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土优先”,意思是有需要发展时,先用已受破坏土地,减少对绿化地带及乡郊土地的发展威胁。这些位处乡郊的已破坏土地,本先是农地,被破坏后经填泥及铺上沥青,就会被利用作各类临时用途,如:货柜场、回收场、建筑材料及器械贮放场、汽车维修场、露天泊车场等。
这概念在近数年间逐渐酝酿,更渐成民间社会中的共识,主要因为政府近年不断高举“闹地荒”旗帜,将“楼价高企”归因于“房屋土地供应不足”,来合理化各区改划绿化地带及休憩用地、开发农田、发展人工岛等政策等等,但对现存多年的棕土问题却处处回避。“棕土优先”的提出,正是告诫政府在发展选址上应作优次考虑。
然而,“棕土优先”的概念,同时触动到乡郊保育主义者及发展主义者的神经。前者有的质疑“棕土优先”是合理化“城市扩张”,后者有的质疑这样发展太慢太难。当然也少不了与棕土产业有直接及间接利益关系的群体,认为此主张是对他们“赶尽杀绝”,影响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