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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撞人案已被「蓋棺定論」,我們為何還要討論無差別傷人事件?

「這些未被言說的事件和傷痕始終存在。如果我們試圖忽視它們,未來它們可能會以更強的方式反噬社會。」

珠海撞人案已被「蓋棺定論」,我們為何還要討論無差別傷人事件?
圖:Mantha Mok / 端傳媒

2025年1月20日,春節前夕,珠海撞人案的犯罪者樊維秋和無錫校園持刀傷人案的犯罪者徐加金被執行死刑。兩起案件分別造成至少38人死亡、47人受傷和8人死亡、17人受傷。從作案到被捕、判刑、執行死刑,前後只有兩個多月,遠超一般刑事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速度,但也留下大量沒有被探討的問題。

端傳媒整理中國大陸過往十年媒體報道和官方通報發現,幾乎每年都有數十起類似事件發生,但每起事件獲得的媒體報道、公眾討論卻逐年減少,更在近年跌至最低點。

公開討論的消失,將哪些應該攤在陽光下檢視的東西掃進了不可碰觸的角落?比如,為什麼會有無差別傷人行為?它還會再發生嗎?將它歸類為「偶發事件」後,我們就可以轉開頭繼續生活嗎?作為一個無法轉開頭的個體,要如何理解這類個體行為與社會環境的關係?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或許可以從直視問題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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