的混混建立聯繫。班內的話語權因此被分割成了兩個部分。對於許多無法對老師明言的矛盾,老師所謂的暴力也難以進入學生生活的每一個角落。

而學生之間的暴力,在生活中變得普遍,甚至被當作稀鬆平常,這是非常讓人恐懼的。

六年級時,我與一男生起爭執,他從隔壁初中叫來的一群混混,把我嚇得躲在班裏不敢出門。三四年級時,被飛揚跋扈的我欺負過的男生,見着有兄弟幫忙報仇雪恨,紛紛上前戲謔嘲笑。其中幾個仗着認識被叫來的混混,比較「有臉子」,直接上前猛踹我的腹部,我痛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最後,一個與我交好的女生找來她的哥哥,他認識那一群混混,請他們給個面子,人群才散去。

絕對受害:在邊緣的痴傻女生

不屬於女生團體核心的邊緣女生,經常被男生敲詐勒索,要求其從家裏偷錢給他們,甚至面對更嚴重的持續性集體欺凌。

當時班上有一個精神略有問題的女生,家裏靠奶奶撿破爛為生,幾乎下跪懇求班主任才讓她得以報名入學。但她的奶奶並不知道,孫女受到全班同學無理由的排擠厭惡,女生團體當然不屑與之為伍,入學以來,她還一直被全班男生狠揍和欺負。女生又痴又傻,不懂反抗,經常渾身是傷。老師只能在看見時喝止,轉身一走,班上的頑皮混混又一擁而上,對她拳打腳踢。

這個女生曾好幾次試圖靠近我,衝我傻笑,然而我當時在女生團體中比較受歡迎,如果當眾回應她,會顯得十分丟臉。五年級下學期,一次放學後,我一個人在操場上朝校門外走,她突然從我背後冒出來,對我說着含混不清的話,又衝着我笑。我看了看四下無人,便也衝她笑了一下。然後她飛快地衝着校門跑出去了。那個下午以後,她再也沒有來過學校。

不屬於女生團體核心的邊緣女生,經常被男生敲詐勒索,要求其從家裏偷錢給他們,甚至面對更嚴重的持續性集體欺凌。
不屬於女生團體核心的邊緣女生,經常被男生敲詐勒索,要求其從家裏偷錢給他們,甚至面對更嚴重的持續性集體欺凌。

關於小學的記憶,除了放學後與輔導員練習朗誦、練習主持,除了司空見慣的老師、學生、社會上的其他人互相交雜的殘酷暴力與衝突,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這個放學後的片段。

多年以後,我聽說小學班上特別乖的一個女生,初三時和人同居懷孕,家裏人草草擺兩桌酒,就算結婚了。在公交車上,我遇見了小學後就輟學打工的女同學。在車站買奶茶時,我看見曾經的同學在賣奶茶……

還有這麼多人,在面對真實殘酷的童年和生活時,甚至沒有得到過文藝匯演時上台表演的機會。

原文題為《搖頭晃腦的兒童表演和縣城的殘酷童年》,2017年2月17日首發於作者的個人微信號「AleoGrace」,端傳媒獲作者授權編輯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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