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漫長的死因研訊開始了。第一日庭審結束後,周德明步出法院大樓,二三十位記者在等待。自從兒子周梓樂去世後,這是周家第一次開腔,周太太也在一旁。這個父親表達了心痛,感謝當天曾經搶救兒子的消防員、急救員,同時公開了自己的電話,呼籲有任何線索的人現身聯絡。
「我想多些資料,令關心這件事的人可以找到真相。」周德明着深色上衣,戴黑色口罩,眉頭緊鎖,神色平穩。他還不太習慣面對媒體,總對記者說感謝與抱歉。
終年22歲的周梓樂是香港科技大學學生。2019年11月4日凌晨1時許,他在將軍澳尚德邨的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墮樓,傷重不治,11月8日早上離世。這是去年劇烈的社運風暴中,第一位在示威現場一帶受傷身亡的香港市民。時隔一年,死因仍然成迷,成為不少市民心中的鬱結。
這一年來,不少公眾最為關注的,是警方當晚的行動是否與周梓樂死亡有任何關係。坊間輿論當時曾作出不同揣測:有指他因為躲避催淚彈或催淚煙而失足墮下,有傳周梓樂被警員從高處推下等。去年,大量媒體查看停車場內的部分閉路電視,暫時並未發現拍攝到周梓樂墮樓前一刻的任何片段。
香港法院近日為周梓樂死亡事件召開死因庭。這場審訊漫長,至少將持續5個星期。證人數目龐大,將傳召當時在現場的警察、消防員、義務急救員,還有醫生、政府化驗師和天文台職員,約40人上庭作供,另有部分人士不親自上庭,證人數量超過60名。法庭還可能安排新的證人。由於現場地理複雜,死因庭上擺設了警方製作的1:40現場模型,展示部分停車場構造。另外,法庭首次引入VR擴增實境裝置。
11月16日,死因庭正式開展,共有13名證人出庭作供,復盤事件當日時、地、人的關係。第一週的證人,集中在事發當晚於停車場附近執勤的三支警察隊伍,分別是香港警察東九龍衝鋒隊第一、三、四小隊的指揮官和部分警員,共10人出庭作供。這是香港警方第一次向公眾供稱周梓樂墮樓前後,警方的部署與行動。
由於不同警察的證詞不一,在行動時間、是否發射催淚彈、催淚彈是否射入停車場等問題上並不一致,審訊過程複雜繁瑣。端傳媒記者多日現場聽審,仔細梳理證人供詞,目前可以確認的是:一、周梓樂身處停車場時,警方曾多次向停車場高層發射催淚彈;二、目前推測周墮樓的時間段內,警員開始進入停車場,其後經過周急救的位置。
昨日,11月23日(週一),市民蒙偉傑應周父呼籲上庭作供,指在消防員未到之前,已目睹躺在地上的周梓樂,並在消防員到場後拍下一系列照片和影像。端傳媒確認,蒙偉傑即是去年端傳媒在《科大學生墮樓疑雲》報導中採訪到的重要證人,當時他化名Ricky。
蒙偉傑在作供後向媒體坦言,自己原本沒想過出庭作供,因為「社會風氣不好,出來會有風險」,但他聽到周父呼籲,看新聞驚覺自己和周梓樂同一天生日,最終決定回應周父呼籲,並接力呼籲其他更早發現傷者的市民現身。
周德明昨日亦再次呼籲,希望其他途經現場的市民「可以鼓起勇氣,出來幫忙找回真相」。他特別提及,閉路電視片段中出現過的數名市民,呼籲他們現身,其中包括兩名突然急步走上停車場3樓的男子,及一名在去年11月4日1時03分29秒站在升降機附近的黑衣男子。
這是一場撕開傷口,追尋真相的接力賽。
00:35 — 00:56:周梓樂在停車場內,警察曾向停車場高層射催淚彈
綜合多名警察供詞,去年11月4日凌晨,第三小隊率先發現有示威者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外的十字路口聚集及堵路,於是在唐俊街設立防線,並要求支援。0時35分,第四小隊到場支援。0時40分開始,兩隊向身處路障後方的示威者,以及停車場2、3樓的示威者發射催淚彈。
這是當晚第一次有警察朝停車場高層發射催淚彈。
第三小隊指揮官郭俊希作供指,0時40分開始,示威者開始投擲玻璃瓶、磚頭,停車場外亦出現傘陣,故命令隊員向停車場近廣明苑出入口的地面發射催淚彈。
而第四小隊指揮官黃家倫供稱,當時他見到約200名示威者在唐俊街堵路、設傘陣,有40-50名示威者從停車場的2、3樓向警隊方向投擲雜物,警告無效後,下令隊員射催淚彈。黃家倫指其小隊在0時40-56分向地面發射18枚催淚彈,向停車場高層則發射2枚,與呈堂的有線新聞直播顯示首輪催淚彈的時間相約。
當時向停車場射催淚彈的兩名警員周昭隆與劉協成也有上庭作供。前者指所發彈芯落在停車場及尚德商場之間的天橋下,後者撞到外牆反彈。
根據不同證據,在這期間,周梓樂在停車場中,並有可能曾經出現在停車場2樓,一個可以看見警方防線的開揚露台上。
端傳媒去年獨家獲得周梓樂當晚與友人的對話截圖。根據友人子靜(化名)所提供的telegram對話截圖,0時41分,她問周梓樂,曾發10枚催淚彈的消息是否屬實,周回應:“ys”(yes)。
關鍵的是,根據對話截圖,0時46分,周梓樂傳送了一張從停車場高處拍攝的、對準十字路口上警方防線的照片。
子靜稱,這張照片是周梓樂給她的最後信息。因為未得周父母的同意,當時她稱不便讓媒體公開對話截圖。值得留意的是,根據與新聞直播畫面的比對,照片幾乎不可能在0時46分拍攝,我們無法完全確認這張照片的準確拍攝時間。
子靜收到照片的一分鐘前,0時45分,周父曾發信息給周梓樂,提醒警方已發射催淚彈,0時48分,周父收到周梓樂給他的信息,讓他「關窗」,這是周梓樂發給父親的最後信息。
根據警方調查去年的推斷,周梓樂從停車場3樓墮下的時間介乎1時02分至05分。而這一墮樓地點,離周梓樂拍照的地點,相距約120米。
00:58 — 01:04: 周梓樂最後上線,警方不同小隊供詞不一
視線回到地面。庭上的新聞片段顯示,0時58至59分期間,兩隊警員向示威者推進,並發射海綿彈、布袋彈及催淚彈。
這次推進,是警察當晚向示威者第二輪發射催淚彈,但究竟催淚彈有沒有射向停車場高層?兩個小隊的證供不一致,在具體時間點上也出現分歧。
第三小隊指揮官郭俊希表示,自己隊伍向停車場高層方向發射了1枚海綿彈及1枚布袋彈,並指第四小隊向停車場高層發射了催淚彈。不過,第四小隊的指揮官及第二輪有發射催淚彈的4位隊員,都只提及推進到十字路口時,曾向地面的示威人群發射催淚彈,沒有射向停車場高層。
時間記錄也存在差異。第三小隊指揮官郭俊希指,兩隊大約1時00分推進,並向停車場高層發射防暴彈藥;郭看過直播片段後,將時間修正為0時58分至59分。
不過,第四小隊指揮官黃家倫指,是1時05分開始推進,與郭的證詞存在約7分鐘時間差。在周梓樂父母的代表大律師詢問下,黃指他的時間記錄以手錶為準,他指過往執勤一直使用同一手錶,唯行動前並沒有與隊員及其他隊伍事先「對錶」(校正手錶)。
到了1時00分,是周梓樂在Whatsapp的最後上線時間。這前後的數分鐘,非常關鍵。
警方在去年披露,周梓樂在1時00分經往富康花園的天橋離開停車場後,約1分鐘後再從同一天橋返回。富康花園即為周梓樂的住址。
昨日(23日)庭上播放該天橋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1時02分,一名男子從富康花園走向停車場方向,而出庭作供的市民蒙偉傑當時也在天橋上。
蒙偉傑從畫面認出該男子的衣著、球鞋特徵,疑似就是幾分鐘後墮樓受傷的周梓樂。
蒙供稱,約1時00至02分,他與幾位街坊離開他們暫避催淚煙的天橋,走進停車場。此時,他見有一名年輕人迎面跑來,高呼「救命要First Aid,有大鑊嘢(有大事)」,他和另一名中年街坊遂走向年輕人跑來的方向。
法庭上,裁判官主動提及,這名求救的年輕人重要。庭上亦播放天橋閉路電視片段,從約1時02分至1時12分左右,蒙偉傑未能辨認出該名年輕人,並指不確定年輕人奔跑的方向。
按照警方去年的推斷,周梓樂墮樓的時間正是1時02分與05分之間。
另一邊,有線新聞顯示,約1時00分,兩小隊在地面,推進至停車場的另一端,即靠近廣明苑的T字路口兩邊設防線。此時,警員處於停車場西面的對出地面,並非周梓樂墮樓的東邊。
第三小隊指揮官郭俊希按片段作供,指當時停車場高層有人向樓下的第四小隊擲物,第四小隊因此向停車場上方發射催淚彈。當時曾發射催淚彈的三名警員作供,有警員指「估計」彈芯落在停車場4樓天台,另一警員則指射入了停車場的2樓。
時間再次在這裡出現分歧。第四小隊指揮官黃家倫指,其小隊向停車場高層發射了3枚催淚彈,不過,供稱時間卻是1時08至09分,再度與直播片段有異。
6日研訊以來,不同警員提供的催淚彈發射時間互有出入。第四小隊的作供警員均表示,發射催淚彈的時間,除少數是現場看錶記錄外,其餘時間點都是當晚返回警署後、接受指揮官訓示時被告知的,並表示警員不會質疑指揮官報告的時間。
法官最後表示,「警方掌握的時間一定是不準確的了,我想這很明顯。」
01:04 — 01:41:周梓樂墮樓重傷,警方進入停車場,無即時通報有傷者
根據有線新聞片段,1時04分,一隊防暴警察循近廣明苑的車輛入口進入停車場,而警方早前推斷,周梓樂墮樓時間界乎1時02分至05分。
時間再次在這裏出現分歧。第四小隊指揮官黃家倫記錄其小隊在1時10分進入停車場,與新聞直播時間相差達6分鐘。死因研訊主任曾就時差提問,黃澄清,1時10分指的是他寫記事冊時手錶顯示的時間。
而最新出庭作供的市民蒙偉傑稱,在1時03至05分,他已見到受傷倒卧在地的周梓樂,此時消防員還沒到場。他形容周梓樂當時趴在地上,朝向外面籃球場方向;頭部貼地,手放在腰間的位置;雙腳互相貼近,腳微微「撐」起,像是曾經想站起來。
綜合黃家倫及其他隊員的供詞,第四小隊進入停車場後開始逆時針沿著車路向上層掃蕩。
死因裁判官詢問下,黃表示剛進停車場時,他仍嗅到「可能有少少(催淚彈)餘味」,但不濃烈,而停車場內則沒有催淚氣味,亦不見有煙。不過,其他隊員作供時均表示,他們與黃家倫都有配戴防毒面具,正常不會嗅到催淚煙味,沒有在停車場內嗅到任何氣味。
按照停車場的閉路電視片段,1時13分,第四小隊經過周梓樂接受急救之處,而黃家倫供稱的時間則為1時18分。片段所見,小隊與消防員之間有私家車及石牆相隔。黃家倫形容當時自己並無離開隊伍中間,而是派隊員上前了解。
市民蒙偉傑當時也在場,他形容有警員走近查看並呼喝在場人士,態度有些兇狠,但並無跨過石牆。蒙指警員逗留數十秒後,被喚回隊伍,其後該隊警員全體離去。
黃指,當時消防員向上前查看的警員表示「人手足夠,不用幫忙」;義務急救員亦叫警員「不要騷擾」他們處理傷者,籲警離開,第四小隊隨即繼續行動。黃指消防及急救員等並無透露傷者傷勢及如何受傷;他與其他隊員亦一致表示自己沒有見過傷者容貌,當時亦不知悉傷者資料。
周父母的代表律師向黃提問,指現場附近路口被路障堵塞,有兩架消防車無法駛入;加上傷者傷勢嚴重,問警方有否考慮傷者如何離開停車場。
黃回應指當時有「更高層次的考慮」,須先找出「隱藏的暴力示威者」及「清除威脅」,以確保在場人士安全;他亦表示不知傷者的危急性,因相信救護車將到場,故掃蕩後沒有返回傷者位置。
按照黃提供的時間,1時25分,第四小隊掃蕩到2樓的高層,收到指示可以撤退。其小隊遂循後樓梯走到地面,於1時26分離開停車場。他們待回到警署,大約2時才匯報目睹傷者。
按照去年消防處公佈的資料,周梓樂是於1時41分才被送上救護車,最終於1時59分到達醫院。
第一小隊副指揮官林華平作供時表示,其小隊一名警長曾於1時37、39及43分,在尚智樓及尚禮樓的馬路上,向停車場方向發射3枚催淚彈——首兩枚射出時,周梓樂仍未上救護車。
在死因裁判官詢問下,林表示他與第三、四小隊指揮官均獲發通訊器,可互相溝通,但從沒有人透過通訊器告知他在停車場內發現傷者。
重重疑點,仍然有待解開
對於周梓樂的死亡事件,輿論關注的疑點並不限於警方當晚的行動細節。另一大焦點,落在接報前來救助的救護車為何延遲到達,尤其救護車是否被任何人或警方阻撓。
按照消防處去年的說法,11月4日1時11分,救護站派出救護車A344前往協助救援,但當晚救護員比服務承諾遲了7分鐘,到1時30分才到達周梓樂的位置。消防處曾解釋,當時A344受阻,救護員最後必須徒步走入停車場,同時該救護員沒有與警方接觸。
而當時另一焦點,則是一輛停在尚德十字路口唐俊街的救護車A346,公眾質疑其被同樣停在該位置的警車阻擋,因而延遲救護,不過消防處對此說法為,這輛救護車當時要處理另一案件。
周梓樂的傷勢亦引起大眾關注。按照傳媒披露的資料,周的主要傷勢是位於右邊盆骨及右邊頭部顱底的兩處骨折,以及嚴重的內出血,不過,他的手腳無明顯傷患,不符合一般人墮樓時以手腳保護身體的情況。
有專家去年接受媒體訪問時推斷,周很大可能在墮樓時已失去知覺,輿論對此眾說紛紜。
死因庭上,接下來的時間,將傳召當晚在場消防員、義務急救員及救護員等關鍵目擊者,亦會審視更多停車場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之後將借助醫學專家分析及擴增實景技術,有望還原周梓樂墮樓前後的事發經過。這是一步步接近真相,但難以確認能否完全還原真相的過程。
開庭第一天,周德明回憶說,他最後一次見到兒子,是2019年11月3日的深夜。「穿着一件黑色T恤,深灰色短褲,黑色波鞋,Adidas的黑色袋,戴帽,黑色,水樽是藍色⋯⋯」周德明清楚描述兒子出門前的模樣。當時運動正劇烈升溫,周家附近的街頭氣氛躁鬱,示威人群正在聚集。周德明留意到家附近的情況,警方可能會發射催淚彈,又想起曾在新聞報導看到警方會打人,「我好像問,你這麼晚還出去啊?他沒有回答我。然後我就說,你出去小心點。」
這是父子最後一次的對話。
當日凌晨2時,周梓樂的中學同學拍響他家大門。得知兒子重傷被送往醫院後,夫婦兩人緊急趕往伊利沙伯醫院。醫護人員告訴他,周梓樂需要做緊急開顱手術。等候期間,他收到兒子的物品,包括衣服、鞋、袋等。周德明回家後,把衣服丟了,「感覺污糟,有血,令我不安。」又把沾了血的鞋子洗乾淨,留了下來。
在庭上作供時,周德明的語速始終不徐不疾,謹慎回答大律師提問。在辨認周梓樂當晚行蹤的閉路電視截圖時,他看着灰白畫面上的模糊人影,逐一確認,「衣着看上去是梓樂」,「鞋子和走路姿勢似梓樂,不敢肯定」⋯⋯ 唯獨在某個片段,周德明迅疾答道,「這個是他」,然後突然說了句題外話,「這張他好似在對着鏡頭笑。」
(周梓樂死因庭仍在持續傳召證人,端傳媒將緊密關注,敬請期待。)
梁義士,陳妹妹,周同學,香港人會記住,這是一場記憶對抗遺忘的鬥爭。
最後周爸爸的話好令人鼻酸…
🙏
VR是虛擬實境 AR才是擴增實境 文章內似乎有將兩者搞混
感謝報道,感謝願意響應家人呼籲出庭作供的證人。這一年,相信家人、證人、去年當晚在尙十燃點怒火的手足,大家都不容易。「撕開傷口,追尋真相的接力賽」,能不能跑到終點,終點又會是什麼,都未可知。但這城市裡眾多關心這事卻無處著力的人,仍會繼續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