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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讀南韓地方選舉餘波:一場缺票危機如何撼動選舉公信力?|Whatsnew

南韓法律界普遍認為,選舉無效的門檻極高,其前提,是重新投票後有可能改變當選結果。

快讀南韓地方選舉餘波:一場缺票危機如何撼動選舉公信力?|Whatsnew
2026年6月3日,南韓首爾,選舉官員帶著地方選舉的選票抵達計票中心。攝:Kim Hong-Ji/Reuters/達志影像

6月3日,南韓舉行地方選舉。進步派執政黨共同民主黨在全國大部分行政區勝出,保守派國民力量黨則在歷經2024年年底的戒嚴事件重創後,僅守住東南部本命區和首爾市長寶座。這場選舉被視為對進步派總統李在明執政表現的公投,結果鞏固了他在剩餘四年任期的執政地位。

理論上,選舉應該就此落幕。但選舉日一場史無前例的「選票短缺」,導致要求重新選舉的呼聲四起。

6月3日投票當天,南韓全國共有67個投票所因選票紙準備不足,必須緊急追加配送,其中22個投票所一度暫停投票作業。部分選民在投票所外苦等多時後無奈離去,也有人直到電視開始直播開票後,才終於完成投票。

在首爾松坡區蠶室7洞第二投票所,更由於選票短缺問題引發質疑,大批示威者徹夜守在投票所外,阻止票箱運離。雙方僵持35小時後,警方才突破封鎖,將票箱運出,轉移到SK奧林匹克手球館(SK Olympic Handball Stadium)進行開票。

2026年6月6日,南韓首爾,抗議者包圍計票中心並揮舞著韓國國旗,抗議因選票短缺而導致地方選舉投票中斷,要求重新舉行選舉。攝:Kim Hong-Ji/Reuters/達志影像

然而,民眾的憤怒並未平息。人潮轉往手球館旁的奧林匹克公園集會,並持續整個週末。成千上萬的示威者揮舞南韓國旗,高喊「重新選舉」等口號。6月6日週六晚間,警方估計約有3.3萬人到場;到了週日,場外依舊聚集大批群眾,高峰人數達3.2萬,參與者多半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不少人志願分送瓶裝水、咖啡與食物。

現場雖可見一些揮舞美國國旗的保守派支持者,但不少參與者強調,他們並非為了支持特定政黨而來,而是質疑選舉過程侵害了公民投票權。《韓國先驅報》(The Korea Herald)報導,來自京畿道坡州、25歲的白承泰表示:「其實我不是政治立場特別鮮明的人。重點是,這場選舉明明是靠父母那一代以及我們這一代辛苦工作繳納的稅金舉辦,卻有人被剝奪了投票權這項最基本的權利。」

批評指出,自選舉日以來,負責選舉籌備工作的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對投開票離譜狀況一再漠視,為先前已盛傳的「選舉舞弊陰謀論」提供了口實,加劇了局勢惡化。首爾多所主要大學學生會近日接連發表聲明,譴責選管會在「選票短缺事件」中失職,並形容此事是「對民主的重大威脅」。

隨著爭議擴大,中央選管會主委盧泰嶽已宣布請辭。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代表張東赫7日表示,重新舉行選舉已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總統李在明7日晚間也發表聲明,指出此次事件嚴重影響國民行使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並損害國民主權的根基。他指示成立檢警聯合調查本部追究責任,同時呼籲國會儘速展開國政調查,並敦促選管會全面檢討選務管理、展現改革決心。李在明強調:「失去國民信任的獨立機關,便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選票短缺」究竟是如何發生的?

爭議核心在於,中央選管會明明擁有足夠預算,足以印製相當於選民人數1.1倍的選票,但實際上,出現選票短缺問題的首爾松坡區、廣津區與江南區等地,分別僅準備相當於選民總數50%、50%與55%的選票。這是由於中央選管會曾向各地選管會下達指示,至少準備相當於選民數50%以上的正式投票用紙即可。

《中央日報》報導,據選管會相關人士說明,2022年總統大選時,曾發生特定政黨支持者搶奪剩餘選票、藉此質疑選舉舞弊的事件,因此近年刻意減少印製數量,未使用的預算也會退還地方政府。原先預估提前投票與正式投票率合計約70%,應足以應付需求,然而部分投票所當天湧入的選民超出預期,最終出現缺票情況。

2026年6月3日,南韓首爾,選舉官員正在清點地方選舉的選票。攝:Kim Hong-Ji/Reuters/達志影像

那麼,在選票即將耗盡時,選管會為何未能及時提出有效對策?依照制度,各地方選管會都備有約占選民數10%的無序號備用選票,一旦缺票,只需補上序號即可緊急配送至投票所。

據JTBC調查,蠶室7洞第二投票所,早在下午2時左右便發現選票恐怕不足,並多次向選管會辦公室求援,但追加選票遲遲未送達。這是由於當時松坡區選管會大部分人員已前往開票場所準備開票作業,辦公室出現人力空窗,能處理備用選票序號填寫的人員只有3人。換言之,人力問題導致應變機制失靈。

風波暴露哪些南韓選務治理問題?

選票短缺風波不僅助長選舉舞弊陰謀論,也再次引發南韓社會對選務管理與選舉公正性的討論。近年選務爭議已不是第一次發生。2022年總統大選提前投票期間,COVID-19確診者的選票曾被以塑膠籃和購物袋運送,引發「菜籃投票」爭議;2023年又爆出選管會高層親屬疑似透過不當程序進入選管會任職的「裙帶聘用」風波。

《中央日報》報導,部分專家認為,選管會的諸多爭議是結構性問題使然。目前中央選管會9名委員中僅1人為常任委員,其餘均為兼任職務,恐造成對組織的掌握度與理解力不足,也難以有效監督員工;加上作為憲法獨立機關,長期缺乏有效外部監督,使組織文化趨於封閉。

另一方面,選管會由總統、國會與大法院(最高法院)院長分別提名3位委員組成,人事結構難免受到執政陣營影響,因此也長期面臨政治中立性的質疑。

對於如何重建民眾的信任,部分聲音主張改革選管會治理結構,並建立更完善的提名、監督與問責機制。建國大學法學教授韓相熙指出:「表面上看似由不同機關提名,形成制衡與平衡,但實際上總統與執政黨仍握有很大影響力,而大法院院長本身也是由總統任命。」他認為,若維持現行制度,將難以擺脫政治偏向的疑慮。

除了改革選管會,也有人將討論焦點轉向投票程序本身。近日在Threads等社群平台上,不少南韓網友討論台灣的投票方式,認為選民須在選舉日親自前往指定投票所投票,並採「原地開票」減少選票移動,及人工開票、民眾可在旁監督、全程錄影等做法,程序較為直觀透明,較能降低外界對選舉遭操縱的疑慮。

這類討論反映出部分民眾對選舉公正與透明度的期待,也凸顯「選舉舞弊陰謀論」持續發酵的影響。《韓民族日報》指出,近年來,對選舉舞弊的質疑已從網路論戰延伸至現實社會,演變為抗議、檢舉、訴訟,甚至干擾投開票作業等行動。根據選管會統計,涉及破壞選舉秩序的案件數量近年急劇增加,已從2022年總統大選的153件增加至2025年的1796件。儘管也有高呼要嚴懲妨害選舉秩序的聲音,然而,去年相關案件中,實際遭告發或移送法辦的僅325件(約占18.1%)。即使進入調查階段,最後也常因涉及言論自由保障,或難以證明當事人具有主觀故意等情形,而難以究責。

2025年2月,共同民主黨主導的《國民公投法》修正案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獲得通過,規定散佈與選舉事務相關的不實資訊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然而國民力量黨大力反對,批評該法案企圖「壓制公眾批評」,最終該法案在國會全體會議上通過時,並未包含加重懲罰的條款。

中國籍選民能左右南韓選舉結果嗎?

隨著南韓選票短缺爭議延燒,台灣與香港社群平台上也出現熱議,包含選票疑慮、警察暴力對待抗議者等等。其中亦不乏各種揣測,除了質疑部分政治勢力與選管會是否刻意製造重新選舉的條件外,也有人進一步將矛頭指向中國,主張中國已滲透南韓選舉。然而,目前相關說法仍停留在未經證實的質疑階段,缺乏具體證據支持。

事實上,若從選票影響力來看,中國籍選民在南韓地方選舉中能發揮的作用相當有限。韓國是亞洲唯一賦予外國人地方選舉投票權的國家,自2006年實施至今已有20年,允許年滿18歲、取得「F-5永久居留簽證」滿3年的外國人參與地方選舉投票。根據選管會公開數據,今年地方選舉的外國選民人數首度突破15萬人,此數字僅占全體選民約0.29%,投票率也只有13.3%,遠低於整體選民。

2026年6月4日,南韓首爾,抗議者包圍著一個仍存放著地方選舉投票箱的投票站,呼籲停止計票並重新舉行選舉。攝:Kim Hong-Ji/Reuters/達志影像

儘管如此,隨著韓中關係趨於緊張,外國人投票權近年逐漸成為政治攻防議題。保守派陣營主張,中國並未給予韓國公民相同權利,韓國卻允許中國籍居民參與地方選舉,有違「互惠原則」,因此應重新檢討制度。根據《韓國時報》報導,2022年中國籍選民約佔外國人選民的78%。

韓國政治學會會長、明知大學政治外交系教授尹鍾彬向《韓國日報》指出,外國人參政權是韓國民主成熟與開放的重要象徵,在地方人口流失日益嚴重的情況下,有助於提升長期居留者的地方認同與社會參與。他也強調,外國選民占整體選民比例極低,將中國人的投票權與選舉舞弊連結,恐怕更多是政治攻防策略,而非基於實際影響力的討論。

事實上,在第一線協助移民的團體看來,許多在韓外國人根本不知道如何運用自己的投票權。《仁川日報》報導,仁川外國人綜合支援中心主任金賢京表示,不少外國人對韓國選舉制度缺乏理解,因此往往認為投票與自己無關,最後選擇放棄投票,尤其是來自中國、越南等缺乏民主選舉經驗國家的移民。相較於擔憂外國人左右選舉結果,她認為更重要的課題,是如何提升移民對民主制度的理解與參與。

本次選務嚴重瑕疵,可以使選舉無效嗎?

依據南韓《公職選舉法》,重新選舉必須經由選舉異議程序或選舉訴訟程序,由選管會或法院作出選舉無效裁定後才能進行。南韓法律界普遍認為,選舉無效的門檻極高,其前提,是重新投票後有可能改變當選結果。

《亞洲經濟》報導指出,即使投票用紙不足導致選民長時間排隊,被迫放棄投票,確實屬於參政權受到限制,也反映出選務管理存在明顯瑕疵,但法院最終仍須判斷,這些瑕疵是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換言之,因選票短缺而未能投票的人數,必須大於第一名與第二名候選人的得票差距,才可能成為選舉無效的重要依據。

當天,部分選民在下午6點前已抵達投票所,卻因選票耗盡而被迫離開。法律界人士認為,這類情況屬於外部因素導致投票權受到實質妨礙,與一般自願放棄投票不同。究竟有多少選民因此喪失投票機會,以及這些選票是否足以改變選舉結果,預料將成為潛在訴訟攻防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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