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委會否決對陳文敏教授的副校任命,無疑是久而不聞其臭的校董制度最荒謬的一章。事件中,在馮敬恩大膽披露校委的荒謬言論後,進入公共視野的,是一大堆令人摸不着頭腦的學術界言辭,黨報、校委和支持校委的決定者,都拿「論文引用率」、「有沒有博士學位」來攻撃陳文敏教授的資歷。
在《城市論壇》上,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李輝公然以「影響因子」來證明自己學術影響力比陳文敏高出「200倍」;新聞報道香港大學「排名下跌」,電視報道強調大學「博士生比率」和「論文引用數」是排名的考慮因素。輿論之中,往往以量化評量為指標,將「教育」和「資歷」簡化為google scholar的數字,而漠視了教育真正的意義。
今日的大學爭相以論文數量來評斷教員,以排名來區分大學,其來有自。早在1990年代,大專教育便出現重大「改革」,教資會將大學視為一間企業,設定各種方法,以「質素保證」之名,評審大學和教員。今天以聖旨姿態進入公眾視野的「論文引用率」、「影響因子(Impact Factor)」,便是這個背景下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