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霖案被判“死因存疑”,死因庭查到什么?17疑团如何裁定?

一名15岁的跳水健将全身赤裸溺毙的疑案,引发全港关注。死因庭上,亲朋、警察、社工、医生轮番作供,陪审团最终如何裁决?
2019年11月16日,英国伦敦皮卡迪利广场上,有人用鲜花和蜡烛悼念已去世的陈彦霖。
反修例运动一年 香港

2019年9月中,反修例运动日趋激烈之际,香港职业训练局青年学院的15岁女生陈彦霖被发现浮尸海面,并全身赤裸。警方调查后指她死因无可疑,称此为“自杀案件”,但由于她熟悉水性、为跳水健将,令人质疑其溺毙的说法。一时间,陈彦霖的死亡在香港社会引起掀然大波。不少人将其与当时频密出现的自杀或尸体发现案扣连,怀疑她因参与社运而受害,甚至有传闻她是被警方或中方人员所杀害。

近一年后,香港法院就陈彦霖死亡原因召开死因庭。自8月24日至9月7日,死因庭展开长达11天的研讯过程。在面向公众和传媒开放的法庭上,包括陈的家人、朋友、社工、警察、法医等32名证人连番作供,最后的证人已在9月7日中午完成作供,死因庭在今天(9月11日)宣告裁决,一致裁定陈彦霖“死因存疑”。陪审团退庭商议约4小时,最后裁定陈彦霖死亡时间界乎去年9月19日晚上至9月20日、死亡地点及情况不详,因为尸体腐化而不能确定死因。

香港的死因庭于2015至19年间仅作出5宗“死因存疑”判决,情况罕见。有监警会前委员向传媒指,一旦死因庭裁定死因存疑,家属可要求警方重新调查,但若警方不打算调查,亦应交代清楚。不过,去年10月中,陈母曾接受无线新闻专访,当时她称想澄清陈彦霖是自杀不是被杀。而今年9月7日最后一名证人作供后,法庭本来有预留时间予陈彦霖母亲何姵谊作结案陈词,唯她在当日未有出席,死因裁判官视她不作陈词。

死因裁判官高伟雄因应此案引起的公众关注,特意讲解裁断标准,并在陪审团退庭商议前提供引导。高伟雄指如要裁定死于非法被杀或者自杀,须达至毫无合理疑点,惟此案的证供未能符合此标准——他表示案中无任何证供指陈彦霖受袭致死、被下药物或毒物、与人结怨,或者参加活动而遭受人身伤害,故陪审团不必考虑陈是否非法被杀;而陈彦霖死前约一个月的状况亦与自杀不相乎——因此陪审团只须在“死于意外”或“死因存疑”两者间作出裁决,高伟雄指关键在于陪审团可否推断陈彦霖是自行下水并遇溺身亡。

2019年10月17日,来自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在陈彦霖生前上课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举行追悼会。
2019年10月17日,来自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在陈彦霖生前上课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举行追悼会。

17项疑团,陪审团如何一一裁定?

鉴于陈彦霖案情况特殊,受公众高度关注,高伟雄向陪审团派发共17条问题的问卷,围绕陈彦霖失踪当日的情况,陪审团最终对当中的事实裁决如下:

  1. 陈彦霖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午约 8 时 45 分离开元朗住所往知专上课。答:是。

  2. 约上午 11 时,陈彦霖回到知专。上课期间,陈彦霖曾借用一名男同学的背包充当枕头,脱掉其所穿著的鞋子,并躺卧在地上睡觉。答:是。

  3. 同日下午 1 时,课堂完毕后,陈彦霖向其同学赵钧谊表示她需要收拾储物柜的东西,而同日较后时间她会再回到校舍把物品放回储物柜中。答:是。

  4. 陈彦霖和赵钧谊及另一同学 Nia 约下午 1 时 30 分离开知专并前往调景岭站乘坐地铁。答:是。

  5. 陈彦霖并没有在美孚站下车。之后,她向 Nia 表示她要往荃湾。答:是。

  6. 赵钧谊在美孚站下车后,曾使用 Whatsapp 和 陈彦霖通讯。答:未能确定。

  7. 约下午 5 时 30 分,陈彦霖在调景岭站 A1 出口外遗下一些个人物品,包括一部黑色没有上密码锁的 iPhone。答:是。

  8. 于下午 5 时 40 分,陈彦霖并往知专校舍,随后,她进入李惠利大楼。答:是。

  9. 陈彦霖在知专 B 座大楼 2 楼平台遗下一些个人物品,包括一部上了密码锁的粉红色 iPhone 、身份证、图书证、一张小册子及一个袋等等。答:是。

  10. 陈彦霖尊曾往知专 C 座大楼 10 楼,期间她脱下自己穿著的一双鞋子。答:未能确定

  11. 陈彦霖约下午 7 时离开知专校舍,她当时手上没有拿著任何物品。答:是。

  12. 陈彦霖赤脚步行往调景岭地铁站,由 A1 出口进入站内,在 B 出口进入都会駅商场,乘扶手电梯前往商场二楼,之后经商场二楼往善明邨方向的通道,往彩明街方向前行。答:是。

  13. 陈彦霖之后曾返回调景岭地铁站内。答:是。

  14. 约下午 7 时至 8 时,陈彦霖在知专校舍正门前登上的士前往日出康城致蓝天。答:未能确定。

  15. 陈彦霖在康城街近巴士总站的地方下车。答:未能确定。

  16. 陈彦霖在 2019 年 9 月 19 日当天呈现思觉失调的征状。答:未能确定。

  17. 陈彦霖在进入海中时身上有 / 没有穿著任何衣物。答: 没有。

何谓死因研讯?研讯结果对警方有约束力吗?

逝者无声,香港的死因裁判法庭是生者为其讨回公道的唯一官方途径。其中,死因裁判官有权命令进行尸体剖验,命令警方进行调查,对死因展开研讯等。

根据香港法例,死因不明等20类死亡个案必须向死因裁判官报告。假若病理学家对身体完成外部检验而未能确定死因,死因裁判官可以命令进行尸体剖验。尸体剖验完成后,死因裁判官须就结果考虑是否交由警方进行调查。而在警方完成并提交死亡调查报告后,死因裁判官将研究决定应否进行死因研讯,以裁断死者的死因及肇事情况。

就陈彦霖一案,死因裁判庭于今年6月24日已就案件作研讯前检讨,于8月24日开庭研讯,传召证人出庭作证及呈交文件。对于一些重要案件,如有人在狱中死亡,死因庭规定一定要有陪审团参与。是次陈彦霖的死因研讯,由两男三女5位市民组成的陪审团参与。

去年11月,22岁香港科技大学学生周梓乐在将军澳一停车场堕下伤重不治。死因庭也将就事件召开研讯;9月16日将作正式研讯前的检讨。

死因研讯在公开法庭处理,市民大众可以出席旁听。由于陈彦霖一案备受社会关注,连日来都有公众人士列席。研讯首日,有旁听人士因不满陈彦霖母亲何姵谊及外公何润来的供词,而在两人离开法庭时对其指骂,及后一男一女被控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警方另通缉涉案至少7人。

按照香港法例,如死因裁判官在研讯中发现案件有刑事成分,例如有人涉嫌谋杀、误杀等,须将研讯押后,并将案件转介律政司司长处理,有关死因研讯须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方能重新展开。

此外,死因庭也可以裁断死者是否死于自然、自杀行为或非法被杀等等。倘若证据不足,无法作出任何裁断时,死因庭亦可作出“存疑裁决”。死因庭于2015至19年间仅作出5宗“死因存疑”判决,情况罕见。有监警会前委员向传媒指,一旦死因庭裁定死因存疑,家属可要求警方重新调查,但若警方不打算调查,亦应交代清楚。

翻查案例,2017年死因庭曾裁定一宗少年浮尸案死因存疑。当时警方初指死因属意外,死因庭亦曾拒绝展开聆讯;在死者家属锲而不舍追查之下,终收集足够证据使警方愿意重启调查,更顺利展开死因聆讯,最终陪审团裁定死因存疑。不过,事件至今仍未水落石出,调查进度也只能视乎警方。

在死因庭上,陪审团除了有权裁定死因,亦可以为防止类似死亡事件而提出建议。然而,这些建议欠缺法律约束力。例如,死因庭曾经就防止在囚人士自杀向惩教署提出多项建议,但署方仅用作参考。事实上,即使建议被接纳,目前亦缺乏有效机制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建议的情况。

2019年10月18日,示威者举起已去世的陈彦霖照片游行。
2019年10月18日,示威者举起已去世的陈彦霖照片游行。

为何全身赤裸?水警前后说法不一

陈彦霖案件的最大疑点和最触动公众情绪的,是陈尸体被发现时全身赤裸、一丝不挂。

根据水警陈国荣在庭上证供,陈彦霖的尸体最初由市民刘贤佳在9月22日上午约11时发现并报警求助。水警于11时58分成功捞起尸体,当时尸体已全身赤裸及发臭,身上没任何挂饰,现场亦没发现任何衣物,陈国荣称警方因此无法确定死者身份。

据《苹果日报》报导,去年9月19至26日之间警方只公布过一宗浮尸发现案,待10月5日警方回复该报查询时方透露,初步调查相信上述浮尸为15岁的失踪女童。《苹果》在10月11日以头版报导事件,揭露陈彦霖为游泳健将,生前多次参与反修例示威,怀疑她死因有可疑。

当日下午,时任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在记者会回应指,经过初步调查和解剖发现,陈彦霖尸体无表面伤痕或被性侵迹象,指“死因仍然不明”,但和家人确认过陈的背景,认为案件无可疑。江又向传媒确认,陈并无因任何社会运动被捕,澄清网上质疑警方杀害被捕人后弃尸大海等都是谎言。

记者会上,江亦提及校方闭路电视画面显示,陈彦霖失踪当晚回校留下物品后,赤脚朝附近的将军澳海滨公园走去。然而,按照警员李豪杰死因庭上的供词,并无任何闭路电视片段拍到陈彦霖最后走向海边。

去年10月10日,即在《苹果日报》揭陈彦霖为游泳健将报导的前一天,陈彦霖遗体在解剖后已经火化。事后,警方虽多次澄清陈彦霖案属于自杀,但基于案情疑点未获充分解释,公众对警方信任度亦甚低,社会中的传言一直扩散。

2020年8月31日的死因庭中,首接触陈彦霖尸体案的两名水警被传召作供。负责打捞陈遗体的水警陈国荣供称,尸体在送到西湾河的水警总区总部后,由于遗体全身赤裸,其上司督察文惠长一度称死因有可疑。不过,文惠长在庭上作供时却改口,称当时“未能有力地决定(是否有可疑)”。

文惠长指出,当日陈的尸体送到水警总区总部后,他曾进行简单检验,发现尸体全身赤裸,尸身轻微发胀、双眼突出及嘴唇肿胀,但头部并没有伤口,全身亦无纹身或明显伤势。不过,他发现陈的右小腿的内侧有一道2吋乘4吋的垂直伤势,但认为伤势并不致命,又指类似伤势或因尸体漂流时卡在石头、或者搬运尸体时造成。

文称,由于当时未能进行毒理或药理化验,尸体亦未见有重创等伤口,形容自己当时的判断属较片面,未能有力地决定是否有可疑。由于事件可能涉及刑事,同日下午约2时,他将案件交给港岛东刑事调查队。不过,文惠长没就自杀或他杀定性,仅介定为“尸体发现案”。

至于陈彦霖身上的外衣和内衣物,有没有可能是被水流冲走?文惠长指出,夏天松身的衣物有可能会水流冲走,所以水警曾经在附近水域搜索,但没有任何发现。他又指,上维多利亚港东部水域繁忙,有大量船只进出,因此无法估计死者的落水位置。

9月3日,资深法医、香港大学病理学系副教授马宣立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供。被问及相同问题时,他指出身体在水中漂流一段时间,若是吊带裙之类的宽松衣物,有机会被水冲走;但从传媒报导可见,陈彦霖失踪时穿吊带上衣及裙裤,亦没提到她没穿内衣裤,而内衣裤一般并不容易脱落。

马宣立在庭上指出,一般发现全裸的女尸,“疑点已经好大”,但在解剖学而言,“没有证据证明任何事情”,这一点令他感到非常不安心。

不过,在9月4日死因庭上播放的新一批闭路电视画面中,显示陈彦霖失踪当日可能没有穿著胸围。知专设计学院应较早前陪审团要求,向警方提供更多闭路电视片段,供死因庭进一步调查陈彦霖当日校内行踪。其中一个镜头清晰显示陈穿著镂空背心,死因裁判官著陪审团留意她的背部,片段中她背部未见有胸围带。另外,陈彦霖当日有否穿著内裤则无从得知。

遇溺还是他杀?两边胸腔水量不一成疑,资深法医不同意溺毙

卫生署法医李毓桦当时负责解剖陈彦霖尸体,他估计陈彦霖死亡时间为她最后露面后的一日内。

9月1日,李毓桦在庭上供称,一个懂得游泳的人选择跳海自杀,是不常见的事。即使解剖后,他指仍有疑点未能解释,包括为何尸体全裸、两边胸腔的积水量不一样等。根据尸检报告,陈彦霖两边胸腔分别有50毫升和550毫升的腐液;而尸体的头部、生殖器官、肋骨、盘骨无明显伤痕,而私处没有特别发现,但他称不等于没有发生性侵。另外,法医无法提取血液检验酒精浓度,但尸体并无任何毒理发现,显示陈彦霖离世前并没有吸毒。

李总结称,由于无法得知陈彦霖何时何地下水,亦不知道她为何全裸原因,只能推论为遇溺死亡,但强调仅仅是以排除法得出此结论。

代表医管局的大律师冯国础则引述法医马宣立的报告,指如死者因遇溺死亡,两边胸腔应平均入水。法医李毓桦解释称,腐液一般由尸体本身再加上入水所造成,但验尸时未能得悉多少是来自海水、多少是来自尸体本身,而两边份量不平均也许是因为胸腔腐烂的速度不同。

马宣立回应指,解剖报告并没特别提及左右肺部的腐化差别,加上他没有参与解剖,不能轻易推论。但其解释,溺毙者死后,水会首先积聚在肺部,肺部一般会有近千克液体。肺部腐烂后,水会逐渐流入胸腔,故溺毙者的胸腔亦会有积水。而溺毙者的两边肺及胸腔内的液体容量理应相近,两边肺的重量亦应该一样,胃内亦应该有水流入。

然而,马宣立指陈彦霖尸体的胃部仅有10毫升淀粉状物、右胸腔仅有50毫升液体,这不符合溺水症状;但陈的左胸腔有550毫升液体,却又符合溺水症状。他指陈彦霖两边胸腔的液体量差异太大,不符合正常溺毙者的尸体表现,指自己也无法解释原因。

根据现有资料,法医马宣立指他无法判断陈彦霖何时及在什么情况下落水,仅可肯定陈尸体曾经泡在水中,无法肯定她是溺毙。故此,他不同意报告称陈彦霖或是溺毙的说法。

马宣立又指,法医有时会为死者进行矽藻测试(Diatom Test)以协助检验其是否溺毙。该测试在显微镜下检验肾脏及骨髓内有没有矽藻,若死者下水时仍有能力呼吸,体内可能会吸入藻类生物。马强调,法医可以检取不同水域的样本,从而判断死者何处下水。不过测试在香港尚未普及,而检取及化验海水样本需要大量时间,因此本港没有建立样本资料库。

负责解剖陈彦霖的法医李毓桦并没有进行矽藻测试,他在庭上回应指,政府法医科在2015年之前,曾经抽取本港水域的海水化验,但验不到有矽藻存在,因此验尸时一直都没有进行有关测试。

2020年8月24日,陈彦霖死因庭展开为期11日的研讯,陈彦霖的母亲(白衣)首先出庭作供。
2020年8月24日,陈彦霖死因庭展开为期11日的研讯,陈彦霖的母亲(白衣)首先出庭作供。

失踪前,陈彦霖做了什么、去了哪里?

陈彦霖在2019年9月19日晚上失踪。根据不同证据,当日她行踪有异且复杂,遍布香港的九龙、新界多个地区。

8月27日,陈彦霖同班同学、知专设计学院的18岁女学生赵钧谊出庭作供。她指陈彦霖失踪当日下午1时,她本人、陈彦霖和另一名女同学在放学后一同搭港铁离开,而她与陈二人本应一同在美孚站转乘西铁,但陈没有下车,随后发短讯解释称自己忘记下车,但又指想去荃湾,赵钧谊引同行女同学信息指陈彦霖并没有在荃湾站下车。同日稍后陈再以短讯向赵交代自己去了太子和尖沙咀,并相约翌日一同上学。赵曾追问陈“你唔系返咗屋企咩?”(你不是回家了吗?),彦霖表示自己“唔记得咗系太子、元朗落车”(忘了在太子、元朗下车)。二人最后互通短讯时间是9月19日下午5时许。

根据知专设计学院去年10月14日公布的闭路电视,陈彦霖失踪当日傍晚约5时50分,曾身处学校的升降机,当片段去到升降机门再度开启,门外有一白衣男子站着时,校方即中断播放。这一影片其后在网上广为流传,市民一度怀疑该男子和陈的死亡有关。不过一日后,校方再发布相关片段的后续影像,显示男子没有尾随陈彦霖,亦没有与她接触。

9月4日,死因庭播放来自知专设计学院向警方提供的完整闭路电视,显示陈彦霖于去年9月19日傍晚6点左右,曾在校园游走徘徊,鞋子亦是在这段时间脱下。

当日傍晚约5时57分,陈彦霖在知专设计学院李惠利楼9楼出现,当时陈颈上挂有黑绳,亦有穿鞋,手中拿著电话以及一张写有呼吁拒绝吸食大麻的宣传单张。陈其后下楼,约傍晚6时08分,影片显示陈在校园B座2楼徘徊,曾时颈上的黑绳及手中的电话和单张已消失; 不过,有关物品及后在同楼层平台上被人拾获。约6时31分,当时手中已没有任何物品的陈彦霖走向C座9楼,及后陈再从镜头出现时已变为赤脚。

8月28日,负责调查及剪辑闭路电视片段的东区重案组第二队侦缉警员李豪杰出庭作供,指警方没有李惠利楼3楼的闭路片段,因而无法查看陈彦霖除下物品的过程。另就陈彦霖于C座变为赤脚一事,李亦解释陈彦霖所经过的是一个没有闭路镜头覆盖的通道,而警方在陈失踪后数天曾到校园搜查并无发现陈的鞋子。至今,该学校的同学和清洁工都未曾发现陈在校园所遗下的鞋子。

李豪杰续指,警方在闭路电视发现陈彦霖最后现身的时间为当晚7时05分左右,陈在调景岭的善明邨入口徘徊,终向彩明街方向走去。

除在闭路电视影片追踪陈彦霖行踪之外,原本不在研讯的证人列表上的知专毕业生陈家俊,表示自己曾目睹陈赤脚游走一事而获接纳上庭作供。陈家俊称,当日他在学校讲座结束后的7时10分左右,曾看见一名女子赤脚站于调景岭港铁站A出口附近左顾右盼,后朝B出口方向离开。陈形容该女子感觉“揾紧人而神色恍惚”(在找人)。

陈家俊其后透过知专公开的闭路电视片段,及警方对陈彦霖赤脚的形容,方联想起于当时看见的女子应是陈彦霖。陈供称因不相信警方,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当时没有透过警方落口供,但曾以化名接受不同媒体访问。

而就较能了解陈彦霖失踪前去向的人或为的士司机周泰来。8月28日,周泰来供称在陈彦霖失踪当日入黑时份,在知专设计学院附近的景岭路接载陈上车,后前往将军澳住宅屋苑日出康城第三期“致蓝天”的后门下车。周指,因为陈下车位置是地盘而感到奇怪,而下车的位置与海边距离亦只有100至200呎,表示曾担心陈为何要在该地下车。周亦指出由于当日陈是赤脚上车,所以对她印象深刻。

不过,警方翻查日出康城致蓝天的闭路电视片段,未能发现陈彦霖踪迹。警方表示,由于闭路电视不能清楚拍摄车牌,所以亦无法确定报案的的士司机曾接载过陈到现场。

今年8月28日,死因庭上有陪审员发现,陈彦霖遗留在知专的失物中,有一份青协宣传戒大麻的单张,因而怀疑陈彦霖当晚乘的士下车后,曾走至邻近的青协;而青协的青年空间组开放至晚上10时,符合陪审员猜测。警方随后到青协调查,得知陈非青协会员,青协亦无保存当天的闭路电视片段。

此外,警方曾与的士司机周泰来查看陈彦霖怀疑下的士的位置,即致蓝天后门,发现附近有两部闭路电视,理应可看见康城路部份路段,但警员李豪杰指查看后没有发现。不过,他也同意因为现场环境昏暗及模糊,除非有人在光源下经过,否则或会拍摄不到。

若按照知专毕业生陈家俊和的士司机周泰来的口供整理,陈彦霖当晚应是于7时22分从调景岭站B出口离开后,去了附近的景岭路,然后再乘的士前往日出康城致蓝天,而的士司机周泰来则或是最后一个接触陈彦霖的人士。惟周的证供缺乏影片证据,故陈在离开调景岭地铁站后的去向其实未能作实。

综合上述供词,即使有了调查警员及目击证人的供词,仍是无从知晓陈彦霖当晚有否自行走向海边,她浮尸海面前到底发生何事、身上衣物去了何处,这两点则成为案中的不解之谜。

陈彦霖的精神健康如何,有没有自杀倾向?

陈彦霖的精神状态,是否有自杀倾向,亦是研讯调查的一大重点。

陈彦霖母亲及外公作供时皆形容彦霖性格开朗,但自升中后变得反叛。陈母指女儿曾五度离家出走,但由于陈每次从女童院出来都变乖巧,因此从没带她接受心理辅导。去年8月,陈彦霖于塘福惩教所探望男友后,因拒付车费,司机报警,其间涉用脚踢女警而被扣押警署。陈母当时拒绝为她办保释手续,称陈精神状况极差,形容“唔系平时见到嘅阿囡”(不是平日见到的女儿),指自己完全不能控制陈彦霖。

陈彦霖外公何润来作供时则指,陈在失踪前一晚(18日)曾不停收拾房间到天亮,并表示有人在耳边和她自己聊天,何润来形容她“不像一个正常人”。何在当日早上晨运后遇见上学的陈彦霖,当时曾问她:“你著呢啲衫返学?(你穿这样的衣服上学?)”,因陈彦霖平时会穿 T恤上学,不会穿吊带背心。不过,何指她当时表现正常,那已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社会福利署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女童院社工黄燕丽称,陈彦霖在2017年至2019年两年间,先后6次入住女童院,主要是因为离家出走、从医院逃走、袭警等。同一时间,陈亦因精神困扰经常进出医院,尤其是在去年8月份,次数和密度皆是两年来最高。

编按:女童院为香港一种儿童住宿照顾服务,为因家庭问题或其他危机而未能受家人妥善照顾的儿童提供住宿,亦设有男童院。

黄燕丽作供指,去年8月陈因牵涉刑事案件(袭警),故院舍须按法例将她和其余女童分隔。因当时院舍内只有陈彦霖一人涉刑事,所以当时陈被单独囚禁了4日。期间,陈曾做出大叫大喊、将乳胶枕头撕成三块,并把其中一块塞落厕所、将仓内的书撕烂等反常行为,最后女童院报警,并把陈送院。

陈彦霖于2018年9月开始入读寄宿学校,惟去年3月9日再因离家出走而入住女童院,陈一度以胶袋箍颈自杀,后被送入医院。社署助理社会福利主任黄燕丽,也曾问过陈彦霖为何要在去年3月13日出院返回女童院的期间,乘机从医院逃走,陈当时回答道:“不甘心被判入女童院,我表现好好的。”陈彦霖曾在2018年2月至3月,在女童院舍获 A+ 的表现评分。

黄燕丽在庭上指,她认为陈彦霖没有自残倾向,只是想逃出女童院。

黄燕丽亦指,陈彦霖曾写过一篇反省文章,讲述的是“未来三年的陈彦霖”,陈希望自己人见人爱、完成设计课程、与家人开开心心生活。陈彦霖母亲指,陈在过身前一星期曾向她表达爱意,亦曾在放学后跟她说上学很开心。陈彦霖堂姐亦称,在陈过身前一天,陈曾跟她说过希望建立一个家庭通讯群组。

精神科医生杨禹行曾多次为陈彦霖问诊。他表示陈彦霖曾向他提及自己“搞事”,是为了去医院,从而离开女童院。杨在庭上作供称时,不认为陈属于思觉失调、妄想、甚至思想错乱,而是诊断陈患上了急性压力症,或对立反抗症。至于陈彦霖多次向外公、母亲等提过脑海中出现声音,杨禹行指这个情况普遍会出现在年轻人身上,尤其是经常处于压力环境下,如因破坏女童院而被捕。此外,屯门医院数名精神科医生同样诊断陈彦霖患上“急性压力反应”及“对立反抗症”。

青山医院驻院医生欧阳颖贤供称,陈彦霖曾多次责怪社工违背诺言,要求她延长留在寄宿学校的时间、及在去年 3 月被送入女童院,解释陈因面对环境转变而感到情绪负面,故作出自残行为。欧阳颖贤同样初步诊断陈彦霖患有急性压力症和对立反抗症,指出患者会感到抑郁,但强调不等于有自杀念头。

曾任医管局法医精神科医生何美怡作供称,她认同相关诊断结果,但她认为陈彦霖在去年 8 月作出的怪异行为,包括自言自语、他人不明白陈的说话、未能正常沟通等,很可能是陈首次出现思觉失调的症状。她补充指,思觉失调通常受家族及环境因素影响。倘若父母有思觉失调相关病症,其子女的患病风险会较正常人高;陈彦霖父亲患有“分裂性情感障碍”,近10年内至少5次入住青山医院。

另外,何美怡判断,陈彦霖自小六起患有“青少年操行障碍”(conduct disorder),认为陈彦霖持续一段时间拒绝服从规则,包括不愿上学、离家出走,同时性格上容易发脾气,很容易对身边事物感到沮丧等行为,皆显示陈为操行障碍患者。

在陈彦霖失踪当日,有同学指她曾在同学枱底睡觉、知专闭路电视也拍摄到她在校园内漫无目的到处走。何美怡认为,这些奇怪及没有原因的行为显示陈当日精神混乱。但值得留意的是,当晚曾接载陈彦霖的的士司机作供时则指,他和陈彦霖当时在车上有数次对答,觉得她一直表现正常,亦有礼貌。

此外,陈彦霖的男友、男友父亲、社工唐颖恩等,都指出陈曾吸食大麻。陈男友伍绍刚作供称,陈彦霖去年8月探监时表现异常,又向伍否认吸毒,但承认曾吸过数口大麻,并曾在信中写道“你都睇得出我smoke大咗”(你都能看出我吸嗨了)。不过,陈彦霖生前曾进行多次毒理测试,结果均呈阴性,显示她没有滥药习惯,陈的尸体亦无任何的毒理发现。

今早(7日)政府化验师康祐轩在庭上称,在陈彦霖尸体内并无验出哥罗芳、大麻、白粉等毒品,以及常见的精神科药品的残余痕迹。康祐轩亦指,虽然陈的体内没有哥罗芳的痕迹,但哥罗芳是气体,有可能在尸体腐化的过程中流失。康表示如果陈彦霖死前5日服食过大麻,应该也会被验出。

不过,何美怡医生称,有文献指吸食大麻和思觉失调有关联,但文献没有明确指出大麻诱发的思觉失调症状可维持多久。她亦称,大部分人都不会因为吸食大麻而患上思觉失调。因社工唐颖恩指陈彦霖去年8月曾吸入催泪烟后感到不适,死因研讯主任询问何美怡,催泪烟会否诱发思觉失调症状,何回答指,目前没有任何文献显示催泪烟会导致思觉失调。

2019年10月17日,来自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在陈彦霖生前上课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举行追悼会。
2019年10月17日,来自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在陈彦霖生前上课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举行追悼会。

陈彦霖的死和反修例运动有关系吗?

本是游泳健将、尸体全身赤祼、关键闭路电视影片从缺等种种未解的迷团,紧紧扣连港人在反修例运动后,对港府及有关执法部门的不信任情绪。陈彦霖逝世后,大大小小的反修例集会及游行都经常出现她的遗照——示威者悼念陈彦霖,不止是表达对警方草率处理陈死因的不满,同时因为她的面孔象征著其他失踪或死因不明的人士,更为延续这场社会运动注入了不易熄灭的动力。

整场死因研讯的焦点之一,自然也落在陈彦霖在反修例运动的参与度,以及她的死亡是否与社会运动有关。

根据曾跟进陈个案的社工唐颖恩供词,陈彦霖有参与运动,立场是帮助学生的,但陈对她说不会“瞓身”(全身投入)参与或付出很多时间,也并非运动的前线或中坚分子。唐颖恩亦认为陈彦霖没可能因为运动与人争执。陈彦霖男友父亲伍锦雄则在庭上指,曾看见陈与其他运动参与者一同在街上派发“文宣”,引证了网上有关她有参与运动文宣工作的传言。

此外,陈彦霖亦多次对警员作出激动反应和展现不合作的态度。2019年8月13日,陈彦霖在塘福惩教所外因脚踢一名女警被捕,当时有份到场调查及押送她的警长陈永富在庭上称,陈彦霖与警员对抗、不喜欢警察。之后陈彦霖被判入女童院,其时她涉破坏房内警钟,辅警到场调查时她也曾大叫及粗言相向。陈彦霖对于警员的态度或许与她同情反修例运动的立场,及当时日渐交恶的警民关系有关,据陈彦霖男友伍绍刚供指,陈与他聊天时提过反修例运动,曾说“啲人畀警察打好惨”。(那些人被警察打好惨)

陈彦霖死后,网上有传言指其母亲何姵谊男友为警察,并怀疑陈彦霖身亡与此有关。不过,陈母在庭上的供词并无提及当时有没有男友及其身份,死因研讯主任及陪审团等亦没有就此作任何质询。

横跨11天的研讯,传召的32位证人中,却只有上述几人谈及陈彦霖在反修例运动中的参与。虽然,他们的证供能为陈在运动中的参与程度,以及她对待警员的态度提供参考,然而事实上并没有实际地释除公众关于陈因社会运动而遇害的疑虑。

舆论战核心:各媒体对陈彦霖案的侧重点为何?

自陈彦霖的死因研讯开始以来,相关消息及证人供词都占上了各媒体的重要版面;庭上传召的证人众多,各人供词经过各家媒体一轮抽丝剥茧过后,得出的重点往往大相径庭。

当中对于“陈彦霖”的个性与背景,从各媒体的报导中亦可见已有不同着力点。在研讯第一天过后,建制报章《文汇报》的头版大幅引述陈彦霖母亲的证供。在其敍述中,曾着力强调陈彦霖出身家暴家庭,与母亲聚少离多,多次离家出走及进出女童院。报导又指陈曾经做过“陪酒”、吸食过大麻、有幻听、失踪前行为异常,强调陈有“精神问题”。

至于民主派报章《苹果日报》的头条,则以“陈彦霖无自杀倾向”为题,报导引述了陈母及社工唐颖恩的证词,认为陈彦霖在女童院企图自杀只是想借此离开,而非希望了结生命,强调她性格开朗,不会因情绪问题寻死——侧重强调“陈彦霖”纵使有情绪问题但没有自杀倾向,暗指事件并非警方所言的“死因无可疑”。

9月2日,在资深法医马宣立的专家报告呈堂、卫生署法医李毓桦亦完成作供后,不同派别媒体报导的角度差别尤见明显。建制派媒体如《文汇报》、《大公报》及《东方日报》的相关报导,都是以卫生署法医推断陈彦霖为溺毙作标题,当中《文汇报》报导内容更没有明确指出马宣立在专家报告中,表明其不认同溺毙推断一事。但在《苹果日报》的报导中,专家报告不同意法医推断的立场则在标题已清晰可见。前者努力将陈彦霖的死合理化,后者就不断强调当中疑点。

除报章以外,网媒及网民对于是次研讯都非常关注。举例而言,在建制派网媒《港人讲地》的专页,有关陈彦霖死因研讨的报导及评论的重点,与其他建制派报章大致相同——强调陈的精神问题及专家证人中“没有可疑”的部分,同时在评论批评非建制派人士消费死者,为其家人带来二次伤害。另一方面,独立网媒如《立场新闻》、《香港独立媒体》等则会主动归纳死因庭上出现的线索及疑点,突出陈彦霖死因中有疑团的地方。

在两派网媒的社交平台上留言的人,大多都一面倒倾向所支持的媒体报导:建制网媒下的言论主要聚焦陈彦霖死前不正常的行为,并攻击“黄丝”虚构故事;非建制派网媒下的留言则不断抛出对案情的怀疑及猜测,甚至有人指闭路电视片段中的陈彦霖为假冒。

陈彦霖的死因研讯牵动网上舆论,每天开庭之后均有大量网民讨论及分析内容,有人甚至会主动查证庭上证人的供词。当中,的士司机周泰来作供指曾接载陈彦霖往日出康城,但在庭另一名警员证人则指警方无法证实周泰来所言。为了核实周的说法,有市民到调景岭站至日出康城的路程作实地考察,并将观察所得上载至连登讨论区。

有关帖文至今获超过2000正评,引起颇大回响。就网民指出,知专设计学院或有闭路电视拍得陈登上的士的证据以证实周所言,唯死因庭并没有要求查看相关片段。综合不同留言,网民倾向认为的士司机没有明显理由说谎,认为周提出的证供“应该可靠”。

另有不少市民旁听陈彦霖的死因研讯,而在研讯首日,部分声援陈彦霖的人士更因不满陈母何姵谊的供词,质疑陈母是“假老母、戏子”,高呼“收钱死全家”等口号。归根究底,运动支持者希望藉著死因研讯找出真相,还逝者公道。另一方面,建制派支持者期待死因研讯结果与警方口径一致,以“辟谣”之名破坏反修例运动的正当性。

编辑推荐

读者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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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歸根究底,運動支持者希望藉著死因研訊找出真相,還逝者公道。另一方面,建制派支持者期待死因研訊結果與警方口徑一致,以「辟謠」之名破壞反修例運動的正當性。”
    哦,所以运动支持者就只在乎真相,建制派就居心叵测?这样的结论是怎么达到的?难道一些人对逝者家属的质疑甚至谩骂是完全基于他们对真相的追求?
    报道本来对此案的来龙去脉讲得很好,但怎么结尾突然变成评论了?这样明显带作者个人倾向的结语是怎么通过编辑审查的?难道是把读者都当傻子么?

  2. 目的是想让警方重新立案么?

  3. 死因聆訊或無法確定死因,但有一點很清楚的是,沒有任何線索指向警察殺人。自殺的可能性仍然最大,如是他殺,則兇手可以是陳當時遇上的任何人。例如,有人見她衣著性感,精神恍惚,而起歹念。

  4. 至今想起彥霖生前在街上大哭的視頻時,仍然很難受。感謝努力追查真相的人。
    彥霖, I pray for your Rest In Peace.

  5. 有的人是不是只會“人血饅頭”這個詞?

  6. 最後一段對不同顏色媒體觀察的文字很漂亮。

  7. 補充少少資料,文中何美怡精神科醫生作爲專家證人,并未與陳妹妹交談或會面過,其自身的診斷僅僅基於間接資料,其本人亦表示不代表完全肯定有思覺失調。
    另外,一件事情是否可疑,理應看是否有疑點,而非看有多少確定的部分。猶如一塊布,判斷是否乾净,應該看是否有異色的污點,而非看底色染得如何漂亮。此乃基本的邏輯判斷,而藍絲的邏輯在哪裏?尸體已被處理,真相好難找尋,我只能講,哪方在遮掩,哪方在阻止調查,哪方就有鬼。

  8. 华人还是那么爱吃人血馒头

  9. 人都去世了还要被两帮人拉扯来拉扯去(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