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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未定案,香港性/別小眾:婚姻和伴侶法 why not both?

香港同志組織提倡「伴侶法」,為何社會需要婚姻以外的選擇?

同性伴侶替代框架未定案,香港性/別小眾:婚姻和伴侶法 why not both?
Liam 說:「我們看起來像典型的異性戀關係,但是在我們的關係之中是沒有男女之分——我們是彼此的人生伴侶。」攝:林振東/端傳媒

編按:香港終審法院於2023年9月5日就岑子杰的司法覆核案,裁定政府未有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確立替代途徑,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亦未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權利。終院於同年10月27日頒令,要求政府須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使其伴侶關係能獲法律承認。確立框架的時限還有約一年,香港性小眾社群、同志組織提倡了不少意見,其中一項為「伴侶法」。本報導走訪性小眾伴侶、同志組織和律師,探討婚姻和民事結合的意義、相關性小眾權益的司法案件進度,以及伴侶法的輪廓和細節。早前,端傳媒亦為香港首場大型多元驕傲婚禮進行了深度採訪,報導按此

兩個不認同婚姻的人,最後還是選擇了結婚。

2024年6月 Pride Month,婚禮策劃公司 NEXT CHAPTER LGBT 聯同逸東酒店,舉辦了香港首場大型多元驕傲婚禮,贊助十對多元性別及性傾向的伴侶於線上登記美國的同性婚姻,活動吸引了十多間中英媒體採訪。

Stephanie 和 Liam 是其中一對伴侶。有別於其他新人的浪漫愛情感言,Stephanie 說:「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有一天會結婚,因為在關係上,我不明白什麼叫浪漫,也不明白什麼是性吸引,我對婚姻完全沒有任何想法,直至遇上 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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