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24年12月27日,中國珠海撞人案開庭審理,並於當日判處被告人樊維秋死刑。
2024年11月11日,樊維秋在珠海市體育中心故意駕車衝撞正在鍛鍊的人群。據官方翌日通報,事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傷。這是今年以來中國發生的群體傷亡事件中,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
從案發到公安機關偵查、移送檢察院批捕,再到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一共僅用了一個半月的時間,遠遠超過一般刑事案件的審理速度。
但死刑不是句號,根據27日庭審披露的細節,我們可以看到這起事件仍有很多沒有被回答、被問責的問題,也留下大量難以撫平的創傷。
庭審進一步披露了樊維秋的相關信息——他1962年生,初中文化,遼寧盤錦人,身份證住址為珠海市金灣區,每個月退休金4000元,案發時,銀行存款有5萬元。
樊維秋曾計劃假離婚,後來前妻控訴他有家暴行為,想做實離婚。經過區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再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財產被判給前妻,樊維秋敗訴。
樊維秋還有犯罪前科——在中級人民法院時刺傷過自己的母親,然後自殘,後被搶救回來。他以兩套房產抵押擔保,貸款了140多萬,花錢請律師辯護,後來他又把錢都花光了。
案發前兩天,他開始為實施犯罪做準備,先購買了北汽越野車,自己加裝了保險槓,又去珠海市體育中心「踩點」。他原本打算在11月10日晚就撞人,但當時看到閘機欄杆前有幾名老人在跳舞,他不想只撞死幾個老人就被發現,因此沒有行動。
11月11日晚19:40左右,他看準時機,從體育中心位於山腳下的欄杆進入,以80km/h的速度,沿着跑道瘋狂撞人。撞了一圈多後,他又撞開山下的閘機欄杆,停在山邊坡上,在車內自殘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公布了認定的傷亡情況——當場撞死35人,送醫不治3人,二級傷殘10人,暫定二級傷殘10人,三到十級傷殘28人,還有個別輕傷。
庭審現場,樊維秋請求法官允許他站起來,給傷亡者家屬鞠躬道歉。獲刑後,樊維秋認罪,當庭表示不上訴,並再次請求起身為傷亡人員家屬深深鞠躬。
觀看庭審的一位傷者家屬看到樊維秋鞠躬的情景,眼淚瞬間充滿眼眶:「這麼多人命,這麼多人的痛苦就這麼兩清了?」
「這個人挺堅強的,也挺不幸」
被撞傷後,齊紀的身體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各器官有感染風險,身體喪失自主機能。
11月11日事發當晚,齊紀在被撞約半小時後入院。CT檢查結果顯示,齊紀腦部、內臟受損,全身多處骨折,情況危急。歷經數個高難度手術,齊紀保住了命,進入漫長的危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