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律師張凱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消息:「我想通了,最多是坐牢,如果讓我沉默,我會後悔一輩子。」
兩個星期後,8月25日的深夜,張凱和助理劉鵬在溫州被警方帶走,再無音訊。
張凱,37歲,北京新橋律師事務所律師,基督徒。在浙江強拆十字架的風暴中,他是參與最多、涉入最深的維權律師。從2014年8月代理温州救恩堂黄益梓牧師案開始,他代理一切和強拆十字架有關的案件,並且常駐溫州。他說自己「心知肚明」,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7月,端傳媒記者在被拆毀台階的溫州下嶺教堂見到張凱時,他面帶微笑,平靜地說,自己沒有安危可言,「人類歷史上有幾次大規模的拆十字架是你能遇到的?」
7月10日,他原本要在溫州開講座,談《法律和律法》。「『律法』就是基督教中的law,是指上帝創造的規則」,張凱說:「基督教中講順服,但是我們應該順服的是憲法,是道德,而不是違法的人和行動。」但這天深夜,在一場席捲全國的數百名律師被當局傳喚的風暴中,張凱在溫州被國安帶走,徹夜問話。他後來告訴端傳媒記者,國安要求他「不要炒作周世峰案」、「不要在溫州舉辦法律講座」、「不要參與浙江教案」。但顯然,張凱並沒有「聽話」。
他繼續睡在下嶺教堂,每天見幾批來自浙江各地的牧師和信徒,用盡一切法律手段和維權方式,堅持在「強拆十字架」的風暴裏抗爭到底。
辯風獨特 以法律「死磕」
一年前,位於溫州的救恩堂在拆除十字架過程中遭遇信徒強烈抗爭,發生多人流血事件,而黃益梓牧師最終被認定為這起抗爭的帶頭人,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刑一年。張凱是黃益梓的代理律師。
張凱在訴訟程序上嚴格較真,將黃益梓案拆成了四個案子,前後發動了11個律師參與。比如國家規定的犯罪嫌疑人在48小時內有會見律師的權利,黃益梓則超過70個小時才獲得律師會見,張凱因此提出「國家賠償」訴訟;比如無法給看守所的黃益梓送《聖經》,張凱的律師團隊再次提出訴訟,並稱「這是全國首起看守所讀經案」;比如在浙江省政府官網,信徒們給「省長信箱」寫信提出黃益梓被無辜羈押,收到回信的措辭中提到「黃益梓行為違法」,張凱律師團隊認為這是「未審先判」,提出名譽侵權訴訟;黃益梓被捕後,張凱的律師團隊又徵集了上千人簽名,遞交遊行申請書,申請遊行示威。
在張凱看來,這些都是「博弈的過程」,「啟動和啟動了不受理是兩回事」。
和張凱一起代理浙江教案的張培鴻律師認為,張凱是用「別出心裁」的方式代理教案,「他不放過任何一種法律關係」,張培鴻告訴端傳媒,申請信息公開是公民的監督權;政府行為違法自然申請行政覆議,對行政覆議便可提起上訴;強拆十字架是違法行為,既然是違法行為,糾正違法行為就能重立十字架。「這一切都是根據法律程序,按部就班。」
這種無窮無盡的法律博弈方式,讓當局極為惱怒又無可奈何,浙江省大大小小的政府機關如果不規範自己任意妄為的行政手段,那就會成為被告,所做的行為在法律之下就是「違法」行為。
張凱告訴端傳媒,三個月後,不勝其煩的溫州當局提出交換條件,稱只要黃益梓解除他作為法律代理的關係,一個月後會獲得釋放。張凱因此被迫退出。
但黃益梓案並未就此了結,溫州當局食言,張凱重新成為黃益梓代理律師。2015年3月,黃益梓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獲刑一年。張凱說,「之前立案的罪名有三項,刑期最少是十年。」
在浙江,張凱組織了30多人的律師團介入各地教案,全部是來自全國各地的基督教律師。截止至7月,張凱向端傳媒透露,他是溫州4個教會的代理律師;在浙江湖州,他組織了6個人的律師團隊;在浙江金華和麗水,教會也紛紛找張凱諮詢法律。
成立「強拆十字架」維權律師團、代理各式維權案件,不是張凱唯一的行動。他同時寫大量的文章、微博,與浙江各地的信徒、基督教「兩會」(基督教協會和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見面,致力於向信徒普及強拆發生時,應有的法律權利。「我算了下差不多包括九項,申請示威遊行、聽證、罷免、覆議、訴訟、信息公開等等」,張凱說。「法律代理不一定能夠阻止強拆,但至少會把非法性表露出來,就算是違章建築,也應該有合理合法的方式拆,不然合法性在哪裏?」
2014年11月,張凱成為溫州下嶺教堂的代理律師,沿用黃益梓案,再度提出一連串訴訟。
下嶺教堂在去年11月第一次拆十字沒有成功後,當局曾下達處罰決定書,稱因為教堂手續不全,教堂屬於違章建築,將全部拆除。張凱先是對處罰決定書提出行政覆議,然後對行政覆議的結果提出上訴,並同時向各個部門提出信息公開。和其他面臨拆十字架的教堂一樣,下嶺教堂也被斷水斷電,張凱於是起訴了供電部門。
今年7月,浙江省通過新的《浙江省宗教建築條例》,《條例》嚴格限定了「十字架」的外觀:「貼在教堂主體建築正立面上、比例不超過主體建築的1/10」。也就是說,十字架不能立在頂上,而只能貼在牆上。多位分析人士認為,這個規範就是為拆除全省十字架做鋪墊的,有了這個規範,不需要證明建築「違法」就可以拆。張凱隨即代表溫州下嶺教堂向政府正式申請信息公開,要求政府出示制定《條例》的法律依據、制定程序、專家委員會調研報告、委員會成員信仰背景,以及條例出台後的執行主體和執行程序等,要求政府依法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否則就起訴。
「政教關係到了非常緊張的時刻了,但這是權利。」這是張凱對信徒們說的最多的話。
張凱記得,7月10日被帶走的那個晚上,一個「長得像范冰冰」的女性國安人員勸導他:「你看周世鋒還有背景,你什麼背景都沒有,做溫州教案就是自討苦吃。」張凱則順勢對國安傳起了教。他是這樣回答她的:「你錯了,我的背景是上帝。」
2019年,圣经已在大陆境内下架
權力?可笑,權力是和義務相等的,你做了什麼事情,可以用你們的標誌佔領公共的視野?佔領公共的天空?不信之人如今還是多數,你們就如此行事,倘若有朝一日不信之人成了少數,你們又將做出什麼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