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立台灣大學(台大)學生會推動「國文」(大學本科必修中文科)改革事宜,建議廢除其為必修科,並改為通識科;而負責開設「國文」的台大中文系則認為,必修有其必要性。這爭議由來日久,而且不獨於台大,網絡上在2018年前後已有相關呼聲。
三四年間,又掀起數波討論。其中,贊成改革的一方大致認為,「國文」必修科的設計,偏重古文及中國古典思想,與多元教育的理念及學生修課緻趣不符,有學生代表亦援引台灣其他大學的改革經驗,認為現在的「國文」應從必修,改列為選修的通識課;支持保留「國文」必修的一方則多認為,「國文」科能夠確保學生的中文語文能力,並指該課能夠培養學生的文化思維、文化素養和思辨能力等,不可輕言廢除。同時,亦有論者視台大「國文」必修論爭為台灣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課綱)改革論爭之延續,該論點認為,現在高中教育刪減了過多的文言文,需要在大學教育中把相關教育補足回來。
在台大「國文」科的「存」、「廢」問題背後,牽涉的遠超於一間大學的學科必修選修事宜,更涉到語文教育在大學的角色、語文教育和文史哲教育的關係,以及大學如何達到全人教育(holistic learning)等事。筆者在香港接受教育直到碩士,大學本科、碩士皆畢業於港大文學院,並曾在台灣的國立大學任教。港大與台大的本科教育,皆有語文必修課;我希望透過香港、台灣兩地之間的經驗比較,探索未來之路。
同一學期同一課號:內容卻可能不同?
以學生合理期待的角度而言,同一學期同一課號課名的課,由不同老師任教,預設會有教學方法和風格上的差異,但一般不會預設內容、評分標準上有太大的差異。現在台大的「大學國文」類型科目,則與此種合理期待有所距離。
台大的必修「國文」科由台大中文系負責,分為「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一)/ (二)」、「大學國文:文化思想與寫作(一)/ (二)」及「大學國文:閱讀與寫作(一)/(二)」,所有本科生皆需要修習一門,已滿足畢業「國文」學分的要求。表面看來,台大的本科生是要在這些「大學國文」科目中六選一,而且當中都有涵蓋寫作;但實際上,每一門「大學國文」科目都由中文系的授課老師按其專業領域設計課綱,換言之,即使在同一個學期同樣選讀「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一)」的學生,也可能因基於授課教師不同、而上到內容完全不同的課。
例如,以現在於台大網站找得到的課綱看來,同一學期修讀「大學國文:文學鑑賞與寫作(一)」的學生,會因授課教師之不同,有人在課程中修讀漢語古典詩歌,有人在修讀晚清與民初之際的文學,有人在修讀「療癒讀寫」,有人在修讀華文文學與電影中的性/別課題。而這些種種不同內容的科目,在一般的課程編排上,不會在同一個學期以同一課號課名出現,而是有獨立的課名課號。
以學生合理期待的角度而言,同一學期同一課號課名的課,由不同老師任教,預設會有教學方法和風格上的差異,但一般不會預設內容、評分標準上有太大的差異。舉例來說,在香港的大學,一般都有導修課(tutorial),同一科目會因人數關係由不同的助教(teaching assistant)或導師(tutor)負責帶領導修,彼此間帶導修的方法或有差異,但學生不會預設導修課的內容會基於導師的不同而有顯著的差異,而為了平衡導師間的評分,一般還要開會協調一致的評分標準,以示公允。現在台大的「大學國文」類型科目,則與此種合理期待有所距離。
寫作 vs 學術寫作訓練
就台灣的中學教育和作文側重抒情文以及文學的美文傳統而言,台灣的學生非常熟悉抒情文體,但相對來說缺乏的,是論說的能力,以及對學期報告與學術文章寫作的要求。
就寫作而言,台大的「大學國文」亦因科目與授課教師的差異,對寫作的涵蓋程度及內容有所差異,側重點有所不同,有人會重視抒情文、描寫文,有人會較重視論說文,有人會把焦點放在學術寫作。就全校必修的中文科而言,我以為其寫作教育的目標需要符合其他教師的合理期待,例如可以讓學生懂得如何書寫學期報告(essay)與學術文章、辨別資料的能力、學術文章的規範、徵引格式等等。
就台灣的中學教育和作文側重抒情文以及文學的美文傳統而言,台灣的學生非常熟悉抒情文體,但相對來說缺乏的,是論說的能力,以及對學期報告與學術文章寫作的要求。網絡上不難找到,台灣的大學教師批評現存的中小學教育作文訓練,使得學生缺乏書寫論說的能力,簡而言之,不懂寫essay。以教師的角度而言,不管哪一個科系的學生,都需要懂得論說,寫學期報告和學術文章、知道基本的規範和格式要求,這些都是學生需要時間學習,而個別專業科目的教師在實務上無法去花很多時間教導的──這就需要全校的必修科的時間和資源。例如,就算香港學生在高中考試已經大量書寫伸論題,上了大學仍需要學習學術文章的風格與引用格式。
然而,以現在台大事實上的必修中文科「大學國文」來說,只有部份教師有針對學術文章書寫作出討論。以現在台大的選課規定,則代表著當中會有好一群學生,在大學本科教育當中,沒有受過學術寫作的訓練,或者學習時數不足。如果在必修的中文課並沒有得到充足的學術寫作訓練,那必修的英文課呢?答案亦是否定。以找到的課綱來看,台大必修的英文課,比較是綜合型,補足讀寫聽說的一些訓練。
於是,現在出現了一個情況:台大必修的語文課並沒有完全符合合理期待,即訓練學生應備的語文能力,包括應付大學學習必要的寫作要求,而作為必修中文課的「大學國文」,其內容則比較像是開放給全校選讀的專題課。
語文課並不一定是大學的畢業要求,譬如英國不少大學,皆沒有把語文課設為必修科,更沒有必修的英國文化或文學課,但部份大學的語言中心則會開設學術英文課程,供學生選修;另一方面,不少英國大學都有設立正式開學前的語文課,供國際學生額外報讀,以增進學生在學術英文上的讀寫聽說能力,準備其課堂所需。
台大的必修中文課與港大的必修英文課
從港大的制度可見,針對全校的語文課程,會交由專責語文教育的教師團隊負責,而非中文學院本部或英文學院以文學、歷史、文學與文化理論為專業的教師負責,並且以實用與學生學術語文能力為中心。
和台灣相類近,香港大學則有必修的中文與英文課,亦有一定的跨學科學分要求。由於港大的官方語文是英文,我以為值得和台大的必修中文課(大學國文)兩相對照的,是港大的必修英文課。所有港大的本科生,除了所屬學系學院的科目外,必須要按照其學院要求,修讀由英語中心(Centre for Applied English Studies,而非英文系)按照其專業領域設計開設的學術或技術英文、由中文學院轄下「中文增補課程」所開設的實用中文,以及由一定學分的外系設計的跨學科核心課程(Common Core,可以理解為台灣「通識」一類課程)。
英語中心是一個獨立的部門,除特殊豁免外,港大全校的本科生都需要在第一年修讀準備學生在全英語授課的大學環境學習的「大學英文」(Core University English),內容涵蓋學術內容的閱讀、書寫與匯報、學術資料的搜尋與應用,並讓學生了解學術誠信的意思以及如何防止剽竊(plagiarism);之後,學生需要按照其專業背景,修讀英語中心相關的科目,例如:文學院、社科院、教育學院的學生需要修讀「學術英語」(Academic English),建築學院與商學院學生需要修讀「學術溝通」(Academic Communication),工學院學生需要修讀「技術寫作」(Technical Writing),而因應不同科系專業背景的學生,其需要修讀的相關課程課號、名稱皆有所不同,在內容選材上亦各有所側重。
港大畢業學分要求的跨學科的核心課程則會涵蓋科學科技、文化藝術、中國研究、全球課題等四大範疇,由不同學院學系的老師開設以全校本系外的本科生為目標的課程,學生需要在不同範疇的科目各選修最少一門。在當中,我們不難發現有文學、文化、歷史,開拓學生人文視野的課程,譬如:有中文學院教師開設的「中華帝國晚年的西方印象」(Ideas and Images of the West in Late Imperial China)、英文學院教師設計的「文本與影像中的英帝國」(The British Empire in Text and Image)、哲學系教師講授的「中國思想中的人文與自然」(Humanity and Nature in Chinese Thought)、比較文學系教師負責的「全球視野中的香港電影」(Hong Kong Cinema through a Global Lens)、理學院不同學系的老師合授的「科學中的女性」(Women in Science)等,皆能豐富想像、開拓學生人文視野,並且是能夠吸引外系學生的科目。
從港大的制度可見,針對全校的語文課程,會交由專責語文教育的教師團隊負責,而非中文學院本部或英文學院以文學、歷史、文學與文化理論為專業的教師負責,並且以實用與學生學術語文能力為中心。至於文學作品閱讀、文史知識等,則是個別學院學系的選修科以及核心課程範疇。
可以分拆獨立團隊?
我認為,台灣的教育需要認真區分語文教育、創意寫作、翻譯與文史哲專業――這些皆是不同範疇,不應混淆。在英語國家接受教育、研究英語文學與文化理論的研究者,不代表其自動可以訓練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
參考這一種劃分方法,我認為台大必修中文科和必修英文科可以分拆獨立團隊,由專門負責語文教育的部門或教師負責,內容則應該要針對大學生應具有的語文能力,包括學術資料閱讀、運用與匯報、學期報告與學術寫作等方面,以及為其畢業後所需具備的溝通能力作出教育;至於,現在「大學國文」當中種種經典選讀與文史哲專題,則回歸到(外系)選修及通識科目當中;現在認為需要維持「大學國文」必修一方,認為大學需要確保學生有文化素養和思辨能力等要求,其實屬全人教育的一部份,可以透過通識科目的分類劃分、學生需要最少在多少個通識分類中修讀過多少學分等方法去處理,而具體方案則應由師生討論決定。我相信,不少學系皆有能力發展出增進文化素養和思辨能力,以及其他有助全人教育發展的科目。
進一步來說,我認為,台灣的教育需要認真區分語文教育、創意寫作、翻譯與文史哲專業――這些皆是不同範疇,不應混淆。專業作家、熟悉創意寫作的教師,不代表可以教授實用文及學術文章的寫作;在英語國家接受教育、研究英語文學與文化理論的研究者,不代表其自動可以訓練學生的英語聽說能力。如果繼續混淆語文教育和文史哲專業,要求文史哲專業的教師承擔語文教育的責任,對師生都不是好事。
岑學敏,生於香港,英國倫敦大學文化研究博士,曾任新加坡國立大學亞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員。並曾任教於台灣國立清華大學與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實習生蔡思宇對本文亦有貢獻
太好笑了,中文主题的文章有错字……“所有本科生皆需要修习一门,已满足毕业“国文”学分的要求。”应该是“以”满足毕业学分要求吧?“以”表目的,“已”在这里不通。
国文有中国的背景在,新生代台湾学生不感兴趣可以理解。试问若国文学的是日本历史,可能就没有那么多争议了,耐人寻味……
同意c_c及midori川。
我覺得作者似乎傾向讓大學國文必修課程「補習班化」「先修班化」。但實際上必修爭議就是來自於其他非中文學科的大學生,覺得自己不須這樣的”全人教育”,讓自己符合受期待的語文能力。
我一直對符合標準,讓全人教育的概念進入大學領域是好是壞很懷疑。
國文必修改革/廢除的問題一直都是:
1.中文系不願意放棄既得資源(如midori所言)
2.部分教授與校園高層對從威權時期遺緒的「維持中華道統」作用的堅持(所以雖然課名為國文,但實際只有華語還是中國古文)
作者很清楚地說明台大大一國文必修的爭議。可惜的是,整篇文章立論著重理想問題——「大學應該有著怎麼樣的寫作課程、人文課程?」,而忽略方法問題——「該如何從大一國文必修轉型成寫作課程、人文課程?」。
我有聽說過一種說法(我無力證實此說法之真假):大一國文必修制度讓中文系要開設大量課程,而這些課程撐起大量專任/兼任教師的鐘點。廢除大一國文必修制度,會直接影響這些教授的鐘點,甚至造成生計問題,因此中文系一定會以各種方式來阻撓改革。
如果以上說法為真,那麼「大學應該有著怎麼樣的寫作課程、人文課程?」也許不是重點,而「在大一國文必修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是否要顧及專任或兼任教師的鐘點、生計問題?如是,要如何顧及?」才是真正的問題核心。
由於本文作者為大學教師,理當能對大學運作有更細緻的觀察。如果未來作者還有機會就此一議題加以論述的話,期待到時能補充課程制度改革時所遇到的實際阻力問題,以及就香港與英國經驗來看,他/她們在課程制度改革時又是如何面對這些阻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