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行動者手記:去年#MeToo運動中,我所經歷的故事

回想起來,我們大多數人參與#MeToo運動,其實都憑藉着一種非常原生的衝動。因為缺乏社會運動的參與經驗,所以對運動如何發展的想像非常有限。但似乎也不知道擔心、害怕 ,沒有去想過那條紅線應該放在哪裏。
2008年3月10日,一個時裝模特被丟棄在一個中國北京的廢墟上。

2018年7月23日,女生花花(化名)在朋友圈公開舉報自己曾遭中國大陸公益人士、「反乙肝鬥士」、億友公益創始人雷闖性侵。

我曾經在國內一家公益組織擔任公益傳播工作人員,對雷闖的名字及其公益事蹟也早有耳聞。他和後來陸續被不同的受害者爆出有疑似性騷擾或性侵犯行為的若干「公益大佬」,比如鄧飛、劉猛等人,都是公益行業的熟面孔。這些日常從事正義事業的精神領袖,卻被舉報侵害他人權益,對整個公益行業震動很大,也就此把公益行業推入了中國#MeToo浪潮。

非常自然的,因為周圍有不少同伴都曾經或當時仍然在公益組織工作,大家便聊起這些事情。在交換信息中發現,我們周圍有不少人,都與這些性暴力事件中的舉報人或被舉報人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甚至有人曾經也有過被侵犯的經歷,或者差點陷入被侵犯的糟糕境況。這些信息令那時的我非常震驚,為什麼這些事情從未在日常聽說,為什麼公益組織如此缺乏反性騷擾和反性侵害機制?

雷闖被公開舉報的第二天,我得知致力於為貧困學童提供免費午餐的項目發起人、前調查記者鄧飛也存在疑似性騷擾他人的行為,並且受害女性不止一位。當事人希望能聯絡其餘受害者,公開舉報鄧飛。

於是,我和一位在公益組織的朋友談起鄧飛事件,希望她能協助尋找更多受害者、證人,並能夠接受媒體採訪。也是經由她,我被告知有一個剛剛成立不久的微信群,以推動公益行業建立反性騷擾機制為目標,進行線上溝通與信息分享。群成員大多都是曾經或現時公益行業從業人員,以及常年活躍在一線的志工、社工,還有有法律、心理諮詢等專業人士和常年關注並報導性別議題的媒體工作者。

與此同時,這位公益夥伴也提起,她的一位朋友,是另一個公益機構負責人性騷擾事件的受害者,但是維權受阻,精神和心理狀態都不是很好。作為一個曾經的公益人,我真的沒有想到,走在倡導前沿的公益行業居然蟄伏着這樣的性暴力危險。為什麼有人受到傷害,掙扎三年才能講述出來,為什麼有人被性騷擾,最終不得不辭職,周圍人卻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 這些本能的疑惑與憤慨推着我去了解事實,而不止於圍觀網絡上瘋傳的信息。我也和其他很多參與過公益事業的人一樣,覺得面對這些個案的出現,推動公益行業建立反性暴力機制勢在必行。

我很快加入這個溝通分享信息的微信群,又看着越來越多的人被拉進群。隨後短短兩三天時間內,群成員迅速增長到將近300人。在之後的幾個月時間裏,這個微信群就是我參與 #MeToo運動的根據地,也成為我第一次參與社會運動的起點。

後來我發現,很多人參與這次行動的原因具備一定共性。有人本身在公益行業內,無法接受曾經的公益精神領袖或者自己的領路人傷害他人、道德崩塌,有些人則是幫助朋友、同事。另外,還有不少參與者都曾經有過被性騷擾或者被性侵害的經歷。

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公益圈瀰漫着一種兄弟會式的氛圍,被指責有性騷擾行為的那些人,通常被很快給予安慰、諒解甚至是無條件的支持。似乎只要有過公益行善行為,就不應該在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上被追責。

我加入群的時候,大家正在討論如何保護正在發聲的受害者。我們發現,雖然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說出自己的經歷,但這些勇敢發聲的舉報人往往會遭遇不同程度的二次傷害,比如遭受網路語言暴力、被污名化等等。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面對性暴力實施者的作為,公益圈瀰漫着一種兄弟會式的氛圍,被指責有性騷擾行為的那些人,通常被很快給予安慰、諒解甚至是無條件的支持。似乎只要有過公益行善行為,就不應該在性騷擾或性侵害事件上被追責。更有人覺得,追討過失不利於公益機構的品牌形象和公益行業的聲譽,是一種「不妥當,想要鬧事,沒有大局觀」的行為。

這種「有什麼大不了」,甚至反向指責舉報人的態度,讓大家覺得,整個公益行業公平正義理念都在經受損害。如果繼續這樣下去,若本應走在反性暴力倡導前沿的行業,對待性暴力事件都持如此態度,那麼那些已經發聲,或者正在準備講述自己經歷的受害者,在本已遭受忽視的情況下,會遭遇更多的羞辱。所以我們的第一個志願行動,是決定發布聯署,呼籲公益人士承諾支持、保護每一位性暴力受害者發聲,並呼籲行業建立並實行約束機制。

其實很多人可能會質疑,一封聯署的意義到底有多大?我覺得很難評判在整個#MeToo運動中那份聯署的實際效用,但它成為讓這個志願者團體高速運轉起來的啟動項目,也是我們這些曾經或者當時仍身處公益行業的人,致力於構建一個性暴力零容忍從業環境的承諾。與此同時,撰寫聯署的過程,也是我們討論和思考#MeToo運動的起點。

比如,首先討論的就是如何在聯署中客觀描述事件雙方當事人。我們覺得在事實未經核查的情況下,採用「舉報者」和「被舉報者」這樣非定性詞語是最中立的。「尊重事實,在客觀事實尚未核查清楚並完整公布之前,不揣測、不推論、不做主觀臆斷,不針對當事雙方進行道德審判」,這一原則被寫在聯署的第一條。除了事實為先,尊重舉報者的個人意願,「任何關乎舉報者個人權益的行動,應以其意願為首要考慮」。這些寫在聯署裏的聲明,也成為我後來參與#MeToo運動時候,常常用來警醒自己的準則。

隨着參與聯署的撰寫、修改、發出和傳播,我和群裏的其餘志願者也陸續建立了聯繫,從信息分享整理入手,協助救助資源聯絡對接等微小的行動開始,我也慢慢以協作者的身份一線介入若干個案,基於線上網絡,在之後四個月左右的時間裏,比較密集地參與了此次公益行業#MeToo運動。

2007年11月2日,中國宜昌,一名婦女站在旅館大廳的大理石地板上。
2007年11月2日,中國宜昌,一名婦女站在旅館大廳的大理石地板上。

#MeToo運動:個案的群集

去中心化的屬性,賦予了每一起個案與眾不同的存在意義。在行動者看來,所有個案都是平等的,受害者都值得同等的社會資源支持。

如果讓我描述#MeToo運動 ,我覺得核心構成元素則是個案。我理解的個案,是舉報人與被舉報人之間的互動經歷構成的舉報事件本身。圍繞個案,各個領域的志願者、專業社工、協作者、媒體工作者參與其中,推動着一起起個案由舉報信息走向事實呈現,並期望能按照程序進入司法審理階段。

毫無疑問,#MeToo運動是一場去中心化的社會運動。我們固然看到一些活躍在輿論一線的意見領袖或知名人士也在#MeToo運動中現身,他們在一些個案中承擔過發聲或推動的角色,或者一直都在輿論前沿參與議題討論,但並沒有任何一個人、群體、組織或者機構,能夠被定義為#MeToo運動中的「大台」。

去中心化運動的顯著優勢,就是原生力量自發推動向前,似乎可以永不止息。但去中心化並不是無組織、無規劃。如果嘗試運營一個去中性化運動網絡中的單個行動單元,就會發現其實相當考驗策略和經營能力。理想狀態下,每一個微小節點,都能夠自我驅動、有機生長,同時,所有的節點對龐大願景有共築能力,那麼去中心化運動就有可能形成蜂巢一般的規模效應。

正因為這樣去中心化的屬性,賦予了每一起個案與眾不同的存在意義。或許對一個吃瓜群眾來說,#MeToo中有的個案更有名,因為有些施暴者是名人,所以受害者也跟着出名,甚至遭遇人肉起底;而有一些個案因為被舉報者並不具備社會關注度而無人問津。但在行動者看來,所有個案都是平等的,受害者都值得同等的社會資源支持。

在參與#Metoo運動的時候,我更願意形容自己的角色是在協作者(facilitator)和行動者(activist)之間切換。作為協作者,會與個案當事人形成夥伴關係,了解和聆聽當事人的經歷,幫助明確問題和訴求,與他們一起共同制定行動計劃,評估進展,並抓住一切機會,利用專業資源幫助當事人實現個人意願。而作為行動者,則更多會關注倡導,和由個案延伸出的議題催化,並且希望能夠連結更廣泛的大眾媒體資源,設置有關運動報導的議程。

在作為協作者救助個案的時候,我會特別參與支持那些可能無法進入主流輿論視野的個案。對於已經獲得較高曝光度的事件,反倒有意不去主動聯絡,除非對方有明確的資源對接需求。然而幾個月之後,因為幫忙傳遞媒體採訪需求,我和一位知名度較高的個案當事人有了聯絡,聽她講述自己的#MeToo經歷,我才知道自己這樣的判斷其實存在認知誤區。

那些在大眾視野裏有較高曝光率的個案當事人,事實上並不會因為獲得了較高的社會關注度,就在維護個人權益、追討司法公正的這條路上走得更容易。因為針對性暴力事件的社會支持系統本就不完善,結構性支援匱乏,就算看上去獲得了多一點曝光的當事人,實際上得到的支持也遠低於其需求。當協作者主動繞開後,當事人即便有需求,也沒有意識、更不知道應該去哪裏找到能幫助自己的人,最終導致某些引發了較高輿論關注度的個案空轉,反倒沒有真正的資源支持。

據我了解,除了我所在的志願者團隊之外,#MeToo運動其實有不少形形色色的自組織群體也相當活躍。每個群體凝聚在一起的原因和參與人員構成各不相同。以我所在的志願者團隊為例,絕大多數人都有公益行業的從業經歷或職業背景,雷闖事件引發的公益行業反性暴力討論,是我們聚在一起的契機,因此我們就主要聚焦在公益行業中的性暴力個案。當然,#MeToo運動的個案並不是只在公益行業爆發,過去一年多以來,媒體行業、高等院校、公共知識分子圈層等等都陸續有受害者舉報發聲。

而我參與的志願者團隊,行動者們既有公益行業的專業背景、聯絡資源的便利,又有明確改善行業現狀的願景,焦點落在公益行業反性暴力就順理成章。為了明確團隊功能,承擔群管理的志願者對群裏發布與分享的信息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非反性暴力的議題,不會在群裏討論,而如果需要特別跟進非公益行業的性暴力個案,則建議關注人另外搭建群組,大家自願參與。但這種議題討論的管理,過程中也為很多其他行動者所不理解。比如有人用文革語彙描述我們的行為是「聚眾批鬥」,目的就是為了把公益大佬搞倒,把公益行業搞臭。也有人覺得我們目光短淺,只關注公益領域,其他各行各業的事情怎麼不去解決,比如為什麼就不能發布勞工維權的信息。

解釋和說明未必能說服每個人。當時有一位行動者非常關注公知圈的性騷擾案件,也有向我詢問資源聯絡,但就是因為我們認為不應該在關注公益行業的功能群裏討論公知圈個案,建議他另外搭建關注組,這位行動者最終憤而退群。後來我詢問到了資源,想要再和她溝通,發現自己已經被拉黑。一個志願者團隊的能量是有限的,明確與聚焦團隊功能,並不代表對其餘不平等事件的漠視。我自己也曾主導推動某高校反性騷擾事件,但不會期望關注公益行業案例的行動者會主動參與。

這樣的解釋說明其實耗費了不少事件和精力,有時會覺得,為什麼連一個微信群功能定位的認知都會出現矛盾。我們面對的行動環境本身就困境重重,行動過程中仍有這樣的摩擦,一度讓我十分沮喪。對於志願者群功能認知的矛盾,也讓我覺得大家以不同背景、身份參與運動,雖然充滿了能量與激情,但是對於每一個節點應設置的針對性目標、付諸的關注和持久的對應策略,還是缺乏基本共識與近似的想像。

2008年2月16日,中國昆明一家餐館內有一面破裂的鏡子。
2008年2月16日,中國昆明一家餐館內有一面破裂的鏡子。

#MeToo信息流:被記錄與被忽視的

在#MeToo信息爆發的白熱化階段,任何最終被證為不實的信息都可能引發對運動的信任危機。

#Metoo運動的源起一目瞭然,就是從「說出來」開始,由發聲而起,也因為「說出來」為人所知,因此最初的發聲,是#MeToo運動中最為重要的一環。

但在結構的演變上,這是一場說出來 – 被聽到 – 被相信 – 被追問的運動。我們知道在這樣的運動形態下,信息能夠被真實傳遞是運動成立的基礎。在#MeToo信息爆發的白熱化階段,任何最終被證為不實的信息都可能引發對運動的信任危機。

因此,在持續跟進個案的同時,我們也很快成立了信息組,並且邀請了一位在信息收集、整理和資源對接方面有着豐富經驗的災害信息處理專家,幫助搭建了信息組的工作流和工作框架。信息組大概吸納了20位志願者,通過網絡眾包、志願接力的方式認領任務,標記信息來源,彙集和整理信息,最終以個案為信息單元,形成#MeToo檔案,放在開源平台上,供所有人自由查閲。我們希望用這樣一種方式,製作一個開放、求真的網絡紀事產品。

這個產品功能性的願景,是讓個案源起和發展的事實脈絡能夠被查證、被追溯,在傳播時公開透明。我們也希望信息檔案可以幫助到專家、學者未來的研究工作以及媒體的查證與取材。類似的#MeToo檔案也有若干其他志願者團隊整理,大家關注的案例、整理方法與記錄手段雖不盡相同,但都希望能保留這些受害者鼓足勇氣發出聲音的記錄,和她們反抗內心創傷與折磨的經歷。

這樣的做法,也有人批評,我們是想要把被舉報者「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但我們的檔案並不止記錄舉報者的發聲,被舉報者如有公開發表任何信息,也同樣被記錄在案。如果被舉報者覺得自己被誣告,他的反駁、澄清也都會被如實呈現。這些紀事串聯起的脈絡,總有一天可以尋求到一個公平、公正、合理的仲裁。

最開始的兩三天,大家轉發與收集信息都習慣保存網址。7月26日晚十一點,有人突然發現,一些之前保存的網址無法打開。我們隨即檢查媒體報導收集列表,發現更多網址已經打不開。那時候,所有人都非常錯愕,我們沒有想到為什麼反性暴力變成了不能被公開傳播和記錄的話題,也不知道#Metoo到底觸及了什麼雷區。但來不及想太多,大家迅速開始備份媒體報導,所有在線的志願者都開始瘋狂下載和保存尚能開的網頁。直到一位程序員志願者聯絡我,表示可以用技術手段批量備份資料之後,所有人才鬆了一口氣。

回想起來,我們大多數人參與#MeToo運動,其實都憑藉着一種非常原生的衝動。因為缺乏社會運動的參與經驗,對於運動工具的想像非常有限。在運動開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我們也沒有思考在極權國家參與社會運動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後果,似乎不知道擔心、害怕 ,一開始也沒去想過那條紅線應該放在哪裏。我們的溝通都在微信上進行,信息收集採用的也是牆內的協同工具,很多社工志願者甚至不知道怎麼翻牆,還有人完全沒用過VPN。

我後來在圍觀一些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社會運動時就很驚訝,發現海報、戲劇、行為藝術、音樂都可以成為推動運動向前走的工具。行動手段和路徑非常多元,也真的是因為這種多元,才給不同背景的人創造了多種多樣參與行動的切口。

2014年9月3日,一名女士在北京的展覽上拍攝。
2014年9月3日,一名女士在北京的展覽上拍攝。

#MeToo與媒體報導:要不要「特殊對待」

幾乎每一位個案當事人都告訴我,接受媒體訪問對於她們來說是另一件需要巨大勇氣的事情。

信息組之外,我們也組建了媒體組。最初組建的目的,是為了協助媒體報導#MeToo事件,避免媒體報導給受害者帶來二次傷害。我們會幫助媒體聯絡舉報人,告知記者哪一位舉報人現在的精神狀態無法接受採訪,哪一位舉報者經過心理疏導狀態好轉,現在願意講述。也會提供專家學者名單幫助媒體採訪。但在和媒體對接的過程中,也出現一些摩擦。

比如有記者指責我們把控信息源,認為我們將媒體視作公關工具。也有媒體會問我們要舉報者或者被舉報者的私人信息和聯絡方式,如果我們覺得不應透露(或其實真的沒有),也會被質疑是不是故意在阻礙報導。我覺得媒體實際上也並不熟悉協作者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因此有時候,我會感覺到一種隱隱的不信任。

有些指責無端生有,有些需求也讓我們勉為其難。可能對於一些新聞機構來說,無論受訪者是誰,報導事實如何,都應一視同仁。但是我們作為協作者,非常清楚作為性騷擾/性侵害故事主人公,媒體應給予其一些「特殊對待」。

我所擔任協作者的個案當事人,幾乎每一位都告訴我,接受媒體訪問對於她們來說是另一件需要巨大勇氣的事情。因為很多問題需要她們重新回想受到傷害的場景,那種一遍遍的回溯和訴說,彷彿在製造一個走不出的輪迴 ,帶給了她們旁人無法感同身受的巨大壓力,有人因此擔憂、害怕和拒絕與媒體溝通。

因此我們期待媒體可以做出的「特殊對待」,並不是干預媒體工作或者影響媒體報導的客觀和專業性,而是希望記者能夠意識到性騷擾/性侵害事件當事人的特殊處境,從而和協作者一起,尋找最恰當的溝通方式。比如只在受訪者心理情緒較為穩定時候進行採訪,更小心地設置採訪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細節追問,以及在採訪時允許當事人有專業社工或協作者陪伴進行。

在諸多媒體對接中,曾經遇到一位記者察覺到受訪者情緒崩潰,進而停止採訪,並且輾轉聯繫到我們,建議我們能夠接觸受訪者,併為其提供報告心理支援。但這樣的例子,我只遇到一個。

說來,這個媒體關注群最後的解散,是在劉瑜當時對#MeToo不負責任的評述發布之後不久,有一位媒體前輩非常着急地打電話給我,讓我們務必小心。而我那時已經沒有心力去做複雜情境的綜合判斷,抱着寧可信其有的戒備心態,解散了媒體對接群。

媒體對於行動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在運動後期,我們特別希望有機會能夠和參與過#MeToo報導的記者去交流,在整個過程中,因為不同的身份角色,大家面臨的不同限制與困境。只有在社會運動的現實中中,不同參與力量之間逐步形成協作默契和配合習慣,才能共同編織起社會支持系統的網絡,真正建立起一個系統協作的想像。而編織和迭代這個網絡,才能讓那些「說出來」和「站出來」的人能夠被穩穩接住。

2008年1月29日,中國哈爾濱,人們在寒冷的街道上乘坐公共汽車。
2008年1月29日,中國哈爾濱,人們在寒冷的街道上乘坐公共汽車。

#Metoo志願者:用盡全力的遺憾

行動者的角色和協作者的角色,放在整個運動中去思考的時候,其实這兩者間存在着微妙的衝突。

上述提到的媒體資源對接,是個案協作的一個重要環節。如果簡單的給參與#MeToo運動的人賦予角色定位,我覺得人人都是參與者,而有參與具體志願工作的就是志願者。在志願者中,會進駐個案,和當事人密切溝通,幫助當事人實現意願訴求,以當事人為中心尋找、聯絡和協調救助資源的,則可以定位為協作者。

我自己覺得,在整個參與過程中,最難的角色和工作就是協作者。

個案協作是一門技術活。協作者需要具備的個人素質,包括但不限於:長期跟進個案細節的持久力,有一些個案可能會持續幾個月甚至一整年;訊息甄別能力、和隨時應對突發情況調整策略的應變能力,比如有些個案跟着跟着,受助人突然告訴你自己不想再管這件事情了,希望一切都立馬結束;能夠浸入式協作又能夠適時抽離,不去鑽研、甚至練習遺忘個案細節,保護自己的心理和情緒狀態;有邊界感,比如與受助對象的溝通話題儘量控制在個案相關信息範圍,不借助溝通便利詢問不必要的個人隱私,不主導受助者的個人意願;對個案的節奏有推動意識和掌控力。

與此同時,也要求協作者有意願和能力去連結廣泛的社會資源,並且具備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協作過程中,面臨境況的複雜性,工作的高強度,會讓人在接觸一定量個案後被強大的無力感籠罩,我自己就是在幾個月之後有一次和受助者聊完,突然就大哭起來。

協作者難找,也需要一定的培訓週期,和大量的一線實踐經驗。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專業背景和從業經歷都難以勝任協作者的角色,因為我並沒有接受過專業的協作者培訓。

但是做一些個案的協作者,很多時候是真的別無選擇。因為短期內很難找到專業人員願意無償參與,整個#MeToo事件的走向變化很快,吸納一個專業人員,使其能夠理解、認同我們的志願行為,進行信息交接也需要不少時間。而之前提到,在#MeToo運動中,不同個案吸引社會資源、社會輿論的關注度是不同的,存在有一些個案當事人找不到協作者,協作者也不知道怎樣找到當事人的情況。而對很多當事人來說,協作者的角色也是很陌生的。

其實如果分得更細,行動者的角色和協作者的角色,放在整個運動中去思考的時候,這兩者間存在着微妙的衝突。

協作者需要確立的準則就是以受害者為核心,以協助受害者實現其個人訴求為行動目標。比如我在協作高校反性騷擾事情的時候,有聽到其他人跟我說,有當事人處於對自己聲譽或者是其他原因的考慮,不太想繼續參與。我的第一反應也是去請他告知當事人,如果明確反對繼續,我這邊的溝通聯絡和協調都會停止,因為這個就是當事人的意願。

但是如果作為行動者,我本人的立場和態度可能都會更向前一步,我會鼓勵、疏導當事人,希望這個個案可以繼續。我覺得這其中,其實是有難以平衡的點。我自己的原則是,如果當事人有不同想法,或者當事人的訴求到了一個階段就已經被滿足,那麼志願者是需要止步於此,讓這個個案在行動脈絡中收斂,而不是依照自己的行動意願。但是如果是作為行動者,其實是想要去激發個案的潛能,可能就會有一些先於甚至是超越當事人意願的行動出現。

隨着信息組的志願工作推進,我們還陸續搭建了機制組、志願者人力管理組、信息技術組,以及剛才提到的媒體組,各個組的長線志願者承擔一定的管理職責,並在協調組中商量整體的行動推進。令我驚訝的是,雖然我們幾乎沒有過往組織和參與社會運動的經驗,但因緣巧合,我自己和協調組的另外幾位志願者,都有過商業公司的工作經歷。

商業公司培訓我們的人力搭建、項目管理等能力,被自然地移植到了##MeToo行動中。我們做了一個人力模型,試圖去理解一個百人規模的志願者團隊的構成。從只是轉發信息的傳播者,到可以抽出部分時間參與具體工作的志願者,再到有明確的願景構想、使命認同、願意並且能夠長期進行議題討論和策略構思的行動者,一層一層串連起來,就組成了一個信息傳播與行動推進的漏斗。

通過從上至下篩選、徵集每天有固定時間可以投身具體志願工作的行動者,藉助調查問卷和人對人溝通了解其專長意願,引導行動者入駐不同的功能小組。每一個小組還會再有自己的人力分配規劃、資料儲存與管理方法、明確的工作流程、值班安排和以天為單位的工作匯報機制。我們深知自己在社會行動中經驗的極度欠缺,所以單個功能小組會去努力尋求對應領域的專家諮詢與支持。

而我們協調組的成員一起共事已經一個月時,我們仍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和背景。直到三個多月後,我才第一次見到其他人。

毫無疑問,這裏面的每一個人,特別是承擔協調與管理職責的行動者,包括我自己在內,體力和精力在那幾個月都遭遇了嚴重的透支。很顯然,沒有人能夠專業專職去做這件事情,但如果想要讓這件事情的每一個環節都做好,就需要付出大量的時間。

但即便如此,就算當時用盡全身力氣、投入全部時間,但長期疲於奔命,讓人沒有狀態再去思索更精巧的行動策略。所以有一些行動構想和項目,在我看來都有不同程度的「爛尾」。比如,曾經有想過進行地毯式志願者進行調研,問卷做好了卻遲遲沒有發出去 ;特別想要和專業機構的合作伙伴更多一些交談,卻發現大家都在超負荷運轉,專業機構更是應接不暇 ;再比如我們也想整理和記錄自己個案協作的經驗和體會,給之後的人做參考…… 這些想法如果推進下去,有所產出,我相信應該可以成為一套可供後續行動者學習和迭代的經驗素材。

難過的是,我不知道還有怎樣的契機,可以把這些未完成的事情撿起來繼續完成。

很多時候,我知道一些事情還可以用這樣那樣的方式做得更好、更系統化更有條理,但是真的很難扛下去。而我們中的大部分人,在一波密集的參與之後,也不得不轉向面對大家本來的工作、生活。更難過的是,我不知道還有怎樣的契機,可以把這些未完成的事情撿起來繼續完成。

我覺得當我們參與運動,在對抗強權暴力的時候,是要避免在高速運轉和壓力之下,忘記人性所在。要實時叩擊自己心裏柔軟、細膩的部分,要努力理解,理解每一個人,然後去尊重,努力去實踐尊重。

在一次線下討論中,我當時提出,大家都在給雷闖施壓,希望他能夠主動站出來承擔錯誤,但這個時候,雷闖的家人其實應該也是非常煎熬的。他的家人也非常需要專業社工介入和幫助。但是在場有不少人,都覺得為什麼要去關心一個「強姦犯」的家人,我這樣的心態是不是有一點「聖母」。

可能因為我在個案中相對比較抽離,所以我會有如此想法。我也覺得,給予他家庭方的支持,可能某種程度上也能幫助他應對這些事件。也可能這個想法非常地站着說話不腰疼,但是我覺得處理個案的時候,對於過失方特別是其家庭,也應該有一個機制去幫助,這樣才是理解與實踐尊重的方法。

最後其實發現,僅僅藉助一波#MeToo浪潮,通過一次性社會運動的方式,去推動整個社會性別平權,構建一個對性暴力零容忍的社會生態,幾乎是不可能的。但#MeToo給了人們一個去思考性騷擾、性暴力問題的概念指向和思考框架。概念指向是說,我們在一次又一次的事實回顧、討論甚至是辯論中,逐漸明白什麼是性騷擾、性暴力。在發生這一切事情之後,我們應該怎麼樣去認知情境,怎麼去理解這些事件中的每一個人。以及我們到底應該去尋求什麼樣專業的資源去積極獲得或者提供幫助。

大家心裏都希望,風暴過後,總有種子能落地生根,值得長期深耕。#MeToo是一場不止息的持久戰,經歷#MeToo,人們互助賦能,織出一張不讓任何一個人孤獨墜落的支援網絡。每一場戰役,我們希望事實能最終勝出;而要改變社會生態,則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長久去做,同時等待著,下一波運動浪潮的來臨。

(在這篇手記裏,我只是記錄了我個人在#MeToo運動中的角色、體驗、部分觀察體會。手記不包含我本人未經歷過的事情,也不包括我從他處看到、聽到的任何信息。因此,這篇手記對整體#MeToo運動、其他參與者,以及運動成果的呈現都極其有限。)

(光鹽,協作者)

讀者評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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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文。
    謝謝大家為社會公義的付出。

  2. 与其说烂尾,不如说一场社会运动总有其局限性,尤其是在没有社会运动氛围的社会里。这种高负荷的运动参与状态,无疑会有透支精力的疲惫感,但那只是体力的考验,更关键的是,参与其中的人是在感受能量的传递和输入,还是像作者所说无力感居多,不同状态可能给这群参与者不同的认知,会影响未来更多可能性的生发和走向。
    莫不如承认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总是有限的,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其效用就已经很好了。不理解和反对的噪音也总是会有,在力所能及之处团结那些能理解你能肩并肩一起走的人就已经忙不过来了,不必过于关注噪音。性暴力议题所需要的系统性改变,在大陆的环境下,更需要润物细无声的融合不同群体不同圈层不同认知的人。它只是考验行动者的智慧,而不是一个绝无可能改变的顽石,希望参与者和行动者们仍有反思进步和获取能量的方式和机会吧。

  3. “前調查記者鄧飛也存在性騷擾他人的行為”
    倒不如說前調查記者鄧飛也性騷擾他人

  4. “能够浸入式协作又能够适时抽离,不去钻研、甚至练习遗忘个案细节,保护自己的心理和情绪状态” ,想到平时我在看类似新闻的时候,只作为观者,细想可能的细节的时候都觉得被无力感、悲伤和愤怒压得喘不过气来。各位真的辛苦了,谢谢你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