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如果你不服,就把你和別人上床的事告訴你老婆。
他說:如果你不閉嘴,就把你老婆的做愛錄像傳到網上。
他說:如果你不配合,就把你(「失蹤」時)被干(雞姦)的錄像傳到網上。
他們把他秘密關押在旅館的地下室,用皮帶將他捆成肉條,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來回扭動,看守們哈哈大笑。
他們持續寫情書給他的妻子,甚至直接性騷擾。
他們強迫她的男朋友和家人,觀看她在賓館被偷拍的性愛錄像。
他們把他的妻子拘押在派出所,夜裡十二點,她流產了。
他們把他囚禁在看守所。
CCTV播放他懺悔嫖娼的視頻。
……
這些情節發生在不同的維權者以及公眾人物身上,未被言說的遠遠比言說的案例多。若譴責性受害者的文化盛行,以性威脅、性侵犯來道德審判、矮化公眾人物,雖然效果未必如政府當局所願,但依舊對當事人造成深遠創傷。形成傷害的,是一種必將過時的性觀念和性文化,是公權力對私生活的粗暴干預。
話說回來,性究竟是一個什麼東西?
性是一種創造的慾望,打破常規的衝動,有待爆發的能量。福柯要你不壓抑它,而是引導它、利用它,使它成為促進你生命成長的力量。歷史上和當下有多少了不起的人,性欲都不拘常規。「性慾的非常規」和在思考及行動方面的先驅性,本來就纏繞在一起不可分割。當官方媒體譴責一個人的性生活時,你與其進入它的話語圈套,去糾結譴責內容是不是事實,是否要把「私德」撇清。還不如集中精力譴責警察將手伸到公民褲襠裏,或者排成隊向受害公民表達讚歎:多麼有趣的人!性生活如此豐富多彩!甚至忍不住向王導演致敬,他除了拿柏林金熊獎,還冒著被抓的風險,連續三日嫖娼,所付嫖資也算公道,沒有欺負虧待賣身的女子,最後承受了作品被官方和市場全面封殺的後果。唯一有權利對他嫖娼發表意見的,恐怕也僅限於他的伴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