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強制社保」近日在中國引發強烈爭議。這項被誤傳為「社保新規」的政策源自中國最高法發布的司法解釋,其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或者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承諾無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約定或者承諾無效。
這意味着,多年來被默許的勞動者「自願」放棄社保的約定均屬無效,企業如以此為由未繳納社保將面臨高額賠償,情節嚴重甚至面臨行政處罰。
一時間衆聲喧譁。有人認為「強制社保」終結了「血汗工廠」,保障了勞動者醫療、養老底線權益;反對者則擔憂小微企業成本激增,可能加劇失業風險;也有論者認為,「不是勞動者需要社保」而是「社保需要勞動者」,認為「強制社保」在當下出台是為緩解財政壓力。
事實上,由於經濟下行、失業率攀升,中國社會近幾年已出現年輕人斷繳社保的現象。而社保中,特別是養老與醫療保險早在十餘年前就拉響了「收不抵支」的警報。隨着老齡化加深,「養老金耗盡」的危機因「強制社保」爭議引發全社會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