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鍾士元: 「談判結果要交給我們自決」 (17.5.1984)

一件大事,意外地改變了我對他的觀感,拉近了我們的距離。
首任行政會議召集人鍾士元於11月14日逝世,享年101歲,2018年11月22日在香港殯儀館設靈。靈堂佈置簡約,橫匾寫上「德高望重」四字。
香港 政治

鍾士元爵士,「大Sir」,逝於2018年11月14日,終年101歲。

上世紀八十年代,鍾士元是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首席議員。我寫專欄評論時事,對鍾士元沒有甚麼好感。他保守、家長心態、維護資本家利益、反對勞工福利,反對提高工資認為會拉高稅率,破壞香港成功之道 ; 他甚至批評大學講師講課節數太低,還低於工人一周工時。我與鍾士元爵士當然話不投機。兩局非官守議員身分尊貴,我等獨立評論人則視其為橡皮圖章。

但一件大事,意外地改變了我對他的觀感,拉近了我們的距離。

那次真是歷史性的訪問,一反過去熱情禮待,英方如臨大敵。

1984年,中英談判進入關鍵階段。4月20日,其時英外相賀維(Geoffrey Howe)訪港,在記者會上聲明,英國不一併交出主權治權「不切實際」,中英雙方只能在中國97年收回香港、維持原有制度50年不變的框架內,成立一個詳細而雙方要遵守的中英國際協議。

賀維的聲明,在香港即時引起爆炸性反應。5月16日,鍾士元率領兩局非官守議員赴倫敦,把握最後機會,趕在下議院辯論香港前途之際,向國會議員表達香港民意。他們在出發前發表聲明,表達香港人的憂慮。

那次真是歷史性的訪問,一反過去熱情禮待,英方如臨大敵,訪問團還未抵步,已展開攻擊,說他們不是選出來的,無權代表民意,又散播謠言,說當時為上議院成員的前港督麥理浩,指兩局議員「來得不合時宜」「沒有想通想透」。雖然麥理浩親口否認,但訪問已經蒙上陰影。

當時我在劍橋讀法律,《明報周刊》不時接濟,叫我代為採訪上下議院兩場辯論,順便訪問各大人物。我到了倫敦,看到尊貴議員有如落難,形容狼狽,不禁又好笑又同情。

以前辯論香港,公眾興趣不大,這回一反常態,下議院門外大排長龍,大批留英港生,一早已站著吃三文治輪候。辯論7時20由賀維開場,23名議員熱烈發言,一直到午夜才結束。我們的尊貴議員有如小學生般在公眾席上坐足全場。散會後回到酒店已是凌晨。

凌晨三時,鍾士元坐下來接受我的訪問,細談此行。他精神奕奕,毫無倦容,看上去比平常還興奮。他顯然相信辯論有用, 先前所作的遊說沒有白費。可是,觀乎辯論的內容,其實沒有得到什麼新的保障,最大的收穫反而是在於這次是以「兩局議員」身分為香港人向英國爭取前途保障,他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香港市民的熱烈支持。

「我們的聲明一開始便說我們不是民選代表,」鍾士元說,「但我們在香港生活,與香港居民有密切接觸,我們的聲明很可能反映民意。這幾天來我們收到幾百封信和電報來自各行各業的市民和家庭,大致上說第一,他們同意我們的聲明反映他們的意見; (二) 他們支持我們這次的訪問; (三) 他們認為兩局非官守議員應繼續負起領導的任務。這是在患難中的支持,是很難能可貴的。」

「至於別人的批評——譬如艾德禮在香港報章上說我們只代表一小撮人, 可說是個『幸運的指責』,因為這些公開指責之後,香港市民支持我們的表示才大量出現。我們沒有在這裏提到這些支持,我們不必提,事實自會有人知道。」

「我們到英國之前已有心理準備了。如果我們得到香港人的支持我們便是成功;如果得不到,至少我們盡了良心的責任。」

他認為此行是重要進展 :

「這的確是一個進展。 賀維四月廿日的宣佈之後我們可以公開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國會議員說我們不是香港市民選出來的,我們說,難道你們是香港市民選出來的嗎? 他們無詞以對。 英國政府不應代我們決定我們的命運;應該代我們談判,把談判結論交給我們自決。」

「這次我們可以說成功地使國會議員在辯論中英協議之前對香港有較深的認識;同時我們使英國一般人民了解到香港前途不是政治條文的問題,而是一個關連五百多萬人命運的問題。」

殖民地總督委任的議員,尚能把人民的支持,放在掌權者禮待之上。由香港人自決命運,鍾士元視作當然。那時,他可能做夢也想不到「自決」在今天會成為足以取消一個人參選資格的「死罪」的名詞。

由香港人自決命運,鍾士元視作當然。那時,他可能做夢也想不到「自決」在今天會成為足以取消一個人參選資格的「死罪」的名詞。

1984年9月24日,中英聯合聲明公布前兩天,我再代表《明周》,在香港訪問鍾士元暢談中英聯合聲明的各方面問題,他提出的唯一條件是在27日下午7時時不作任何透露。訪問中,他透露,談判的進展行政局完全知情,並能透過港督或直接赴倫敦提意見,協助達成有利香港的協議。這也可算是中方不許「三腳櫈」(編註:英方試圖讓香港參與到中英談判中,形成三方談判的局面,但遭中方拒絕)之下的參與方法了。他又透露,英方原先認為香港是一定要歸還中國的了,不必多談判,要一開始就答應歸還,但他不同意,認為這不是對香港最好的,所以堅持要先解決是否一定要歸還,為此觸怒了鄧小平。後來他和鄧蓮如、利國偉上京向鄧表達香港民意時,鄧小平對他們很不客氣。但他也不後悔 : 「因為我是代表香港人辦事,我必要先確定接受的是最好的交易。」

林鄭月娥和李鵬飛等分別致悼詞。靈柩由特首林鄭月娥、兩名前特首、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以及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等8人扶靈。
林鄭月娥和李鵬飛等分別致悼詞。靈柩由特首林鄭月娥、兩名前特首、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以及自由黨創黨主席李鵬飛等8人扶靈。

他對最終達致的《中英聯合聲明》滿意,認為在「現實情形」之下——即是九七後交出主權治權之下——是一個很好的協議,他無愧於香港人。

《聯合聲明》是鍾士元從政一生的highpoint,也是香港政制的新階段的開始。他不認為自己要扮演一個重要的新角色。回顧二十年從政,他說 :

「香港的改變很大,從被動變成主動。以前香港不是在我們掌握中,但現在則是。以前是向港督提供意見,將來的非官守議員是政府的主人。舊一代的領袖多是成功的商人,他們有經驗,已經得到了地位。新一代有不同的背景,從不同的角度看新事物。他們更有冒險創新精神,有更大的進取心。舊一代的領袖著重經濟成功,不重政治。後來慢慢發現政治經濟兩者是分不開的,要有權力,要其他國家聽你說話,必要有好處給人家。

「新的一代更政治化。當然這有好也有壞。 … … 為了香港將來的利益,我們需要有負責的政黨,不是個人。… …我已六十六歲了,我足夠了。香港需要新血。香港新一代的領袖漸漸冒出來了,當然他們需要時間成熟,但的確他們是冒出來了。」

鍾士元逝世之後,《明報》的「星期日生活」節錄這個訪問若干部分重刊。編者好奇,為何當年一位港府最高層的人物,會願意在重大機密之下接受一名記者的訪問? 我想,那只因那時我們彼此尊重,互相信任。港府知道我批評不會容情,但報道決不會不公平,彼此政見不同完全沒有關係。政府有責任交待,傳媒也有責任追查。

他對最終達致的《中英聯合聲明》滿意,認為在「現實情形」之下——即是九七後交出主權治權之下——是一個很好的協議,他無愧於香港人。

事實上我的政見與鍾士元的政見簡直南轅北轍。在他眼中,我代表年輕 (那時我36歲了) 一代的激進派,”hot-headed”,盲目追求民主選舉,福利主義,”confrontational” , 冲撞中國在所不計,完全不了解這不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但那時候,大家都知道同是站在香港的一邊,沒有想過出賣香港的利益換取自己的好處。

中英聯合聲明草簽之後,英國國會在12月5日和21日又再辯論香港前途,兩局非官守議員又在鍾士元率領之下出訪倫敦了,但這次一切回復「正常」,互相恭維恭賀,沒有爭議。香港來客的具體要求,不過是要國會每年聽取及辯論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報告,要英國貫徹承擔,十二年過渡期內保持香港安定繁榮。

可是,鍾士元對英國承擔香港安定繁榮的看法,就是不得急速推動民主。他在辯論翌日接受我的訪問時鄭重解釋,要國會每年聽取並辯論報告,主要是為監察民主不要推得過急:

「國會議員有一個嚴重的誤解,以為香港交還中國和其他殖民地獨立的情形無異,當地民主政府一旦成立,英國交出政權,便可以完全撒手不管。但香港不是;協議說明,英國政府要承擔十二年內的安定繁榮。這就是說,不論香港政制如何發展,英國仍要向中國負責,如果選舉錯選了不利香港的人,英國便要插手干預,這樣便可令到香港的安定繁榮多一重保障。明白了這一點,英國議員便不會強硬要求民主步伐突然加快,而香港許多人便會感到放心不少。」

他還說:「他們得明白,好比父親把生意交給兒子管理,如果兒子走上錯路,父親怎能不阻止?香港推行代議政府的經驗不足夠,我們不能眼睜睜看它像非洲一些國家般弄到經濟崩潰。英國不能撒手不理,它有責任憑過去經驗指引我們。」

他在(1984年)9月的訪問已警告過我們,中國是老闆,香港是屬下公司,一定得做到老闆指定的目標,即是為中國賺錢,若做不到這個目標,中國一定干預!

但是,反過來說,是否只要香港繼續賺錢,中國就不干預?還是中共政權天性要操控一切,容不下反對的聲音,不管賺不賺到錢也要干預,那就大事不妙?當時我不懂得問,而「大Sir」早就不問世事了。

香港的「非官守議員」沒有成為「政府的主人」,官員、「部長」也沒有依約向立法機關負責。在鍾士元年代,儘管他家長心態,頭腦保守,不贊成我那一代的想法,但他有他作為公職人員的道德準則 : 對內,講道理,不厭其煩;對外,堅持爭取香港整體利益,那怕得罪強硬的「老闆」。重閱舊檔案,令人慨嘆的是,不分政見,直面強權,同站在香港本位上向中國中央爭取最大利益的情況,也似乎已成過去了。

19.11.2018

編註: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發表前後,吳靄儀分別在倫敦及香港,訪問了鍾士元爵士三次,文章內的相關引述皆出自當年刊登在《明報周刊》的專訪。

讀者評論 2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冲撞/衝撞?

  2. 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