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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大陸娛樂圈「稅務大地震」與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今天非法剝奪明星的財產,明天就可能非法剝奪普通人的財產。當法律失去公信力,則唇亡齒寒,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讀者來函:大陸娛樂圈「稅務大地震」與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2018年5月,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爆出以范冰冰等藝人為首的中國影圈「陰陽合同」逃稅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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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日前爆出以范冰冰等藝人為首的中國影圈「陰陽合同」逃稅黑幕,經過數月的發酵,網路輿情激憤。近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終於出手整治,突然下達指令,對所有影視公司、藝人工作室等採取「新稅制」,由原本最低6.7%一下子飆升至41.78%(包含6%增值稅、0.78%增至附加稅和個人所得稅35%),全部由核定徵收改為查賬徵收,本月1日已生效,並強制要求補繳上半年的差額稅項,不准結業。日前有傳聞稱中國廣電局和中宣部也將向台灣藝人包括霍建華、周杰倫、彭于晏和阮經天等人下手,調查他們繳納的所得稅。

中國某電影公司高層向媒體表示,以一億元人民幣片酬聘請演員為例,按新稅制製作公司要多繳納3100多萬元的稅。在成本大增的情況下,已有70多部影視作品被叫停,甚至有數家影視公司因為補繳稅款而宣布破產。且不論在收入不平等巨大的影視行業,此指令的一刀切是否有違公平正義,最起碼違背了兩個基本原則:一,法不溯及既往;二,立法機構與行政機構應當權力分立,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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