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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端解讀:中共《監察法》如何將民營企業家關進「反腐鐵籠」?

未被公開的被留置的民營企業家,人數可能更多。

端解讀:中共《監察法》如何將民營企業家關進「反腐鐵籠」?
2012年10月25日,中國北京,警察在北京第二看守所執勤。攝:Alexander F. Yuan/AP/達志影像

【編者按】這篇報道是端傳媒「專題記者成長計劃」的成果。2024年,端傳媒推出「專題記者成長計劃」,希望能夠找到仍在盡力堅持華文報道的青年記者,為他們提供專業支持,共同維繫深度報道的行業生態。

本期是計劃的第三期,共設置了三個專題組和一個受衆特別參與組。這是專題組「解析世界」的記者陳曉星的第一篇報道。 這篇報道關注今年夏天中國民營經濟企業家的接連自殺,及新版《監察法》在其中的可能角色——以反腐的名義,它根除了權力尋租,還是成為了新的工具?

當《人民日報》在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大談「不能因為部分經營主體感受不好就否定整體經濟形勢」,今年夏天,包括汪林朋在內的四位中國民營企業家的接連自殺,卻漸漸成為隱匿在「中國經濟未來」中的黯淡腳註。中國家居零售龍頭企業「居然之家」原董事長汪林朋,在今年4月遭武漢市江漢區監察委員會「留置」,7月留置結束僅僅四天後墜樓身亡,外界猜測悲劇與湖北政商界人士接連被調查有關。

「留置」源於中共以前的「雙規」,那是1994-2018年間中共紀律檢查機關辦案時的一種手法,在多個實踐中被指限制人身自由。2017年,習近平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制定國家監察法」,實現對所有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用留置取代「雙規」措施。2018年《監察法》發布,監察範圍進一步擴大到與公職人員有關的「涉案人員」,也令原本不具清晰指引的「雙規」以立法方式出現。

今年截至2025年10月1日,滬深兩市及新三板已有40位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等高管被留置。記者之所以能找到這些信息,是因為上市公司需向投資者披露公司經營狀況,繼而有信息公開,但這也意味著,未被公開的被留置的民營企業家,人數可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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