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表示政府正在檢討的士服務,並會因應社會需求,考慮引入10年前提出的豪華的士服務。他指,政府會就服務、收費、發牌條件等作研究,並會聽取公眾意見。至於共乘(Carsharing)的出租汽車服務,局長指有關做法在國際上有爭議,並無一致解決方案,而且在外國不少地方屬於非法,當局暫時只會留意各地發展以作參考。
局長的回答軟弱無力。任何新事物、新科技在世上某國都有爭議,在某國都屬非法,若果香港政府事事都要留意、參考一番直至爭議不再,大概什麼也不用做不用改。局長只是找個藉口推搪而已。
至於豪華的士的建議,則是偏離正題。所謂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指的是新科技如何為資源作更佳分配,以滿足市場上變化萬千的需求。的士服務差,只是發牌制度下的一個現象,問題不在的士不夠豪華。現在政府以豪華的士應付,是既不治本也未必能治標的政策。事情發展至此,其實跟早前社會上討論的方向有點關係:將矛頭指向的士司機和牌照持有人,大呼打倒「的士霸權」,少有指出發牌制度才是問題癥結,結果是政府只會在現有制度上修修補補,但求平息「民憤」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