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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邹幸彤“六四煽惑集会案”自辩词

如果法庭一定要用煽惑、被煽惑这些字眼,不如说,是香港人煽惑了我要按良知行事。

阁下,本人是本案唯一被告。

本人被控一个没有发生过的集结,本人是一位大律师,自 2015 年底起出任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副主席,直到支联会在刚刚的 9 月 25 日宣布解散为止。我没有案底,目前因为支联会的关系,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未有按通知提交资料而处于还押。同时也因为去年六四烛光悼念,被控煽惑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案件会在 11 月开审。


从刚刚的自我介绍,法庭不难见到,我所有的法律麻烦,都是同支联会、六四相关的。而这个控罪的层层叠加,其实都很形象地反映著,政权如何一步步打压消灭六四的记忆。而这一个大的背景,是我为什么要写本案中两篇文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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