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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吳宗鑾:九子量刑,「悔意」和「公民抗命」有待法庭釐清

如控辯雙方最終選擇就刑期上訴,法庭如何平衡示威者的基本權利和執政者維持公共秩序的公權力,將會是香港法治以至民主運動的重要分水嶺。

吳宗鑾:九子量刑,「悔意」和「公民抗命」有待法庭釐清
2019年4月24日,佔中九子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大批傳媒包圍著囚車拍攝。

備受關注的香港佔中九子案,從2018年11月開庭審理,經過18天的審訊、押後裁決,至今已有近半年。今年4月9日至10日,香港西九龍法院宣布9人罪名,每人各有一至兩項罪名成立;4月24日,法庭宣布9人刑期:「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均並罰兩罪,分別獲判16個月、8個月刑期;邵家臻、黃浩銘亦並罰兩罪,各獲判8個月監禁;朱耀明、鍾耀華、李永達獲判緩刑,無需入獄;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因腦部患疾需動手術,要延後至6月10日才知刑期。

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4人須即時監禁,4月24日下午已乘囚車前往荔枝角收押所,等待編配服刑監獄。4人具體的服刑地點,將在短期內確認。

當晚,有一批香港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門外發起燭光晚會,聲援案中9人,案中另外3名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的被告,朱耀明、李永達與張秀賢亦有出席。據報集會有超過200人參加,部分集會人士穿著寫有「我沒有被煽惑」的衣服,手持燭光,高呼口號,要求釋放所有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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