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10年法庭書記,42歲的譚志輝終於忍無可忍,決定控告政府,挑戰香港政府聘用他的制度。
在香港高等法院,譚志輝任職法庭書記,工作之一是為法官打判詞,一打就打了十年。由於他經驗豐富,人人見到他,都尊稱他為「師傅」、「譚Sir」。不過,原來他只是政府的短期合約員工,每月薪金只有坐在隔離同職級同事的三分之一。
其他同事,在辦公室後面謔稱譚志輝為「N仔」。所謂「N仔」,就是合約制非公務員(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這是香港政府自1999年開始推行的聘用政策。
做了10年法庭書記,42歲的譚志輝終於忍無可忍,決定控告政府,挑戰香港政府聘用他的制度。
在香港高等法院,譚志輝任職法庭書記,工作之一是為法官打判詞,一打就打了十年。由於他經驗豐富,人人見到他,都尊稱他為「師傅」、「譚Sir」。不過,原來他只是政府的短期合約員工,每月薪金只有坐在隔離同職級同事的三分之一。
其他同事,在辦公室後面謔稱譚志輝為「N仔」。所謂「N仔」,就是合約制非公務員(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這是香港政府自1999年開始推行的聘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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