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下次應該把狗扔得更高:打獵模擬器

既然我們哪也去不了,也許在遊戲裏打打獵也無妨。
Game ON

2001年,我來香港開會。會上有很多有趣的人,我記得和一個中國女學者茶歇時閒談,她問我業餘時間有什麼愛好,我說美國的博士項目都很緊張,業餘時間不多,但我都會在寒假抽時間去森林裏打獵。我順口問她中國人是不是也喜歡打獵,這問題不知為什麼讓她覺得受到了侮辱:「中國人和美國人一樣,需要食物都會去商店裏買,我們不需要狩獵為生!」我趕忙解釋並無惡意,但於事無補。我好奇難道她以為我是因為飢餓才去打獵嗎?後來,隨着我對中國了解的深入,我發現在這個國家,生活中你的職業離動物距離越近,人們就越會認為你很窮。還記得我的學生在電影課作業描述《斷背山》的兩個主角時,稱他們是家徒四壁的窮人,其實在電影裏,這兩個角色都有房產和貨車。但因為他們的生活離動物太近了,大家就聯想到他們很窮。學生還寫這兩個人物缺乏「野心」、「沒有職業規劃」,所以「只能放羊」,並怒其不爭地指出兩人「學生時代應該更加努力才是。」

離開美國的二十年裏,我逐漸意識到打獵在地球這個角落是件稀罕事兒。每次我在香港看到白色的野豬,視線就會本能得繞到它的肩膀之後——如果要開搶殺它,那是落點所在。當然我沒有槍,有了也不能在香港射殺動物,所以我這些年都是在電子遊戲裏過癮。

似乎大家對愛好打獵的美國人有這樣的想像:紅脖,醉鬼,拎着AR-15見到什麼就射什麼,座駕一定是皮卡。那我顯然不符合這樣的想像,我沒有皮卡,不喝酒三十年了,還不小心讀了個博士。但事實上,我認識的獵人中也沒有一個人符合上述想像——不是說獵人不喝酒,但真正的獵人很清楚自己在幹什麼,不會把酒精和武器混在一起。我第一次打獵是在新英格蘭獵鹿。新英格蘭的鹿比起美國其他地方並不算多,郊野空間也不算大。很多當地人與其說是打獵,不如說是找個藉口在郊野大碗喝酒、大塊吃肉。那次我只看到兩頭鹿,還一個都沒打到。要說獵物豐盛的地區,是後來我在華盛頓讀書那陣,總去馬里蘭打獵,那邊雪少,蚊子多,但是鹿也真是多,常常滿載而歸。

不過馬里蘭還是比不過最早的那些打獵遊戲,1997年問世的《獵鹿人》(Deer Hunter)裏,打獵不要太容易,那些鹿簡直就是千軍萬馬(鹿)衝到你面前等你開槍。看得出遊戲有寫實的追求,起碼狩獵工具都是現實生活中獵人真的會用的。比如遊戲裏有那種模仿鹿鳴和鹿角摩擦聲的工具,這些東西在真實的狩獵中非常有用,能夠引誘鹿群接近你埋伏的地方。有悖於人們對於鹿是可愛的動物的認識,鹿的交流方式是靠聲音,那個聲音非常難聽。另外,你從遊戲截圖裏也能感覺到在雪地獵鹿好像容易一點,因為現實中獵鹿多在秋季。秋天裏鹿皮會變成灰褐色,很容易混入它們森林。我記得在馬里蘭,好幾次我蹲在樹叢裏等着獵物,每每會忽然看到一隻鹿彷彿從天而降一般出現在眼前,還來不及瞄準,它就又扎進深林不見了。而在雪地裏,鹿也太明顯了,明槍暗箭它都難逃。

幽默是打獵的重要元素,獵人都愛開玩笑,也很容易被人開玩笑。本文的標題——也許下次應該把狗扔得更高,就是一個經典獵人笑話的梗。講的是兩個總也打不到鴨子的紅脖獵人琢磨戰術的笑話。遊戲史上就有個作品專注打獵和幽默。1997年的《紅脖獵鹿》(Redneck Deer Hunting)是神作系列《紅脖怒火》(Redneck Rampage,又譯《農夫也瘋狂》)其中的一部。這個系列裏你能找到各式各樣的禁酒、外星人和傻子蛋。遊戲主角Leonard和他的表兄弟Bubba需要守衞家園,抵抗入侵的外星人。不然外星人就會消滅兩兄弟的「月亮派」——什麼是月亮派,大概就是那種被譽為「糖尿病人色情片」的不健康美國零食吧。Leonard在遊戲裏一邊喝酒一邊打外星人,然後不時說些傻話,盡顯紅脖風采。由於大家往往把打獵和紅脖聯繫在一起,《紅脖怒火》很自然就出了打獵遊戲。《紅脖獵鹿》顯然不是能在GDC得獎的遊戲,但它也沒這個念想。遊戲簡單、重複、粗俗,玩起來完全不用動腦——聽上去有點像美國南部的教育體制,也許遊戲可以換個名字叫《阿拉巴馬公立教育》。但它特別好玩,作為早期遊戲,這已經夠了。

近些年打獵遊戲似乎更流行「潛行」。大部分時間,你都在躡手躡腳地跟蹤獵物,這種遊戲特別好玩,不過真的要去打獵,這招沒用,別被遊戲(以及電影)騙了。獵物的視力不一定驚人,但是動物的視覺在光線不充足的環境中比人類靈敏很多。這也能解釋,為什麼黃昏的鹿非常難打。當然,遊戲裏不存在這個問題,我還沒玩過哪個遊戲,你必須早上三點半起床,開一個小時車,停車,再於黑暗中步行一個小時,然後坐等太陽升起,才能看到獵物。早上打獵的運氣一般都不太好,到午間獵人就會走出叢林休息補給,下午四點多再回去,接下來的兩個小時,也許你能打到鹿,也許你連團鹿屎也看不到——但打獵就是這樣。一個智慧的老獵手有次和我說:「不然就不叫打獵了,叫射擊就行。」

很多動物保護人士特別愛說打獵不公平,除非給鹿也發支槍。這話真的很傻,先不說鹿有沒有手指可以控槍。鹿比人厲害的地方不是瞄準射擊,而是它的聽力和嗅覺,很容易聞到人味兒。這也是為什麼秋天除味劑的銷量特別好。有經驗的獵人特別注意風向,你要逆風走,不然風會把你的氣味傳過去,鹿早就跑了。所以你在林間看不到鹿不一定是運氣不好,是你太笨了,早就被識破,被甩掉。

很多獵人模擬器遊戲(比如《獵人模擬器》(Hunting Simulator)),不知道為什麼沒有認真模擬河面凍結,玩家可以在冰面上輕易狩獵。在現實中,不管是不是為了打獵,千萬別在大雪中在結冰的河面上走,溪面都不行,很容易直接去世。冬季狩獵,寒冷和凍冰是重要的元素,電子遊戲製作者應該想想如何模擬這些體驗讓遊戲更豐富。


目前市面上最好的狩獵遊戲我認為是《獵人:狂野的召喚》(The Hunter: Call of the Wild.)。遊戲真的還原了打獵的很多體驗,而不是簡單的射擊。美國的狩獵首先是一種田園文化實踐,所以帶有很濃的傳統鄉野氣息。獵人們不會花錢花時間去找時尚迷彩服,穿成那樣的是嬉皮士。常見的獵人其實是穿紅色法蘭絨襯衫的老頭,手裏拿着祖傳的老獵槍。他們不會開車在州際公路上狂飆,也不會在獵場裏四處亂跑。《獵人:狂野的召喚》在這些層面把握得很好,遊戲裏沒有那種傻乎乎機械式的跟蹤,聰明的獵人一旦進入獵場就要耳聽六路,眼觀八方,每一步都要小心,因為和你鬥智鬥勇的是同樣聰明的動物,而不是簡單設計的AI。

《獵人:狂野的召喚》裏充滿了讓人驚喜的細節,比如環境能見度、噪音。這些元素在狩獵中都不能忽視。遊戲中,初上手的玩家看到的動物都是驚鴻一瞥,因為大家還沒有學會減少人類噪音,降低肉體的可見度。獵人要慢下來、靜下來,要假裝自己不存在。如果做到這一點,你能看到的動物就會越來越多。你當然可以忽然出動去捕捉它們,但往往這會讓你竹籃打水。這時候要學會預料動物的移動軌跡,並學會製作和使用樹站(tree stand,架在樹幹高處的人類活動空間,方便射擊)。

一般而言,熊、鹿、馬鹿這些獵物沒有來自高處的天敵,所以它們不會把危險和高處這兩件事情聯繫在一起,對人類來說,這就是捷徑,爬到高處去就可以假裝自己不存在。在遊戲裏有個樹站還有好處就是,如果你有正事做,你可以在後台繼續開着遊戲去做別的。一旦聽到有動物接近的聲音就回到樹站,瞄準射擊。

《獵人:狂野的召喚》是一個很大的遊戲,環境廣袤雋美。有點像《極地戰壕5》(Far Cry 5,又譯《孤島驚魂5》)的地圖,但是沒有裏面那些瘋狂的白種人。《獵人:狂野的召喚》的地形、動植物和氣候都很接近現實,容易沉浸。如果你沒有那麼多時間,但很想到處看看,那可以和我一樣,在遊戲裏買台改裝車,馳騁縱橫,把獵人遊戲當賽車遊戲打。遊戲會記錄被你嚇跑的動物的數量,一旦你有了改裝車,你就會發現雖然視野內空無一物,但被嚇跑動物的數字會一路飆升。遊戲的時間系統也很有趣,你會發現你總是在睡覺,因為不少物種只在特定時間出現,比如熊多在日落出現,逗留的時間也短。所以漫長的白天就會無所事事,大量精力都花在移動和等待之中。這固然很真實,但對一些玩家來說缺少刺激和反饋。夜間狩獵也是可行的,這是部分玩家的樂趣所在,因為在美國除非是獵殺北美浣熊、臭鼬,夜間狩獵是違法的。

但我不喜歡這個遊戲預設的邏輯:狩獵是為了賺錢,儘管這也許是真實的。在遊戲裏,想要繼續玩就要賺錢,想要賺錢就要不停地射殺,跟打工一樣永不停息。有的獵物被設計的很稀少,故而市場價值也高,大家就更想打。 理論上,一個玩家可以躲在深林裏,無視無意間路過自己的馬群、鹿群,只為等待一隻大型變種馬鹿。但是想要打馬鹿,你需要積攢很多錢和經驗值,所以雁過拔毛,不得不殺個片甲不留。爆頭在遊戲裏是很有效的射擊策略,但其實我們不應該這樣獵殺動物,因為有一部分機率獵物依然存活。百分之九十九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瞄準肺部或心臟,最精準的獵手會一槍打穿兩肺和心臟。遊戲中爆頭沒有危險,因為獵物都會最後失血而死。現實中,有些人狩獵是為了能割下鹿頭做成牆飾(還記得《教父》嗎?),橫衝亂撞的受傷鹿也有傷人的危險。

還有一個遺憾就是遊戲對找到獵物屍體這個行為沒有獎懲措施,也就是說如果你打中了一頭鹿,但沒有找到它的屍體,你不會受到任何懲罰。這部分可以做的更好,真實的獵人很少會馬上追逐中彈的獵物,因為這會讓獵物跑得又快又遠。所以撿屍也是個學問。遊戲中,我有好幾次找不到我打倒的獵物,心中充滿遺憾,雖然狐狸和狼最後也不會浪費了我的戰績,但好獵人不會空手回營地。也許對遊戲我有些求全責備了,也許我太渴望回到狩獵的那種狀態。

就算找到了獵物,遊戲裏你只要點擊一下鼠標就可以得到獎賞。但獵人們會說:「工作才剛開始呢。」因為你需要做點解剖,還有把戰利品扛回去。解剖是指除掉所有不需要的身體部分,切開氣管、肛門、橫膈膜,最後骨架可以被整個捲起來,肉以外的身體組織都會掉出去。然後你需要把這堆肉搬走,如果戰利品是大件動物,這可是個累活。不少老獵人在這個環節心臟病發作,死在把鹿扛回卡車的路上。雖然鹿和馬鹿比已經是小兒科級別的重量了,最大的鹿也不過180公斤左右,馬鹿可以重到700到1000公斤。更可氣的是,馬鹿很少在路邊活動,所以你的回途一定不短。另外,這一切發生的時候,你還得祈禱附近沒有尋獵的狼群和熊。

打獵不是看上去那麼簡單,也不是批評者所說的那樣野蠻。我自己都說不上來到底什麼是打獵,但是打獵的樂趣,我真真切切享受過的。這本身有一種遊戲的趣味在其中。並不是說每個人都可以或應該試試獵人的身份,但我自己很想有機會再來一次,疫情中我發現自己最想念的是深秋林中落葉的氣味,不知幾時才可以回到那裏。

現階段還沒有遊戲能完全複製打獵的體驗,但 《獵人:狂野的召喚》對於新手來說已經做了很好的介紹和教學。既然我們哪也去不了,也許在遊戲裏打打獵也無妨。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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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镖客2打猎确实上瘾

  2. 翻译是不是把马鹿和驼鹿弄混了?只有驼鹿才能长到700到1000公斤,配图里的那一只也是moose,而elk才是马鹿。

  3. 第一次認識打獵文件。謝謝端,楊靜。

  4. 狂野召唤其实….说实话我更喜欢大镖客2

  5. 这篇是业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