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喬瑟芬:長期的權力性遊戲,不只存在於美國荷里活

翻轉與去汙名的路徑,可以減輕受害者身上的性羞恥感,但權力與宰制對性暴力施行者的驅動力,遠高過性慾的滿足,對Harvey Weinstein這樣的男人來說更是如此。
Harvey Weinstein,被控長年利用權勢,對合作的女性同業、公司下屬進行性騷擾、猥褻甚至性侵。圖為Harvey Weinstein作為嘉賓出席巴黎2009秋冬時裝周。

像美國電影大亨Harvey Weinstein(台譯:哈維.韋恩斯坦)這樣大型、指標性的案件,一被廣泛報導,都會引發社會討論,也有越來越多人願意關心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承認強暴文化造成的問題,以及反思這個社會養育及肯定男性特質的方式,是如何造就出慣犯、造就出無視女性意願與情慾表達的文化;甚至在暴力發生之後,仍存在責怪被害人,而家族、組織仍意圖息事寧人的習慣。我們一面努力梳理問題,但另一面,憤怒、哀傷、無力感,總是伴隨這樣的討論,一再重複出現,因為誰也不曉得何時可以看到大環境改變的那一天。每一次,這些新聞事件,攪動的都是過去社會長年被壓抑、未曝光、未處理的個人遭遇,集合成的集體創傷,在短時間內一次爆發。

身為一個女性,很難在梳理這一切時,與情緒反應保持距離,尤其是看到總是女性、且總是如此大規模的受害,又被巨大結構掩蓋時,很難不覺得這一切是針對「自己」的,很難不覺得雖然有了法律上的平等,但現實生活裏,自己仍像個次等公民。然而,我也必須承認,在面對性暴力時,情緒與憤怒的力量是必要的,那使我們有力量突破權勢的包圍,但保持理性,也是必要的。理性,能讓我們去直面結構之惡,也能幫助我們在陪伴受害者者時,保持敏銳的共感,更重要的是不過度陷入自身的視角,遺忘了解決之道不只一條。

翻轉恐性文化卻輕忽權力結構,可能帶來更大傷害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性暴力帶給當事人的痛苦,尤其是在女性當事人身上,有很關鍵的部分是來自於社會文化中,對性的看法。正因為社會崇尚貞操,並用此來規訓、制約女性,特意放大性的特殊與神聖性,達成透過羞恥感將女性控制在父權體系下的目的,遭遇性暴力對待的女性,除了自我否定、自覺不潔外,還要遭遇各種「沒有保護好自己」的羞辱。因此,去除性的汙名,不僅有助於所有人的身心健康發展,對於性暴力事件的受害人來說,也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我們必須謹慎檢視所有試圖「翻轉」性羞恥,和對性「去汙名」的主張。我認為要在性暴力事件中使用這兩個理論,必須同時顧及兩個層次:第一層當然是結構上的,指出貞操觀的荒謬,破除性被過度放大的崇高特殊性,讓受害者不必再背負着「被玷汙」的擔子,不必憂慮他人的眼光,而能好好專注處理自己的傷痛。

第二層,不是因為性不再特殊,所以「被性侵沒什麼大不了」,而是讓受害者知道,自身的價值、人格與自我認同,不需要跟性綁在一起:不論我的身體、情感或性遭遇過什麼,我仍然是一個完整的人,不必覺得不潔或有所缺憾。我不需要去否定傷害,但我不必被創傷所定義和限制;這,才是培力(賦權)。

任何未能同時顧及這兩個層次,卻宣稱是「翻轉」的,去除的恐怕不是性的汙名,而是帶給受害者更多感受和經驗被否定的傷害。更嚴重的是,在如今資訊取得容易下,過去在學術領域被嚴謹談論、定義的「翻轉說」,在進入大眾文化視角後,被不斷稀釋。許多論述和實踐方式,忽略了第一層裏的翻轉,要求跟教育的對象,是社會而非個人,不是在自己心裏拿掉貞操觀、不再把性當成汙名,就可以抵銷性羞辱在個人生活中所造成的實質傷害;這傷害可能是人際的集體霸凌、就學就業機會的損失,也可能是生活被打擾被威脅的不便。

這種只講半套的翻轉說,與失控的正向思考無異,經常忽略結構對個人的影響力是大是小,與當事人的社經地位是密切相關的,好比當年的Gwyneth Paltrow與Angelina Jolie或許不足以抗衡Harvey Weinstein,但相對於一個普通上班族小職員對抗公司裏不斷騷擾自己的主管,她們的資源和管道仍相對是比較多的。一旦面對的是結構,就不再是個人價值觀夠不夠「解放」,是否不受貞操觀影響的問題。如果談翻轉與去汙名,卻忽略階級、社經地位和現實的物質條件,再次將責任歸因個人意識的調整,而無視有些人就是會在這個結構與特定選擇下,付出比別人更多的代價,那麼,這樣缺角的論述法,不僅無助於改善環境,也無助於受害者的療癒,反而會帶來更多傷害。

只是,與此同時,也必須很嚴肅的指出,不是所有令人不愉快的性邀約,或涉及性議題的談話與身體接觸,全部都可以符合性騷擾的定義、再透過法律或社會道德譴責來處理。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令我們感到不舒服、不喜歡,但不代表別人必須為我們的所有感受負責,或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不過,我們仍可以清楚向對方表明自己的不快,請對方不要再重複同樣的行為。

因此,性騷擾的構成要件,除了行為人刻意重複的言行且制止無效、明確的惡意,以及當事人的感受外,仍必須考量是否同時存在不對等的權力關係。若非此種權力關係下,最好的處理方式,其實是當事人自行表達不舒服,使相對人有機會調整言行舉止與學習互動界線。這也是為什麼完整的性教育與情感教育會如此重要,能夠大方談性、表達自己的喜好跟不悅,我們才能在人際互動中,清楚的表達自身的界線,並尊重別人劃下的邊界。

只是,在現實案例中,權力關係是否能清楚一刀切分?簡單易辨識的情境,是否真的普遍存在於生活中?比如我若在公車上被摸了一把,乍看之下並不符嚴謹定義下的性騷擾,因為對方可能不會再跟我有搭同班車的機會,去重複他的言行,而他與我之間,也沒有固定場域內如師生或上司下屬這種權力關係。可是,我怎麼知道對方這個行為只是一次性的?而我們之間不存在任何社會位階上的權力關係嗎?對方是個鄉下老阿伯還是個穿西裝打領帶的上班族,談吐氣質是否符合社會主流的喜好,也深深影響到我是否決定採取任何動作,不論是開口問對方究竟什麼意思,是制止對方,還是找人求助。面對不同對象時,我付出的成本是不一樣的,要取信於同車司機與乘客,甚至若後續爭議無法擺平、要訴諸社會公評的難易程度,也會不一樣。同樣,我是個穿名校制服的高中女生,還是個大嬸打扮的家庭主婦,週邊的人在判斷此事時的反應,也會因此被影響。

這個例子,既說明權力並非僵固的永遠是男高女低,也取決於雙方各種物質的與無形的資本,同時,也說明了權力無法從個人唯心角度消解的事實。公車是一個成員隨機組成的空間,所有人看似平等,我也從心裏真心相信我們平等,但當我要處理此事時,我並不在那個人人平等的完美真空中。於是,不管我希望透過人際協商、社會道德譴責還是訴諸法律解決此事,我與對方手中的權力,都不會是完全對等的。

2017年10月13日,:國家婦女組織(NOW)的成員在紐約曼哈頓的法院外示威,針對Harvey Weinstein曾於2015年涉及的一宗性騷擾罪,當時法院沒有起訴Harvey Weinstein。
2017年10月13日,:國家婦女組織(NOW)的成員在紐約曼哈頓的法院外示威,針對Harvey Weinstein曾於2015年涉及的一宗性騷擾罪,當時法院沒有起訴Harvey Weinstein。

終結性暴力,才可能有平等的性解放

正視性暴力與性騷擾普遍性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將愉悅、享受和有趣這些特質還給性的本身,而非因此將性視為冒犯、禁忌,或一件不可以在公開場域談論的事情。另外,談性暴力的嚴重性時,也要小心貞操觀與貶抑性慾望的文化借屍還魂,避免把性再次拉抬到神聖崇高的地位,連性互動當中所有有趣的,以及參與各方自願一起「下流、溢出常軌」的情趣空間都拿掉了。

但,這樣的情趣要存在,要讓不愉快的談話跟邀約,可以透過當事人自行的表態跟協調解決,而非將一切都壓縮到法律與社會道德審察的範疇,前提是女性和弱勢者說不的權力與空間也是充分存在的。而今天的問題,正是因為在Harvey Weinstein的世界,和你我所處的社會現況裏,大多數時候,女人顯然並不具有這樣的權力與空間。如果這樣的權力跟空間不存在,那麼情慾的樂趣,就只會專屬於少數有話語權、有一定社經資本,和可以宰制他人的人,而不會真的可以屬於所有人。

如果不面對物質層面的現實差異,不面對權力對人可以施予的宰制作用,性的「解放」就可能被那些原本就在父權制度中佔有各領域資源的加害者,拿來當作武器指責受害人、讓他們產生自我質疑,或攻擊那些不願被宰制、拒絕他們性邀約、性羞辱的女性,甚至成為母豬教、仇女論述的工具。

「恐性」二字可以解放人,也可能形成新的壓迫,特別是當我們將一個人「是否享受性、熱衷於性」當成新的衡量標準時。我們可以從文化和社會結構上,對特定群體提出「恐性」的批判,但在個人的情境下,一個人不願意跟你發生關係、無法享受你帶有性意涵的對話,不代表他就是恐性或不夠解放,他可能只是不想跟你有這些交流而已。

另外,不可忽視的是,性暴力與權力和宰制,永遠是相連的。翻轉與去汙名的路徑,可以減輕受害者身上的性羞恥感,但權力與宰制對性暴力施行者的驅動力,遠高過性慾的滿足,對Harvey Weinstein這樣的男人來說更是如此。從來不是他有沒有「條件」去追求、去擁有很多女人,而是他有多少權力讓人必須屈從,那才是以權力脅迫、遂行慾望的性暴力施行者真正的快感來源。

即使社會對性的汙名不再,即使貞操觀再也不困擾女性了,施暴者仍舊能夠從掠奪他人的意志、宰制他人身體中,獲得權力慾望的滿足,而在此種驅動力下所實施的暴力行為,自然也會在受害人身上,留下光靠意識翻轉仍無法解決,甚至無法觸及的傷害。

正視心理創傷,是社會過度嬌貴的表現?

拜社群媒體發達、「女權抬頭」之賜,有越來越多受害者不願吞忍,我們也從司法、性平機關,以及學術研究中,發現性暴力事件,遠比我們過去所認知的普遍,且多半發生在相熟的人際網絡中,也因此增加了理解和處理這類事件的難度。當社會中許多成員第一次意識到可以為自己發聲時,難免有各種聲音、各種敘事,無法符合過去我們熟悉的性別理論,或法律上對性侵、性騷擾上的定義,但我視之為社會學習的必經過程。我們可以普及相關的觀念、可以教育、可以辯論、可以指正,只是,造成今天這種「亂象」的源頭,仍在過去父權對女性和性的禁錮,而不在這些學着釐清、爭取自身權益的人身上。

另外,早有女性主義的刑法學者指出,各國想箝制女性、熱衷保守性價值的團體,都有利用性暴力事件引發的社會氛圍,希望透過往嚴刑峻罰修法的趨勢,重塑他們理想的「性秩序」,因此刻意放大性侵的嚴重性,以達恐嚇規訓社會之效。這點,從社會在指責性暴力犯罪的嫌疑人時的用字遣詞可見端倪,彷彿其剝奪的是被害人無法復元的完整性。請別誤會,我不是說性暴力對受害人而言不受傷、不嚴重,但這樣的譴責方式,也等於變相證成了受害人的生命因性暴力而「不再完整」,反而不利受害的復元。而保守團體試圖透過對性暴力事件的重視,重新召喚貞操觀的幽靈,這是事實,也必須面對,但這個責任,不該是透過讓受害人避談、縮小痛苦感,或者被迫「進步的自我教育」來達成。

此外,我們應該談談如何不在對個人的救濟中,不小心賦予國家過多干涉私人性選擇的權力,這是維護人權完整性的重大議題。同時,我們也應該來談談不同的性別理論派系,在面對不同事件時,是否能維持其內在倫理的一致性,而非只選擇性的在特定議題上,去肯認或排除國家角色的正當性。我們應該來談制度有多千瘡百孔,甚至成為新霸權的疑慮,但同時,我們也有必要說明自己打算拿什麼來填補制度的空白,那些解方是否適合每個人,又是否能在每個個體同時具有不同身份面向的交織性,與跟隨其身份而來的權力運作的複雜性中,求得可以因應差異而變化的實際運作空間?

從社會建構論出發,試圖消除性暴力受害人的恥辱感,有其重要價值,但也有其極限。即使我們完全去除性的羞恥感,被侵犯的當下,對個人意志的否定與剝奪,以及暴力行為本身,對心靈與身體的傷害仍是真實的,就跟其他不涉及性羞恥的暴力犯罪(如搶劫、毆打)也可能會造成心理創傷一樣。如果我們不了解創傷對腦部、心理和身體造成的影響,那麼看似「進步、解放」的理論,對受害者的作用也將很有限,甚至有反效果。

性暴力留给受害者的,並非只有性的傷害或皮肉傷這麼簡單,尤其是童年受到家內性侵的受害者,他們的黏膜組織很可能會因不斷受傷而增生或變薄,影響到未來的性交愉悅感,甚至是月經和排泄功能。在心理層面上,長期的警戒和恐懼,也會徹底改變他們使用身體的習慣,改變他們感知身體和情緒的方式。這些都是在性的因素之外,仍然可以存在並持續影響身心健康的傷害。

創傷經驗會在人體的神經、大腦迴路留下印記,只是輕重不同。重大傷害事件後,有些人甚至處於腦內不停播放受創畫面的情況,這也是為什麼在一些性侵受害者的自述中,常出現「被牢牢關在過去、被困在事發當時」這樣的紀錄。有些人只要遇到特定光線、聲音或空間,創傷記憶就會被啟動。在腦神經醫學領域,已發現創傷有可能會重塑我們的大腦,甚至阻斷受害者跟自己的身體,或自我意識之間的連結。因此,不是受創者願不願意、想不想走出創傷的問題,更不是擺脫性的羞恥感,或全盤擁抱「社會建構論」,就可以改變腦部神經的運作方式。

這也是為什麼在創傷治療中,承認傷害與恐懼,永遠是踏上療程的第一步,沒走過這一步,大部分的人就很難走到第二階段的意識轉換與自我療癒。人人都知道季節的轉換、日照時間的增減,都可能影響到人的身心健康,但知道這件事,就能避免憂鬱症或躁鬱症的發作嗎?我想是無法的,頂多讓病者提早意識到自己正在進入病程,即時求助。因此,我們應當盡一切可能的路徑去改變強暴文化,去拆解社會潛意識裏對性的羞恥感和恐懼,但同時我們也不能隨意將這些理論,在遭遇過性暴力對待的人們身上無限上綱,而必須正視生理與心理傷害可能存在,無法單靠對知識理論的理解跟吸收,就成功改變意識、撫平創傷。(註一)

或許,不是整個社會過度嬌貴,而是許多人從生命經驗與和創傷奮鬥的歷程中,學習到寧可帶着情緒去正視這些傷痕,寧可不放棄以自身的能動性參與到結構中,而不是以「失控的正向思考」,將傷痛埋到更深處,直到腐爛發臭為止。

為了賦權、為了培養個人向體制或他人對待自身的不公抗爭的能動性,「說出來」是必經的過程,而說的不好、說的不完全對,也是必然要忍耐的過程,如同民主也是公民群體在不斷犯錯中學習一樣。更進一步去看,國家也好、制度也好,也可以是動態的,不斷的被參與者改變,如果我們肯認人在結構中仍有能動性,那麼由人所組成的結構,又何嘗不能透過人們被開發、釋放的能動性所改變?

2002年5月20日,Harvey Weinstein與馬田史高西斯(Martin Scorsese)、金美倫·戴雅絲(Cameron Diaz)及里安納度狄卡比奧(Leonardo DiCaprio)出席電影《紐約風雲》於康城電影節的首映。
2002年5月20日,Harvey Weinstein與馬田史高西斯(Martin Scorsese)、金美倫·戴雅絲(Cameron Diaz)及里安納度狄卡比奧(Leonardo DiCaprio)出席電影《紐約風雲》於康城電影節的首映。

男性也可以說“Me too”嗎?

從特朗普(川普)到Harvey Weinstein,不少年輕女性深覺「受夠了」,開始在社群媒體上發起串連,寫下“Me too”及自己的遭遇,讓社會正視性暴力事件有多麼普遍,而且就發生在我們周遭、我們自己的親人朋友的身上。也有人提醒,性暴力不只是女性的事,也是男性的事,男人也可能成為受害者。

的確,這樣的提醒是重要的,任何性別都有可能成為性暴力的受害者,但不能忘記的是,女性幾乎是花了一輩子的時間,在為受害做「準備」,但多數男性在自己遭遇到性暴力之前,都從未想過這樣的事也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

對女性而言,性暴力的陰影,不僅止於貞操教育的危害,也是真真實實的恐懼,在每一次早出晚歸、深夜無人落單時上演。的確,我們從統計數據上知道,這樣的恐懼無助於防止性侵案件的發生,然而這些觀念仍左右了一個女人的成長與養成,恐懼或重或輕的,在她心裏留下影響。更現實的是,她的活動範圍與時間也因此受限,並與其他種種「女人就該如何、像個女生」的教育層疊在一起,讓女性或自願、或不得已砍斷了對外的興趣、冒險心,跟嘗試的勇氣。跟男性比起來,我們是只擁有半個世界的人。

因此,是的,男性也會受害,男性也會在性暴力下發不出聲音、必須忍耐。但即使同為父權文化的受害人,造成男性說不出口、難以求助的原因,和女性仍是有許多細微差異的,就如同女性的受害,與性少數的受害,也是不同的。如果忽視這些差異,反而會讓現實中的種種不平等藉此模糊了面貌、無法被指認,更使責任虛無化,讓必須被譴責的人、必須被改變的事,再度成為一種「無關對錯」、也無從指認的鬼影。

即使同為某個性別或性傾向的受害者,也不代表每個受害者對事件的解讀、壓力和處境是完全相同的,這不是比誰比較可憐、誰比較勇敢的意思,而是當我們談論這些事件時,若為了詮釋方便,而將差異被抹平了,那對整個父權結構的追究力道,也會隨之削弱。

同樣,我們也不能忽視這幾年迅速襲捲全球社群媒體的「仇女、反女權」文化。在這個背景下,很多時候男性刻意選在女性談論自身痛苦或壓迫經驗時,出來說“Me too”,為的是卸責與轉移焦點,就像美國的黑人社群不斷因警察執法過當而有人喪命,怒吼出“Black lives Matter”,有白人硬要不顧脈絡的在此時強調:「白人的命也很重要,每條命都很重要」。是,當然,沒有誰的生命不重要,但輕賤人命的,是不同的結構、不同的體制,一旦被混在一起談時,所有需要為人命負責的因素就都全身而退了。

正如《衛報》的專欄作家Heather Jo Flores所言,她拒絕在自己的動態寫下“Me too”,而是男人們應該寫下“I ignored it and I won’t anymore”。她也直白的說出:“Yes, I know men get abused too…….And they get abused by men, mostly. Just like us.””

男性除了寫下“Me too”的遭遇之外,還有許多你們能做、恐怕也只有你們才能從男性社群內部去改變的文化。

荷里活有權有勢的男性,在Harvey Weinstein的醜聞爆發第一時間,幾乎都保持着令人難堪的沉默,直到確定事件如滾雪球越滾越大,不可收拾以後,才紛紛發表有着標準公關措詞的「遺憾、意外、不知情、令人憤怒」的聲明、不痛不癢的譴責,似乎等着下一個新聞浪頭,讓大家遺忘曾經發生過的事。也許明年春天的奧斯卡頒獎典禮,荷里活又會在舞台上拿此事自嘲一番,為自己挽回形象,但以權勢脅迫換取性滿足的情況會改變嗎?在我們所處的環境裏會變少嗎?我不認為世界有這麼美好。

沒有記憶的寬容,只會讓這些加害者彼此坦護,甚至將人脈、資源代代相傳下去。只有我們選擇不忘記,並在有人發出求救聲時認真聆聽,阻止那些羞辱的言詞,也只有在更多男性願意出面停止這些權勢利益的交換,在事情當下就表示「這是不可被接受的」,那麼,你我身邊那些權勢男性才有可能認清:自我教育與約束的時候到了!

(喬瑟芬,曾任職媒體、出版業與表演藝術行政,長期關注性別與文化議題)

註一:可參考《The Body Keeps the Score 心靈的傷,身體會記住》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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