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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谁的生命?拿掉谁的选择?限制谁的自由?三位美国女性的堕胎经历

“要他当孩子的父亲当然不可能,而要我当母亲,对孩子也绝对不公平。第二天早上,我打了个电话,预约终止怀孕。 ”

尊重谁的生命?拿掉谁的选择?限制谁的自由?三位美国女性的堕胎经历

【编者按】今年5月2日,美国最高法院私下表决推翻“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法官意见草稿外流,美国社会大为震惊。自罗案成为美国堕胎权里程碑案例的1973年起,堕胎,以至女性的身体本身,就是保守派和自由派互相角力的战场。近年全球威权保守主义再度崛起,堕胎这个本来就高度政治化﹑党派化(partisan)的议题,再度成为了保守派“美国叙事”的核心。自2013年起,多个“红州”都意图通过“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即如果胚胎已有心跳或脉搏,终止怀孕就是违法,有些州的“心跳法案”甚至没有豁免因奸成孕或乱伦怀孕。此前许多这些“心跳法案”因违反罗案被判违宪,但罗案一旦被推翻,全美有多达26个州很可能即时推动堕胎入罪化。

《端传媒》走访了三位美国的普通女性,让她们诉说自己的堕胎经历。在那些关乎法律﹑医学道德﹑宗教﹑还有哲学社会学的宏大叙事以外,还有常常始于浴室地板和一支验孕棒的那种“我发觉自己怀孕了,然后……”的故事,而那个可能才是真正重要的故事。

Amanda (29岁,社会学硕士研究生,居于美国乔治亚州)

在我念的公立高中,未婚怀孕是很常见的事。我还不到18岁,就替几个好朋友办过产前派对(baby show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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