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劉學州不能承受之輕:論媒介倫理、網絡暴力與中國式法理情

畸形的網絡土壤,是多年來培植惡意追索流量的平台和輿論治理滋養縱容的結果。
劉學州。
大陸

雖然成功地找到了親生父母,但尋親少年劉學州並沒有迎來期待中的大團圓,反而遭受了「二次遺棄」。與中國電影《親愛的》和《失孤》原型人物在現實生活中找回孩子、抱頭痛哭不同,劉學州的親生爸爸罵他是白眼狼,媽媽拉黑了他。在經歷了養父母意外身亡、霸凌、性侵後,尋回生身父母對劉學州而言絕不是修補童年創傷和破碎家庭的開始。與他的期待相反,來自網友的質疑和羞辱,遠房親戚的顛倒黑白和誣陷,生母對媒體的不實描述,讓他再次感受到了血緣親情的傷害、人性的扭曲和冷漠。原本就有抑鬱症的他深陷網絡暴力的泥潭。「這人間疾苦,我已經受夠了」。1月24日,劉學州在微博上發布了留給世界最後的一篇文字,死於海南三亞。「陽光照在海面,我也歸於大海」。

劉學州的個案不僅僅是數十年前「孤兒棄子、留守兒童」在今天長大後面臨的次生社會問題;近期各類尋親案頻發,折射出中國人口轉型期「幼無所依、老無所養」的社會焦慮和家庭人際壓力。對於公眾和媒體而言,劉學州尋親的核心議題本來應該是討論如何認定「親生親賣」的兒童遺棄、拐賣罪的灰色法律地帶,討論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如何保障兒童福利,缺乏自保能力的兒童和少年如何應對來自校園的霸凌和老師的性侵猥褻,以及時隔數十年後親人在糟糕的經濟條件下,如何共同合理生活的法、情、理困境。我們關注的本應該是家庭悲劇的經濟和社會結構的根本原因,追問包括國家機關、校園、醫院等不同的公共責任主體的責任,優化相應的社會運行治理機制,一起商討如何保障每個公民不同生命歷程中的基本權利,以避免劉學州的悲劇再次發生。

劉學州的個案不僅僅是數十年前「孤兒棄子、留守兒童」在今天長大後面臨的次生社會問題,我們關注的本應該是家庭悲劇的經濟和社會結構的根本原因,追問包括國家機關、校園、醫院等不同的公共責任主體的責任,優化相應的社會運行治理機制,一起商討如何保障每個公民不同生命歷程中的基本權利,以避免劉學州的悲劇再次發生。

然而,穿鑿附會粗暴武斷的網民不顧具體事件和情景的複雜性,歪曲和遮蔽了當事人真實的意圖,並且對其進行殘忍的網絡暴力。劉學州的抖音賬號中一則視頻截下了這樣的私信評論:「心機男,自己良心會安嗎?什麼時候直播帶貨?」「神經病,吃飽撐的,剛認親就讓人家給你買房子。」「你是想靠認親火,還是想讓父母買房?……你肯定有目的的吧?回答我」。《尋親男孩要求生父母買房被指白眼狼生父首發聲》這樣的新聞報導出現,更讓「劉學州認親」淪為一部反轉頻出的家長裏短親情狗血劇。

劉學州之死並沒有換來輿論的寧靜。他的遺書全文被肆意地無警告地轉載。「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這句話在互聯網成為頭皮屑一樣氾濫的流行語。一些人開始反思網絡暴力時,大字報式的憤怒和不滿、焚屍揚灰的謾罵和新一輪的暴力又指向了劉學州的父母和個別媒體。抖音上的網友更是「以暴制暴」,上述視頻中的幾個用戶大多註銷不可見,唯一一個可見的用戶的兩則視頻已經有共近六萬條指責和謾罵留言。抖音平台無所作為,微博則採取了一些事後諸葛的不痛不癢的措施:微博管理員官方賬號在劉學州去世後聲明稱,「呼籲理性參與話題討論,尊重逝者,尊重事實」,清理了挑動矛盾糾紛的內容290條,此後又「暫停了1000餘名用戶的私信功能」。28日,微博稱,站方對排查出的40個違規賬號予以永久禁言處置,對52個賬號予以禁言180天至1年的處置。

中國的輿論場正在逐漸成為人均道德警察、人均網暴受害者,進而所有人互害的虛擬鬥獸場。這個一度被寄予理性對話討論的公共空間卻因為撕裂和極化的意見變成煎熬滾燙的數字高壓鍋。情緒的泡沫幾乎掩蓋了事件重要且緊急的核心問題與本質矛盾。當然,網絡暴力並沒有消失,審判仍在繼續,暴戾不會就此緩和平息,甚至在不斷升級。

媒介倫理——被放大的和被忽略的問題

劉學州去世後,其微博中一則來自《新京報》的視頻截屏,讓它成為千夫所指的攻擊對象。劉的生母對媒體稱他「要求買房」的曲解,讓很多人事後感到憤怒。也有很多人從新聞媒體平衡採訪的角度分析,認為報導除了劉學州本人,自然也要採信父母的意見。實際上,新聞報導的平衡原則不能脱離於真實報導原則。我總想起新聞倫理課堂上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個例子:平衡報導不意味着記者可以在文章中寫下:「甲說下雨了,乙說沒有下雨」。記者應該聽取了各方意見之後,真正走出房屋,看看到底有沒有下雨。採取各方信源的意見不意味着機械教條地呈現這些意見,平衡報導的意義在於最大限度地糾正各方偏見,平衡報導是一種服務於客觀事實以達到如實報導的手段。

傳統媒體被流量綁架選題,報導碎片化、熱點化、娛樂化,更是媒介市場環境的結果。為此,《新京報》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在承認這些新聞操作失當的前提下,我依然不認為《新京報》應該承擔「殺人者」的罪名。

對於「劉學州尋親」的選題而言,機械性的平衡報導不是嚴重的新聞操作失誤。理論上,對於這樣一個事件本身而言,選題切入的角度本就不應該關於「團圓後反轉」、以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樣的戲劇衝突——這其中並沒有什麼值得提煉的新聞價值。傳統媒體被流量綁架選題,報導碎片化、熱點化、娛樂化,更是媒介市場環境的結果。至於劉學州死後人們發現《新京報》還置頂了關於他要錢買房的微博,是否是傳統大報在新媒體運營中的一個「下意識操作」,已經不可知了。為此,《新京報》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在承認這些新聞操作失當的前提下,我依然不認為《新京報》應該承擔「殺人者」的罪名。相反,普通網民、營銷號等高打高舉地批評《新京報》已經演變為了新一輪的網絡暴力,頗有一種「唾沫星子要淹死無良媒體」的架勢。事實上,少有人用心發現,劉學州在抖音視頻中的另一則更糟糕的文章實際上是「新浪綜合報導」摘取自《紅星新聞》的內容。後者是成都傳媒集團成都商報旗下的「新媒體項目」。這一篇文章的正文像羅生門一樣,先從劉學州的角度敘述一遍「給我一個家」,再從生父生母的口中說「他依然堅持要求生父母為他買房」。從正文的角度,它甚至也是所謂「機械式平衡的」,但真正重要的是,在微博app裏,它是嵌入的熱門文章,點擊後需要跳轉新浪新聞的app才能閲讀全文,否則只能看到標題本身《尋親男孩要求生父母買房被指白眼狼生父首發聲》和文章開頭一小部分。普通人甚至無法判斷這樣的標題是新浪摘編寫的,還是紅星寫的。

倘若倒退二十年,在傳統媒體的黃金時代,要求記者權衡考慮「筆下有財產萬千,有譭譽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關天」的新聞倫理,映照出上一個媒介舊時代中自有萬鈞之力的話語權為真正的「人」所有。而現如今,在點擊曝光才是唯一正確的虛擬現實中,點擊閲讀原文跳轉APP才能看完全文的內容形式本身就是一道欲擒故縱的門檻和擺設,事關人命和曲直的媒體決策反而可能是「算法」決定的。事實上,在融合媒體的作業模式下,奪人眼球的標題前所未有地更加重要——標題是「新聞」高舉的唯一價值,流量是它唯一忠誠的主人。社交媒體平台和互聯網環境,不但徹底改變了新聞內容的生產模式,讓「熱點」展示出取代新聞之勢,也改變了新聞內容的「宣發」模式。這也早就不是課堂裏的倫理理論,而是不為流量折腰就面臨生死存亡的媒介現實。誰能為這樣的情況負責?是社交媒體和新聞頭條開發軟件的產品經理嗎?還是早就不再郵訂報紙、轉向頭條熱搜、無法忍受超過100字的長文內容、並且認為這些信息天經地義就是免費的讀者呢?

不了解今日中國傳統媒體在社會的權力配置中的位置,不了媒體審查、輿論監督政策和問責制度,不了解互聯網和市場化對傳統媒體自身的衝擊,不了解傳統媒體如何依賴新媒體渠道的曝光和廣告來勉強維持高成本的運營,又同時深陷自媒體營銷號的洗稿等版權的纏鬥中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就無法真正意義上談論「傳統媒體在個別議題上的失職失能造成在輿論中再次失勢」的慘狀。

更進一步地,不了解今日中國傳統媒體在社會的權力配置中的位置,不了媒體審查、輿論監督政策和問責制度,不了解互聯網和市場化對傳統媒體自身的衝擊,不了解傳統媒體如何依賴新媒體渠道的曝光和廣告來勉強維持高成本的運營,又同時深陷自媒體營銷號的洗稿等版權的纏鬥中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就無法真正意義上談論「傳統媒體在個別議題上的失職失能造成在輿論中再次失勢」的慘狀。造成今日結果的原因絕不是傳統媒體人自甘墮落,或實習記者和小編沒有經歷過專業訓練。我並不是想為新京報開脱或者找藉口,但如果說「帶着四五條鐐銬跳舞」還是有可能的,那麼帶着四五十條鐐銬還能如何不把這舞跳變形,着實有點困難。網民中「新京報為什麼還不判刑、出事、封殺」的疑問,除了踩下了加速的踏板之外,無益於讓討論變得更有建設性。失去一個會犯錯的新京報不會從任何意義上改善我們的輿論環境。我們需要的是專業獨立的媒體,而它的出現和壯大並不會依賴於我們的空想,它首先需要支持的土壤和發展空間,然後才是修枝剪葉式的建設性批評。

劉學州將新京報的報導截圖,並在自己微博上回應父母的不實指控。
劉學州將新京報的報導截圖,並在自己微博上回應父母的不實指控。

自殺報導失範、遺書的媒介呈現與維特效應

劉學州留給這個世界的絕筆信成為後來各大媒體、自媒體報導、評價此事的標配。然而任何一個認真翻看過劉學州微博的人不難發現,他在1月20日,即自殺的前三天,點讚了另一位博主「鹿道森」的自殺遺書。實際上,劉學州和鹿道森有着很類似的自殺方式、出事地點都在海邊,且這兩封遺書的寫作模式和風格太過接近——二人都回顧了自己人生中被霸凌、無家可歸、不被理解的經歷。遺書中最後和世界告別,甚至感謝讀者看完的語氣都很類似。這些細節很難不讓人相信劉學州受到了前者的影響。

世界衞生組織在2021年6月發布了《2019年全球自殺狀況》的報告,其估算2019年中國的自殺人數為116324人,也就是每10萬人中有6.7個人自殺。除了自殺和自殺未遂者自身,自殺行為也會為周圍的人帶來心理創傷,並且可能引起更多的自殺模仿行為。1974年傳播學者菲利普斯就提出「維特效應」,指《少年維特之煩惱》小說的成功與書中主人公的自殺引發歐洲自殺風潮的現象。學者李海燕在《心靈革命》中指出,維特中譯本在20世紀的早期被引進中國後,毫不失色地吸引了大量的效仿者。「維特的自殺實現了棄己的終極姿態,而讀者的追捧與踐行,更是引發了一場全球性的心靈病。」不同的是,鹿道森和劉學州並不是小說中的人物,而他們通過社交媒體展示的遺書中,關於真實生活的掙扎和鬥爭,嘗試融入和獲得認可的失敗,最後也產生了一種棄己姿態。這是尤其需要警惕的——我們需要告訴那些同樣在掙扎和鬥爭的人,有比放棄生命更好的選擇。

實際上,自殺沒有合理化的解釋。然而,大規模的營銷號用心靈雞湯的方式,用小說式修辭復敘一遍來自傳統新聞報導的事實,再無限地美化、崇高化、英雄主義化劉學州的自殺行為,且不加警告地直接在讀者面前呈現他的遺書;同時高調反對新京報,稱後者職業淪喪,「吃人血饅頭」。這一媒體和媒介怪相形成了一種莫大的諷刺。

我並不是想要通過維特效應來消解迴避劉學州自殺的根本原因,他選擇自殺是因為他承受了他難以承受的痛苦。實際上,自殺沒有合理化的解釋。然而,大規模的營銷號用心靈雞湯的方式,用小說式修辭復敘一遍來自傳統新聞報導的事實,再無限地美化、崇高化、英雄主義化劉學州的自殺行為,且不加警告地直接在讀者面前呈現他的遺書;同時高調反對新京報,稱後者職業淪喪,「吃人血饅頭」。這一媒體和媒介怪相形成了一種莫大的諷刺。近年來網絡暴力最終導致自殺行為的發生(包括未遂)逐漸頻繁,自殺報導本應該謹慎再謹慎,但並不符合倫理的自殺報導和評論充斥信息場。它背後依然是吸引眼球的流量內容僭越了報導和描述的倫理規範。從某種意義上講,對於公眾而言,互聯網平台對自殺事件不負責任的傳播造成的示範效應和傷害遠遠大於某些失衡、失實報導。

早在2000年,世界衞生組織就發布過《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的文件,其中的報導禁忌包括:不應該刊登死者的照片或者自殺遺書、不應該詳細描述自殺方法、切忌為自殺歸納單一原因,不應該美化自殺行為,切忌相互埋怨等。在關於自殺的相關報導中,媒體應該指明的是,死者除了自殺之外尚有出路,幫助大家了解自殺前的徵兆,提供相關數據,與該領域專家密切合作,並且提供社會救助機構的信息。「媒體報導自殺可能導致模仿(或盲目效仿)現象從而使自殺人數上升,特別是如果報導涉及某個名人,或者描述了自殺方法時。」2021年新指導建議監測對自殺的報導,並建議媒體用成功克服了精神健康挑戰或自殺念頭的事例來抵消自殺報導的影響。

當前一個更緊要的媒介倫理問題並不指向一線的媒體記者,而是屏幕背後的網絡小編,以及依靠極端內容獲取流量的互聯網。

當前一個更緊要的媒介倫理問題並不指向一線的媒體記者,而是屏幕背後的網絡小編,以及依靠極端內容獲取流量的互聯網。2010年6月,大學生利用騰訊QQ在網上相約自殺。同年12月,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為相約自殺者提供網絡交流工具的騰訊公司負有10%的責任。這樣的判例認為平台對自殺負有責任。儘管這樣的結論引發了許多爭論。然而,其中的一個基本命題至今對我們仍有意義:「媒介服務的提供者,是否也能做好媒介秩序的管理者」?互聯網平台有沒有安全保障義務?到什麼程度?如何履行安全保障義務?

信息傳播中的暴力因素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公共健康,但新聞媒體和媒體工作者對於暴力信息的干預能力已經越來越有限。包括智能手機、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在內的虛擬環境已經成為社會實踐傳播的主流渠道。2021年4月,遊戲主播「花花」因為受到惡意攻擊和網絡暴力陷入抑鬱,在直播中自殺未遂。同年10月,網紅「羅小貓貓子」和男友分手,在視頻直播中受到慫恿和挑釁,最終自殺,搶救無效死亡。在這兩個案例中,平台因花花的自殺行為封了她的賬號;在羅小貓貓子死亡後,視頻平台又封了那些慫恿她的用戶的賬號。現有的治理方式像打地鼠一樣粗暴簡單且無效。針對互聯網平台的自殺預防參考的治理機制亟待完善。

至於社交媒體和短視頻平台如何正確地、合理地呈現、展示、討論包括抑鬱症、自殘、自殺等一系列的問題,以避免帶來二次傷害和延伸傷害?早有學者把社會中暴力、自殺等信息視為「信息蟲」(infobugs),認為它們在虛擬環境中像病毒、細菌、微生物一樣可以感染、危害人類,並且提出了基於傳染病傳播模式的信息干預和治理方法。對於普通人而言,就像是防止感染感冒一樣,避免被創傷暴力有害內容感染的方式包括且不限於降低暴露程度和易感性,建立自己的有害信息免疫系統。對於依靠用戶生產內容的平台而言,如何提高平台和社交媒體的治理意識,同時利用互聯網和科技來提前識別傷害行為,進行干預,提供支持和社會幫助、並且規避有害內容的再次傳播,需要整個行業更多的探索和實踐。

關於自殺者發布自己的遺書的行為,我認為目前最簡單的處理方式,至少應該進行這樣的設置:並不是簡單地刪去帖子,而是加以一個「封面」警告偶然劃到此頁的讀者,把是否暴露於這樣信息的選擇權讓給用戶,並附上一些特定的說明和救助信息。向善也好,不作惡也罷,對此類內容的處理不應該滑向粗暴保守的、責任推諉式的內容審查。

劉學州。
劉學州。

網絡暴力的惡之花:畸形的治理與逐利的平台

劉學州事發後,反思網絡暴力的聲音層出不窮。但十年前就出現的「提高互聯網使用者的發言素質」已是一句空虛的口號。首先,網絡暴力已經是一個群體性、系統性問題。它的成因絕不僅僅是匿名性、低門檻、表演性人格等簡單的個體心理基礎;它帶來的危害也絕不僅是傷害少部分人的身心健康。讓我們來承認和面對這個事實:網絡暴力正在全方位地改變我們的社會生活,甚至以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程度影響律法和政治實踐。要求每個個人加強信息識別和謹慎發言的能力,甚至提出網絡實名制,讓網民為自己說的話負責,是一種太過簡單原始想當然拍腦袋的方案。在一度執行網絡實名制的韓國,其政府的官方數據顯示,實名制網絡只讓惡意網帖減少了2.2%,誹謗帖減少了1.7%。實名顯然達不到遏制網絡暴力的效果。何況實際上中國現有的IP後台實名制,並非是完全匿名。

讓我們來承認和面對這個事實:網絡暴力正在全方位地改變我們的社會生活,甚至以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程度影響律法和政治實踐。

其次,網絡暴力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個人的心理分析是不足夠的。杭州女子取快遞被認為在偷情、直播自殺的主播被認為喝可樂賺眼球、劉學州尋親是為了要房子……網友總能在某一個維度上腦補或者挑出道德瑕疵,挑戰人物現實生活中行為的正當性。實際上每個悲劇背後都多少存在傳統道德失序與經濟利益失範的隱形焦慮。網絡暴力總是以一種自詡的正義面貌出現,很多散布謠言的人以為自己在「合理質詢」和「主持公道」。正是這種自以為在執行某種微觀監督權力的「自信」,反而讓他們成為了隱私的侵犯者和暴力的實施者。而立場和站隊的偏執也扼殺了人們糾正偏見的能力:網絡暴力往往充滿了對真實情況的替代性想像,簡單的道德框架構更是造出一種假想的社會共識,掩蓋了真實生活情境的複雜性。網暴者總是在對他人做道德審判——感情判斷、先行立場、道德審判,三位一體,逐步發酵導致規模化的群體性的網絡暴力。

網絡暴力是我們身處的時代、是整體的社會環境和各方有機體相互作用的一個結果,可以說是當下中國社會條件的必然產物。苛責個人,苛責個別媒體,忽略更強勢的互聯網平台、媒體媒介管理運行規則和治理政府的政法傳統,是一種裝聾作啞挑軟柿子捏的姿態。

網絡暴力是我們身處的時代、是整體的社會環境和各方有機體相互作用的一個結果,可以說是當下中國社會條件的必然產物。苛責個人,苛責個別媒體,忽略更強勢的互聯網平台、媒體媒介管理運行規則和治理政府的政法傳統,是一種裝聾作啞挑軟柿子捏的姿態。網絡暴力的背後連接着轉型期摩擦頻出的社會結構、高度焦慮和緊張的社會壓力、極低的公平正義安全感。正如鄭州水災中的雨衣爸爸、嶽某尋子、西安孕婦疫情失子等等事件中,不同級別和職能的地方政府、醫院等這樣的公共服務機構在某種意義上也喪失了公信力。我們在互聯網見怪不怪的「微博求助」、「微博升堂」、「微博伸冤」,集體網絡行為或多或少帶有幾分「幫助正常手段所無法幫助」,或「懲戒法律所不能規範的道德失範」的意味。愈發頻繁的私力救濟和網絡私刑正呼應了一種更深刻的社會危機:近兩年來,疫情對社會生產、生活產生深刻的影響下,經濟發展承壓、社會流動性進一步降低,社會公共服務失職、保障制度缺位。這些均為深埋於中國式網絡暴力潛意識中的混沌而沉重的現實背景。

然而,這樣的危機意識為什麼沒有演變成一種互救互助的、正面的集體網絡行動,反而迸發出大量負面的集體惡意?網絡暴力氣候的大規模形成,與近年來官方的媒介治理手段和刻意的信息污染不無關係。第一,中國的社交媒體平台一方面受制於嚴格的審查要求,嚴重社會問題的網絡曝光幾乎成為輿情控制的績效大忌。一些觸及核心且敏感的話題很難在社交媒體上展開深入的討論和對話,連疫情求助等話題也動輒禁言、刪帖、炸號,關於深層次的社會矛盾的討論更是難以公開進行;另一方面,受到商業利益和流量的誘惑,各個平台都在爭搶用戶時長,也就縱容甚至培養了娛樂化、膚淺卻能夠吸睛的內容,也就增加了皮毛問題娛樂化、進而發展為網絡暴力的可能。

在這樣的條件下,傳統媒體更是面臨多重掣肘。近期中國新聞週刊發表的《對話「流調中最辛苦的中國人」》在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之後被禁。官方通報公開後續進展,嶽某對DNA結果表示有異議。隨後,「打工男子胡攪蠻纏數地上訪」,「媒體在慫恿某些人擾亂社會秩序」的論點在微博四處可見。警方的通告代替了媒體的報導,此後傳統媒體也沒有再繼續跟進報導。是因為他們不想嗎?

我們也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現實,在虛擬數字世界裏,「防止矛盾激化」、「維持輿論秩序」本能意識也是治理網絡暴力背後的法理實踐思路,它往往不涉及對真理和真實的尋求和追問,更不會把對公平和正義列為整理目標。否則層出不窮的瞞報隱報如何成為可能?互聯網上信口雌黃者並非僅為賣漿引車者流,剛剛被爆出的鄭州水災死亡調查報告是為證也。信息污染首先來自官方,此前支持官方而對他人進行網絡暴力的意見領袖因為天然佔領中式政治正確的高地,反而不會面臨平台審查的懲罰,進而大行其道穩如泰山。

在一個原本已經充斥着關於婚戀生育的性別焦慮、買房和收入的經濟焦慮、辱華賣國的政治焦慮的環境中,為什麼針對受害者、弱者的凝視和傷害愈演愈烈,關於愛國和辱華的財富密碼大行其道,雞毛蒜皮的小衝突可以發展成命案,最終形成了當前極化、意識形態化的「網絡泛道德主義」和日益頻繁的網絡暴力?因為這是一種在言論的安全區內獲得最多的流量最大化利潤的方式,它是輿論環境和網絡平台共同培育、縱容的惡之花。

嚴重信息污染和本末倒置的媒介怪象現象就是這樣產生的。輿論治理長期關注的目標,並不是確保言論自由、促進良性對話,允許監督的放權思路,而帶有自上而下的、輿情穩定壓倒一切,鞏固官方話語的收權的特徵。在一個原本已經充斥着關於婚戀生育的性別焦慮、買房和收入的經濟焦慮、辱華賣國的政治焦慮的環境中,為什麼針對受害者、弱者的凝視和傷害愈演愈烈,關於愛國和辱華的財富密碼大行其道,雞毛蒜皮的小衝突可以發展成命案,最終形成了當前極化、意識形態化的「網絡泛道德主義」和日益頻繁的網絡暴力?因為這是一種在言論的安全區內獲得最多的流量最大化利潤的方式,它是輿論環境和網絡平台共同培育、縱容的惡之花。

十多年前那個「媒介服務的提供者能否也做好媒介秩序的管理者」的問題已經被擱置在一旁。在實踐中,社交媒體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成為國家權力向鄉土社會延伸、向個人做網格化管理的載體。微博在內的各大內容平台都有着繁重的審查工作,但「夾貼」、「刪帖」、「炸號」的操作是「頭痛醫腳、腳痛醫頭」表面功夫,並沒有真正意義上保障普通數字公民的「言論安全」,反而成為輿論審查和言論控制的代理方式。微博迎合網信辦春節清朗網絡環境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啟「一鍵隔離網絡暴力」模式,它對網絡暴力的遏制效果有待觀察。網絡媒介的發展方向早已偏離了曾經的那個公共討論空間的烏托邦。社會化媒體以一種奇怪的方式依附於政治權力的母體,成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輿論的維穩機器,而不是脱離出來成為具有監督和平衡性的制衡權力。而網絡暴力就是高壓輿論治理下權力和平台豢養的怪獸。

市民在海邊悼念劉學州。
市民在海邊悼念劉學州。

法律實踐難平息網絡暴力之火

如果說呼籲提高網民素質不是一個解決網絡暴力的好方案,那麼近年來,法律實踐也沒有能提出一個更優的解法。近年來有法律介入的網絡暴力案件有2018年「德陽女醫生網暴自殺案」。這是一場由游泳口角引發網絡暴力,最終造成命案的慘劇,三名被告因侮辱罪獲刑。另一較有代表性的案件為2020年「杭州取快遞女子被造謠案」。受害人取快遞被造謠成桃色事件,嚴重影響生活。該案從自訴走向公訴,兩被告人被判刑一年緩刑兩年。然而,事後懲戒的法律只在悲劇發生後期介入。這兩個案件只追溯最初的流言散布者,沒有追究引爆傳播的行為主體和平台的責任。當網友像唸經一樣重複「網絡也不是法外之地」時,更嚴重更大規模的網絡侵權、暴力和傷害正在發生。對於大多數網絡暴力事件,現有的法律仍然束手無策。

剛剛過去的江母訴劉鑫案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在中國網絡暴力以及「輿論」與「法律」如何互動。此案可以說是中文互聯網長達數年的現象級的網絡暴力事件,對中國互聯網輿論場和網絡民意有着里程碑式的意義。限於篇幅,本文不再複述案情,也不過度展開其他細節。對我們的討論重要的是:數年來,江母和劉某二人都受到了高強度的網暴。整個議題的擴散和發展都受到咪蒙在內的自媒體營銷號和意見領袖的助推。傳統媒體有所跟進報導,但尚未在這樣的選題中有權威性的建樹。2022年年初,江母親訴劉某案的一審判決中,山東青島城陽區法院在判決書中特別指出,「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誠信友善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司法裁判應守護道德底線,弘揚美德義行,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

剛剛過去的江母訴劉鑫案則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在中國網絡暴力以及「輿論」與「法律」如何互動。

這一判決也引發了大量的討論。偏向劉鑫有嚴重道德瑕疵的一方認為正義得到伸張;而反對者則認為網絡暴力已經「挾民意以令法律」。首先要特別聲明,我不是為了支持或者反對任何一個陣營,也不必論上述哪種觀點合理正確。判決書這段內容的用詞至少說明,我們的法律本身就帶有強烈的行政意志,同時也帶有道德教化的目的。從中國的法律實踐來看,法律法條本身也不是司法系統運行的唯一原則。目前社會實踐中的司法活動服務於行政管理,除了「依法治國」的美好願望,也兼含有人治和德治色彩。江母訴劉鑫一審結果尤其體現出法律回應了公序良俗、守護道德的訴求。這裏,司法意志以一種「公道自在人心」的道德教化的面目進行了裁決。這之後,法律是否起到了服眾的效果?網絡暴力結束了嗎?不論支持或反對,尤其是劉鑫表示不服判決繼續上訴後,針對雙方的新一輪的網絡暴力仍在持續。

實際上,日漸極化的網絡暴力甚至有一種不消除另一方意見決不罷休的態勢。

實際上,日漸極化的網絡暴力甚至有一種不消除另一方意見決不罷休的態勢。中國現有混合着行政命令和道德教化的司法實踐會陷入這樣的輿論困境:如果法律聽從的是多數人的意見,當這些意見是正確的時候,值得慶幸。但如果這些意見是錯誤的時候,如何避免多數人的暴力?假設驅動了某種網絡暴力的泛道德主義,同樣驅動了法律的執行和判斷,那麼法律還能憑藉什麼力量成為制衡輿論、平衡壓力?在激盪的網絡民意中,如果道德成為了判定的依據,那法律又如何處理相對主義的問題,進而又如何成為穩定社會的定心丸?

法學學者強世功在《法制與治理》指出,「在政法部分的治理文化傳統中,法律既不是通過審判來實現社會正義,也不僅是通過調節來平息糾紛,而是在解決問題的過程中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實現改造社會、治理社會的目的。」法律作為調節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秩序的一種治理工具,是各方正義理想和社會影響綜合考慮的因素,因此,法律實際上也是一種可以討價還價的工具。在可見的短期未來,涉及網絡暴力的法律依然會與民意民情相互屈服合作,以達成穩定、教化、治理的綜合目的。那麼它在短期很難成為我們可以指望的終止網絡暴力的利器。

一失再失,超越情理法的尋親人性考驗

回到劉成州事件本身,關於法律的討論在事件的進展中也扮演了非常微妙的角色。劉學州先於社交媒體走紅,再有尋父成功。與父母相認時,網絡大量的注意力已經鎖定了這個並不普通的家庭。當時,就有頗為嚴厲的指責聲討劉的生父母的聲音。然而,哪怕是從法律上來說,出賣親生子女的兒童拐賣罪的追訴、判定和懲罰也有許多討論空間。出賣親生子女的兒童拐賣行為背後的成因非常複雜,無力撫養賣子換錢更多是以「民間送養」的形式出現,再產生補償費等合理化的交易,形成了法律灰色地帶。從法律意義上講,送養還是買賣的界定在於是否有償,但送養程序的非正式化、收養程序的不規範化也對這樣的拐賣有罪認定造成了一定困難。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劉本身而言,他個人的主體訴求是找回生父母,得到他們的認可,而並不是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這是並非法律可以管轄的情感地帶。對於外人,這是具有天然正當性的道德判斷。但這實際上為劉尋親相認並且融入新家庭造成了客觀上的困難和阻力。哪怕只是帶入當事人的立場想像一下,這突如其來的異常關注早已為「相認但無法團圓」的家庭悲劇埋下了伏筆。劉的生母想要「回歸平靜生活」中不平靜的因素恐怕不僅僅是兒子本身,更是兒子帶來的關注,尤其是網絡暴力中的指責和謾罵。這些因素是否在母子二人的互動中成為一個微妙而隱匿的惡化元素,我們永遠無法得知了。後期爭論中出現的所謂買房要錢的糾紛也只是情理混雜之下的窮困家庭幾乎註定的悲劇——不論接下來的劇情如何發展,他們面臨着多重情理考驗,要處理複雜的人際利益關係,要謀生也要謀利,他們不可能上演中國版的「摩登家庭」。用超乎尋常的高道德標準來要求劉的父母,甚至在他們身上希望看到中產式的懺悔,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

對於劉學州和關於他的討論而言,這本可以是一個少年想要尋回失去摯愛的故事,卻到頭來卻深陷工具性的法理和現實利益的糾纏中。網絡暴力如同黑魔法一樣吞噬了尋親少年這一新聞議題中最具價值的部分,用仇恨、猜忌、攻擊毒害扼殺了人性中進行對話、尋求理解、達成共識的可能。

許多尋親案例更說明,即使成功地找回親人,即使雙方開心地相認,也不意味着後期順利地接納,更不是童話般幸福生活的開始。根據上觀對電影《失孤》的原型郭剛堂找回被拐賣24年的兒子郭振的報導,一些被拐賣又找回的孩子對養父母和生父母之間的生活條件、經濟條件有所比較,難免出現嫌貧愛富的情況。在買賣是否同罪的問題上,家庭貧富差距、是否善待孩子也成為家長支持或否追究養育家庭的考量,更增加了尋親的難度。即使孩子接納了找回的親生父母,生育與養育家庭之間想要達成一種新的生活共識也實屬不易。各種人性本身帶來的微妙動搖,摻雜着苦澀生活的無可奈何,才是尋親故事的現實境況。這本都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常情常感,更是現實複雜生活情境中,人如何平衡情、理、法的處世方法和人生選擇。

對於劉學州和關於他的討論而言,這本可以是一個少年想要尋回失去摯愛的故事,卻到頭來卻深陷工具性的法理和現實利益的糾纏中。網絡暴力如同黑魔法一樣吞噬了尋親少年這一新聞議題中最具價值的部分,用仇恨、猜忌、攻擊毒害扼殺了人性中進行對話、尋求理解、達成共識的可能。他的生折射出那個時代「生而不能養」的家庭悲劇,與如今「無人生養」的人口危機形成了急轉彎的對照;他短暫一生所遭受的拋棄、霸凌、性侵和最後的網絡傷害都說明了這近二十年的高速發展神話之外,我們的社會生活的許多環節都出現了問題。他的死亡喚起的不應該僅僅是同情和惋惜,更不應該掀起新一輪的暴力循環。

參考文獻:

李巖.(2021).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合作經濟與科技(20),188-190.

蔣曉麗,李曉蔚&張放.(2021).「討公道聯盟」:跨文化比較視野中的中國網絡私刑行動研究.新聞記者(05),3-13.

李華君,曾留馨&滕姍姍.(2017).網絡暴力的發展研究:內涵類型、現狀特徵與治理對策——基於2012-2016年30起典型網絡暴力事件分析.情報雜誌(09),139-145.

黃明理&李婉婧.(2017).論民粹化網絡泛道德批判.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03),23-34.

龍耘&趙春光.(2013).中國媒介治理中的泛道德主義:成因與影響.現代傳播(中國傳媒大學學報)(10),63-67.

陳柏峰.(2006).社會熱點評論中的教條主義與泛道德化——從佘祥林冤案切入.開放時代(02),97-117.[J].InjPrev.2021

強世功《法制與治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李海燕《心靈革命》,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

世界衞生組織《自殺預防——供媒體工作者參考》,2000

WHO,Suicideworldwidein2019,GlobalHealthEstimates.2021

文中提到的文章

[上觀.《失孤》原型找到兒子後:尋子2.0時代「失孤父母」的喜與憂_上觀新聞]

上觀.「德陽安醫生自殺事件」今日宣判:三被告以侮辱罪獲刑民事訴訟將啟動

江歌母親回應「劉鑫上訴」:意料之中,會依法應訴

手機新浪:尋親男孩要求生父母買房被指白眼狼生父首發聲

網紅主播自殺後骨灰被曝遭調包配陰婚,山東汶上:3人被刑拘

編輯推薦

讀者評論 17

會員專屬評論功能升級中,稍後上線。加入會員可閱讀全站內容,享受更多會員福利。
  1. 最後一段:一失再失,超越情理法的寻亲人性考验
    下面有錯別字:“回到劉成州事件”應該未“回到劉雪洲事件”

  2. 好文,感嘆十分。

  3. 其實想來想去,90 年代起網絡興起就如開啓了潘多拉盒子。不僅是中國牆內,網絡成為了監控和操控輿論的工具,牆外更因同温層令人們意見開始變得更為極端,和讓資訊變得更零碎。
    我們不少法律和機制都停留了在網絡前的年代,而粗暴地封號和禁言也只是治標不治本,因此我們除了要在網絡上三思而行,更要需要在不傷害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反思如何在不同社交平台和媒體上維持社會公義和扼制謠言傳播。

  4. 我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很棒。細細想來,文中提到每一篇的爭議報導都有改編為奧斯卡最佳劇本的潛質,可見中國現在社會是一個怎樣的魔幻現實主義社會。文中提到的河南720特大洪水災害里,當官媒親自下場呼籲民眾抵制境外媒體,打壓部分調查死亡人數的自媒體時。一票諸如沈逸之流的粉紅,把雨衣爸爸,在地鐵站前獻花的人打成“50萬”。半年以後中央的報告揭示當地政府隱瞞死亡人數的時候,那些呼籲網暴的小粉紅有哪幾個人是出來道歉的?哦對了,沈逸他還在關心德國水災的災後調查,讚揚只有中共會關心水災的死亡人數有沒有瞞報呢。
    文中提到的中國式法理情和網絡輿論的互動,我覺得這才是互聯網亂象的實質根源。為什麼大眾社會很多時候都認同運用網絡暴力?是因為他們蠢,容易被煽動嗎?或許是的。但是房間里的大象呢?基層治理,基層法治多年的糜爛,第四權被箝制,導致多少人需要把事情鬧大才能申冤?最近半年有兩件新聞就很好闡述了這一點:一個是歐金中案。歐金中在2017年就已經在微博上控訴自己在翻修自家違反時所受到的欺壓,但一直沒能引起注意。直到今年歐金中闖入鄰居家中傷人導致兩死三傷以後才得以引起全國的注意。相比之下安陽 “狗咬人”事件的受害者就比較幸運了,能找到在新媒體有相當影響力的地方台節目『小莉幫忙』為她發聲,並且連續做了10期節目,節目的主持人後來都絕望地哭了。用一個多月的時間持續把事情鬧大,才追蹤形成全國輿論,才讓作為地方官僚的狗主人“出面道歉”。互聯網的演算法在中國雖然能殺人,但還是很多人自力救濟的最後途徑。
    說到底,中國人也不笨,面對這樣一個向上負責的科層制政府,有些人已經知道自己要怎樣才能“提升自己的統戰價值”,達成自己的目的。聰明的會在微博上發出自己拒絕外媒採訪請求的聊天記錄,既展示自己“不給外國媒體遞刀子”的愛國之心,也在暗示一但她的訴求沒有被得以滿足,隨時可以有渠道聯繫外媒搞個大新聞。至於比較蠢的就是前不久西安疫情里那位父親被拒診離世的女生了,聽信街道書記的口頭承諾主動把帖子刪了,現在西安解封了,熱度也沒了,被騙刪帖以後官方也沒人管她了。還在知乎上被嘲諷智商,說到底她就像愛國商人曾憲梓所批評的那樣:
    “真是荒謬,把自己看的這麼高。”
    西安父親去世女子知乎相關討論: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2766411

  5. 花太多時間在KOL和Facebook之類地方,是對人有毒的。
    實際上,日常生活中,總會見到一些人,有他說無人說,說話語氣十分確實。為了支持自己所說,往往有「所謂」證據、例子說得出來。
    對於這些人,我都不知如何反駁他們,也無太多動力反駁他們。立論過於極端,例子證據又可疑。難度他們一邊說,我一邊查他們所說的證據?
    我懷疑,原因是不知那裡來的KOL所說(我從不觀看KOL的影片),跟著他們思路、言行所致。對於自己不清楚的事,不下判斷是重要的事。這次自殺事就是一例,祇要大家不對不清楚的事,胡亂下判斷,就不會有網暴出現,就算有那不會那麼嚴重。
    另外,文章提及平衝報道的原則。我對香港的所謂平衡報道,早已絕望。文章的平衝新聞的例子算比較好的情況。
    // 甲說下雨了,乙說沒有下雨。
    香港是49人說落雨,1人說無雨,結果平衡報道——說有雨無雨。
    新聞報導有立場,對我而不成問題。蘋果、立場未消失之前,大體都要知他們的立場,以此為前提閱讀他們的報道。我最怕,是那些選擇性報道和無中生有,但標榜自己中立。

  6. 其實大陸互聯網在此事上激憤的民意是因為網暴逼死了人。還是網暴逼死了「不該死」的人🤔。他們自己能分清嗎?那些聲討網暴的人自己能不能分清?//非常支持這位夥伴的觀點。在很多次對「惡人」的網暴中,我看到絕大多數今天高談闊論反思網暴的人都下場了。不過我想,這裡我們不應該將思考侷限於哀嘆「網民為何沒有素質以至於意識不到自己在網暴」,而應該進一步思考網暴誕生的根本機制。本文討論了許多中國在地的狀況,但如果視野更廣闊一些可以看到,網絡暴力絕不是中國的特色,而是全球性的問題(恐怕除了不通互聯網的極不發達國家以外)。倘若解釋網絡暴力,我想不妨回到我們每個互聯網使用者的內心感受中。如果大家仔細回想一下,上網時是否會在某一刻感到氣血上湧、不發不快,在另一刻感到創傷在同溫層被不斷累加?我想這可能是網絡暴力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互聯網本身就在不斷強化人的單一情緒感知而非相反,只不過它在中國往往表現為官方敘述的重複,在西方表現為「主流」敘事的重複罷了。我們可以進一步去思考,互聯網為什麼變成這個樣子。我們不應該不加思考的接受,「互聯網天生就是這個樣子」,具體去分析互聯網(尤其是社群媒體)之所以變成情緒產業(不斷激發網民特定情緒的機器),我們會發現這裡有大量機制來自於互聯網企業的有意設計。其核心在於提高網民在社群媒體的停留時間和使用深度(engagement),以便於作數據收集或廣告轉化(互聯網企業目前較為主流的兩種營利方式)。meta的吹哨人說,Facebook的產品報告明確指出憤怒的情緒能夠比其他情緒更有助於用戶留存,因此Meta公司就完全沒有調整Facebook有利於仇恨言論傳播的算法。其實,哪有一款營利性社群軟體不是以社會為代價追求利潤的呢?其融資和回報模式決定了必須走向高留存、多使用、強轉化和高回報的路徑。而實現這個目標必然意味著對用戶的操縱。我們喜歡或不喜歡的免費社群媒體,大抵如此。想要脫離這個魔咒,恐怕不能寄希望於網民質素的改變(我們都是普通人,都會憤怒,個人層面的改變無法改變情緒產業對人結構性的操弄),而應該徹底改變由營利性資本(國家資本也沒差)主導的社群平台,轉向去中心化、不以營利為目的、用戶所有的平台。
    不過,進一步的哀嘆恐怕是,在一個「自由」社會中,去中心化和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平台並非不存在(wikipedia和長毛象均是典例),而是完全比不過中心化、資本營運的情緒產業平台對人的吸引和依賴性。也就是說,當然如果說敞開腦洞,最終的結局恐怕是一個真正民主的政權將既有的社群媒體以公共利益為理由進行公有化(而非國有化),取締其中所有情緒操弄和營利導向的算法,回歸人與人溝通的工具本質。

  7. 這篇無法截圖

  8. 其實大陸互聯網在此事上激憤的民意是因為網暴逼死了人。還是網暴逼死了「不該死」的人🤔。他們自己能分清嗎?那些聲討網暴的人自己能不能分清?

  9. 這篇文章說的真貼切。
    一邊讀,我腦海中一直浮現“底線為何失守”這句話。不只是媒體,為何網絡大眾越來越暴力越來越嗜血?這現象在好多年前在新馬一代受中國網絡生態影響很深的中文網絡圈子也能看到,甚至有很多人連文革是什麼都不知道卻自認為是網絡紅衛兵而沾沾自喜。
    這種以愛國愛黨為社會最高價值,無處不在的紅線讓更多的人把金錢財富當成人生唯一取向和成功的唯一途徑,導致道德虛無化和無可避免的個人政治和經濟權利上的不公,和貧富鴻溝地擴大,然後再互相影響而成的死亡漩渦,我們要想的,不只是應該如何逃離,因為我不覺我們能逃離的了。
    我們更應該學習如何在漩渦中站穩,至少守住最後的底線。

  10. 如果在内网也能看到这种文章,就……

  11. 非常詳細且研究充足的評論文章,非常學術。感謝撰文。

  12. 分析的好全面,语言也是犀利到位。我也觉得内网不配有这样的文章,发在端最合适。

  13. 好文,感谢作者的深度分析!

  14. 好 又看了一遍 这么好的文章 是内网不配

  15. 可以想到,这篇文章如果出现在大陆舆论场,会被个别人扣帽子为“给新京报洗白”,然后引发新一轮网暴,个人感受大陆还是有很多温和的声音,而且比例不小,但在现在的形势下他们往往会选择沉默或者个人化的抵抗

  16. 感谢,这篇能否有出现在“别处”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