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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後首次定性「暴亂」,旺角示威者:「這是第一次,但不會是最後一次」

大年初一的旺角騷亂由支持小販文化而起,被官方定性為「暴亂」。究竟事情是如何演化導致當晚的衝突?

97後首次定性「暴亂」,旺角示威者:「這是第一次,但不會是最後一次」
2016年2月9日,凌晨約一時半,多名示威者帶同盾牌及口罩在旺角朗豪坊外與警方對峙。

「這是一場『暴亂』。」

2月9日(大年初二)早上10時20分,香港特首梁振英斬釘截鐵地把年初一2月8日晚上至翌日2月9日清晨,在旺角發生的通宵騷亂定性為「暴亂」。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任何參與被定為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由九七回歸至今,該罪名未被引用過。這次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特區政府首次定性活動為「暴亂」。

2月9日下午3時,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在記者會上,亦以「暴亂」形容當晚的警民衝突。他斥責當晚示威者是「暴徒」,「他們放火想燒警車,用磚頭扔人…大家可想像得到磚頭扔中頭部,是可以殺人的。」

緊接事件的整天,不同政治光譜的政黨,包括建制派民建聯、新民黨、工聯會,到泛民的民主黨及公民黨都發表聲明,譴責旺角騷亂中的暴力行為。而整個香港,亦被一夜通宵的流血開槍亂局嚇呆了,儘管年初二夜晚,維多利亞海港上空按每年農曆新年慣例發放煙花,亦難掩整座城市的驚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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