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點後,衝進立法會的消息出來後,好幾個身在內地的朋友問,是否失控了?是否應該衝進立法會,可能是6月運動至今最接近「割蓆」(劃清界線)的一次分歧。不論是內地還是在香港的朋友,即便都是運動的支持者,也有許多人對衝擊立法會有保留。理由非常說得通,佔領立法會在社會看來是「極端」行為(象徵意義上的「革命」),容易流失已有的民意支持,也會授人以柄,讓建制派和親中媒體更有理由製造信息污染,把示威者描述為「暴徒」。這背後的問題其實是:一場具備壓倒性民意支持社會運動,可以走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