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斯諾登的律師說,他認知的香港早變了,但「勿小看自己」

三位在香港幫助斯諾登隱藏的人權律師向端傳媒回憶當時。
被美國政府通緝的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曾匿藏香港近一個月。
國際 香港

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早晨,何謝韋律師事務所的文浩正(Jonathan Man)律師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請他和加拿大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一起去見一個客戶:「斯諾登。」對方並沒有隱瞞。

前一天,斯諾登通過《衞報》(Guardian)發布視頻,公開了自己是洩露華府「稜鏡項目(PRISM)」的告密者身份。因為公開當日是休息日,文對事情的發展並不知情。

傳記影片《斯諾登風暴》(Snowden)在加拿大多倫多國際電影節全球首映,也於9月、10月先後登陸台灣、香港。這部電影講述了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外包僱員愛德華·斯諾登如何在2013年揭發美國政府大規模監視美國公民的秘密行動,成為舉世聞名的「告密者(whistleblower)」故事。

影片由斯諾登親自提供資料,拍攝《JFK驚天大刺殺》(JFK)和《華爾街》(Wall Street)的名導演奧利華·史東(Oliver Stone)執導,在美國首映之後還請到斯諾登連線現場進行映後談,上映初期已賺足噱頭。

曾經協助他的香港律師文浩正、何俊仁並沒有出現在大屏幕上。但文浩正回憶真實情形,亦是「像電影一樣」。

他不能透露誰給他第一個接下斯諾登的電話,但對其後發生的事情知無不言。

接到電話後,文浩正與提伯趕到位於九龍的W酒店,大堂已聚集了一些外國傳媒。被帶領進入到一間房間後,他們見到了後來出現在紀錄片《第四公民》(Citizenfour)中的與斯諾登對談的兩名《衞報》記者,格蘭·格林沃德(Glenn Greenwald)和埃文·麥卡斯基(Ewen MacAskill),在場還有記者的律師。提伯和文遞上名片,對方立刻用電腦核對了兩人的身份。

確認身份後,《衞報》記者告訴兩個律師,斯諾登其實住在美麗華酒店,並告知要極其小心被跟蹤。說話的時候已有記者找到他們所在的樓層,在房間外遊蕩。

交接完畢,格林沃德等人先行搭乘電梯離開,在大堂酒吧接受媒體採訪,分散記者們的注意力。隨後,提伯離開,為下一步行動做準備。《衞報》記者囑咐文律師「提防被跟蹤」。

十分鐘後,文律師最後一個走出房間,避開聚集了媒體的電梯,打算走樓梯到大堂,結果因為防火設計迷失了路線,折回走廊,仍舊坐電梯到大堂。出了酒店他沒有立刻搭的士,而是走到酒店對面的圓方商場。當時大部分店面還沒有開始營業,但他仍兜了幾個圈,確認沒有人跟蹤之後,十點多叫了一輛的士。他先在尖沙咀喜來登酒店下車。他在這間酒店舉辦過自己的婚禮,自認對這裏的地形比較熟悉。繼續在此地消磨一陣,吃了一個quick lunch(簡便午餐),才通過美麗華商場進入到美麗華酒店,登上樓層,報上姓名。進入房間,見到斯諾登和正在拍攝《第四公民》的羅拉·柏翠絲(Laura Poitras)。

這時斯諾登已經退房,搬進了柏翠絲的房間。文見到斯諾登時,發現他的神秘客戶神情緊張,聽到電話鈴響就顯出不安的神色。斯諾登將必需品裝在一個大膠袋裡,出門之前花了一些時間在鏡子前整理頭髮。文律師說,斯諾登住在美麗華的八天時間足不出戶,最大膽一次是走到酒店對面的商場買了一件上衣。

被美國政府通緝的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曾匿藏香港近一個月。
被美國政府通緝的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曾匿藏香港近一個月。

背後是北京?

下午一點左右,文打電話給提伯,提伯告知兩人下一步在聯合國難民署(UNHCR)見面,午休時間他們將獲得與工作人員單獨見面的機會。隨後斯諾登與柏翠絲告別,跟著文繞到美麗華酒店地下停車場再返回到地面,一路上不斷向周圍張望,然後坐上的士來到油麻地一棟殘舊的樓房前。下了車,兩人穿過菜市場,穿過街市,兜兜轉轉,才進入難民署辦公室。

提交了一張難民身份緊急申請表格之後,三人進入裏間,第一次正式商議接下來的行動。

「其實他沒有一個計劃,」文浩正說,他認為斯諾登選擇香港是「靠一個香港印象」,這個印象包括「香港的法治制度」、「國際性傳媒的質素」。「當然他對香港的印象已經很舊了,現在的人對香港都不會這麼想了。」文說。

等到6月20日星期四晚上,華府公開起訴斯諾登並要求香港政府將其引渡的前夕,他的律師安排了一場會面,商議是否還要留在香港。這一晚恰好是斯諾登生日的前一夜和文律師生日的後一夜。長談間隙,他們用披薩、雞翼、可樂一起慶祝了生日,整個過程非常小心,手機放在冰箱裡,「一張selfie都沒有拍過」。

當天晚上,何俊仁(Albert Ho)加入了斯諾登和律師的會議。何作為文的上司,第一天就知曉文在處理斯諾登的案子,但直到斯諾登傾向於離開香港時,與香港政府更為熟絡的何俊仁才以斯諾登的代表律師身份出面與政府溝通,「想它給一個保證」。

星期五早上,斯諾登請何俊仁向香港政府求證兩個問題,一是如果應美國要求將他拘留,他能不能獲得保釋,二是如果他設法離開香港,會不會在機場遭到阻止。

何回憶他約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見面的情況,當時對方有三五個官員隨行。據何的講述,整個見面時間不長,每次他提出問題,黎只是將他的話逐個字記錄在紙上,「就像一個秘書一樣」,然後表示不能即刻答覆,要回去考慮。至於如何考慮、是否需要向上級以及內地請示,這些內容黎沒有向何表明。

星期五晚上,何了解到斯諾登決定離開香港,但非常心急想要知道政府的回覆。第二天他一直打電話給黎棟國,但沒有回音。直到星期日下午,斯諾登已經離開香港,何才再次聯繫上黎。那時,何問政府的立場是什麼,黎的答覆仍然是「沒話可以講」。

何俊仁曾以斯諾登的代表律師身份出面與政府溝通。
何俊仁曾以斯諾登的代表律師身份出面與政府溝通。

黎棟國非常小心、謹慎的態度讓何俊仁感覺到「整件事是北京處理的」,「我相信北京是希望這個燙手山芋離開的。」

雖然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北京政府涉入斯諾登案,但他確定整個事件超出香港政府處理能力範圍,是由北京在操控的。

何俊仁表示,星期五晚上有自稱代表北京政府的「中間人」繞過代表律師,直接聯繫到斯諾登,告知港府樂意看到他離開香港,並保證當局不會在機場阻擋。
「為什麼政府不直接和我說,應該是不信任我。」何俊仁說。他相信斯諾登是通過維基解密(Wikileaks)的朋友接觸到一些中間人,與高層溝通,但他拒絕透露中間人的身份。

獲悉當局會對他離境開綠燈(greenlight)之後,斯諾登與代表律師、維基解密工作人員薩拉·哈里森(Sarah Harrison)制定離開香港的周詳計劃。6月23日星期天,提伯送斯諾登和哈里森到機場,斯諾登用真實護照購買了機票。為了能入閘確保斯諾登順利離開,文律師購買了當時能找到的最便宜機票——一張飛往上海的機票,在他們後方一路護送。入閘之後,文律師表示,能看到很明顯是執法人員的人。當他送走斯諾登,返回退票時,他看到那些站在閘口的人在向上司報告斯諾登離開的消息,因此更加確定。

斯諾登離開香港的消息一經披露,奧巴馬政府對香港當局放走斯諾登表示強烈不滿。行政長官梁振英星期一與媒體見面時表示,香港沒有阻止斯諾登離開的法律依據,又主動回應「中間人」的說法:「在『一國兩制』的大原則底下,當然涉及到外交的事件,我們一定要與中央溝通和磋商。至於什麼『中間人』,這個我完全不知道。」

文律師表示,雖然他不會天真地認為整件事與政治完全無關,但他認為這件事「不是foreign affairs,那時沒去到這個層面」。無論是到香港申請難民庇護,還是香港政府與美國之間的引渡協議,都屬於香港法律可以處理的事情,所以他認為此事不應該提升到外交的層面,而按照法律,大陸「無權插手」 。

2013年6月23日之後,文律師對客戶斯諾登的責任原則上結束了。在這將近兩週的時間裡,按照律師和客戶之間的保密協議,提伯和文律師三緘其口,沒有出面接受媒體採訪,「因為越講越多,越講越麻煩」。

三年之後,文律師表示接手這一案件是「一個很難為的經驗」,他評價斯諾登是「一個很勇敢的告密者(whistleblower)」。

何俊仁感覺30歲的斯諾登是個孩子,他更喜歡可樂而不是葡萄酒。文律師評價, 他「絕對不是一個小孩」。雖然他對自己的飲食、居住表現得無所謂,但對待他人時他有禮貌、尊重人,與他相處「很舒服」,是一個「很成熟、很有想法」的人。

斯諾登離開香港前曾告訴文律師,不會介意他把這段經歷寫成書,但文笑稱自己文筆不好。

斯諾登案的複雜性和曝光率不同尋常,但文表示與處理很多其他案件一樣沒什麼顧慮,「始終當他是一個在香港需要尋求法律協助的人」,要以律師的專業身份「幫他做到底」。

文浩正2005年加入何謝韋律師事務所,長期參與維權案件。他曾在電台訪問中表示,深受過世的母親影響,從當教師的母親身上學到遇事不平則鳴,對不公之事不會坐視不理。

斯諾登當年因為看中香港的自由、法治而來到這個城市,文律師認為,當香港給國際社會留下的印象中還有這些核心價值時,「我們真的要維護,不要太看小自己」。

「行多一步,就會改變整件事,不要太小看自己那一步,」文律師說:「我希望他在香港的時間沒有令他失望。」

難民天使守護

2013年6月10日,斯諾登走出位於尖沙咀的美麗華酒店,隨後人間蒸發,直到6月23日從香港國際機場搭乘俄羅斯航空飛往莫斯科的班機,此後的行蹤才得以曝光。三年之後,斯諾登告知世界,在這段主動失蹤的時期,他被三個滯留在香港的難民家庭輪流收留,躲過了政府的搜尋。一時間,一段驚險歷程多了令人唏噓的元素,各地媒體紛紛轉載,「尋求庇護的人們庇護了斯諾登」,在香港的貧民區,有世界頭號通緝犯的「守護天使」。

這場趕在電影上映前的採訪是由提伯代表斯諾登安排的。兩人的結識可以追溯到2013年6月10日上午,斯諾登離開美麗華酒店房間之前。實際上,正是提伯和文浩正提出了讓斯諾登藏身難民家的方案,他們是斯諾登消失期間為數不多的掌握他行蹤的人。

「這個案子的情況是所有的因素一直都在發生變化,」提伯回憶當時說:「我們必須非常迅速地動起來,比普通案子要迅速得多。」

提交難民申請後,根據香港法律和國際法律,斯諾登可以暫時留在香港而免受「被移除」的危險。提伯和文的第二個迅速決定是為斯諾登找到一個藏身地點,保證交流不被打擾,行蹤不被政府察覺。

那天下午,三人考慮過未來的幾種選擇。其一留在香港繼續申請難民庇護,但文承認「不是一個現實的打算」。也曾想過找信得過的人將斯諾登藏在工業區的貨倉,一個人想要在香港以這種方式失蹤「說易不易,說難不難」。但最後兩個律師選擇讓斯諾登藏身難民家中,「他們有同路人的感覺,所以會毫不猶疑幫手」。三個收留斯諾登的難民家庭是兩個律師的長期客戶,「後來也都變成朋友」。

加拿大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曾安排斯諾登住在斯里蘭卡難民Supun Thilina Kellapatha位於荔枝角的家中。
加拿大人權律師羅伯特·提伯(Robert Tibbo)曾安排斯諾登住在斯里蘭卡難民Supun Thilina Kellapatha位於荔枝角的家中。

根據《國家郵報》的描述,斯諾登在6月10日當天晚上住進斯里蘭卡難民Supun和Nadeeka位於荔枝角的小空間裡,過了大約一週時間,轉移到深水埗的菲律賓難民Vanessa家,待了四個晚上,又在另一位斯里蘭卡難民Ajith位於堅尼地城的劏房中度過一晚,最後在律師家中度過在香港的最後一夜,第二天踏上流亡俄羅斯的路程。

但提伯在接受端採訪時,指出這一轉移路線和時間分配是《國家郵報》「自己決定這樣報導」,而他拒絕透露更多細節,包括為什麼在眾多客戶中選擇這三家難民。「這件事不只涉及斯諾登,也涉及三個家庭。這些客戶是非常脆弱的,」提伯說:「我只能說從6月10日開始,斯諾登先生大部分時間都在三個家庭的照料之下。」

「我們都有想過在哪個時間住哪個地方,」文律師說。

他透露,斯諾登基本足不出戶,需要食物或儀器時靠律師或者屋主,比如他們曾到深水埗鴨寮街幫忙買software,不過斯諾登看上去很習慣不出門,「都算一個宅男」。

文律師承認,讓難民家庭收留斯諾登是兵行險招,但人權律師家附近有記者出沒,而他又認為「生活在一個安逸的社會」裡的香港人無法對斯諾登的危險處境感同身受。相反,難民一方面是香港社會裡被忽視的群體,較少獲得注意,另一方面,他們同情斯諾登,理解他的處境艱難。

滯留在香港的難民都曾在自己的國家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政治迫害,他們當中有很多人曾經是「很厲害的人物」,因此文律師認為,難民理解斯諾登一旦落到美國政府手中將要面臨的危險。

「他們自己的政府都已經那麼衰了,更何況是美國政府」,所以他們甚至沒有考慮自己的安全便對斯諾登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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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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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刚刚看了纪录片
    一般般
    没拍好
    可能是干扰太多
    故事是极好的

  2. 我2010年就給你們搞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