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大陆娱乐圈“税务大地震”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今天非法剝奪明星的財產,明天就可能非法剝奪普通人的財產。當法律失去公信力,則唇亡齒寒,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2018年5月,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爆出以范冰冰等艺人为首的中国影圈“阴阳合同”逃税黑幕。

【编者按】有话想说吗?端传媒非收费频道“广场”欢迎各位读者投稿,写作形式、立场不拘,请来函community@theinitium.com,跟其他读者分享你最深度的思考。

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日前爆出以范冰冰等艺人为首的中国影圈“阴阳合同”逃税黑幕,经过数月的发酵,网路舆情激愤。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出手整治,突然下达指令,对所有影视公司、艺人工作室等采取“新税制”,由原本最低6.7%一下子飙升至41.78%(包含6%增值税、0.78%增至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35%),全部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本月1日已生效,并强制要求补缴上半年的差额税项,不准结业。日前有传闻称中国广电局和中宣部也将向台湾艺人包括霍建华、周杰伦、彭于晏和阮经天等人下手,调查他们缴纳的所得税。

中国某电影公司高层向媒体表示,以一亿元人民币片酬聘请演员为例,按新税制制作公司要多缴纳3100多万元的税。在成本大增的情况下,已有70多部影视作品被叫停,甚至有数家影视公司因为补缴税款而宣布破产。且不论在收入不平等巨大的影视行业,此指令的一刀切是否有违公平正义,最起码违背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法不溯及既往;二,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应当权力分立,各司其职。

第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只能对其实施后产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在这个事件中,工作室需补缴2018年1月至6月的税费,就是溯及既往。过去中国娱乐圈艺人成立工作室可以被视为合理避税——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能说,过去法规不健全,那么如今新法补上了法律漏洞,却也不该以此为依据追溯过往,毕竟工作室已经按照旧法完成了自己的纳税义务,即使是有问题的也应当按照旧税率补齐。让以前的交易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补交,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在美国,税率修改是不溯及过往的,而且立法过程要各方辩论协调,并有公示阶段,执法开始也一般留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最起码不能早于政策颁布时间点。

过去中国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当地经济,曾以税率优惠吸引影视企业落户,江苏无锡和新疆霍尔果斯首当其冲,故明星在当地开工作室及影视公司如雨后春笋。无锡曾为建设电影产业园,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入住企业;在无锡开工作室或影视公司,税率是9.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在霍尔果斯则前五年可免除企业所得税,税率是6.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但如此朝令夕改,在“新税制”下,当局将所有地方的税务优惠取消,个人所得税统一征收35%,由此引起了一场娱乐圈“税务大地震”。

法溯及既往,在中国这既不是个例,也不是先例。

今年5月,中国知名自媒体“暴走漫画”被举报曾在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侮辱董存瑞及叶挺烈士的视频,因此遭到封禁处理。此节目首发于2014年,但封禁所依据的《英烈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才正式实施,若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不应当用现在的规定约束过去的行为的。

同样是今年5月,中国广西司法厅对人权律师覃永沛作出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理。理由是,覃永沛在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时使用了假文凭,因此确认其律师资格证书无效。但覃永沛参加司法考试是在1993年,而与文凭有关的规定在2004年才出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应当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覃永沛怀疑这是来自当局的打击报复,因其所担任主任律师的南宁“百举鸣律师事务所”曾接纳多位人权律师,代理过徐纯合案、秦永敏案等多宗敏感案件。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一种基本的人权保障,以保护人民不因法律的回溯性而受到处罚。如果法律可以溯及过往,那么依据旧法所建立的法律关系都可以随时被新法打破,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也无法用行为时的法律来判断是非,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进行预期,绝不利于公民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保持。于宪法原则下的法治国原则,最重要的就是信赖保护原则(Vertrauenschutz):简单来说,无论是刑事法律或民事法律,都要使人民可得先预知,让人民可以知道于实定法上之法律效果。

第二,税收法定,税率的提高都应由人大立法解决;税种、税率、治税程序应该合法,而不该光靠行政机关拍板。税法乃国之重器,征税应当依法有序。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应该从立法源头修改,通过立法听证会等民主渠道,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尽最大可能避免新税制异化成侵害公民私有财产的合法工具。而如今未经人大立法,行政机关直接认定工作室税率一刀切,反而没有依据,与依法治国理念不符。在中国,本来行政立法司法就搅和在一起,职责权力纠缠不清,这又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建议道:“应当建立透明清晰一目了然的税收制度,按层级征税,不要一刀切。文化产业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管理,需要一个完整的框架模型。例如可以小规模500万(人民币)标准之上进行梯度制,以免一刀切使得影视行业陷入恐慌。另外,编剧行业无保障,无福利,自己出全额费用缴纳社保。如果增加税额,应在税额内为编剧缴纳社保以及其他福利。”

影视行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税负不公平,高收入者高税收也有其合理性,但立法过程和追溯必须要规范。实质正义应该以程序正义为前提。即使造成了巨大的不公平,也绝不应当以民意为名,牺牲法的基本原则。若立法不规范,朝令夕改,溯及过往,依法治国从何谈起呢?今天非法剥夺明星的财产,明天就可能非法剥夺普通人的财产。当法律失去公信力,则唇亡齿寒,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编辑推荐

读者评论 14

会员专属评论功能升级中,稍后上线。加入会员可阅读全站内容,享受更多会员福利。
  1. 有甚麼問題,因為這是中國,共產政府說了就是,不過執行又是另一套,潛規則下,又會有新的玩法。
    普通人,算吧,真係要抄你家,有沒有法規,有分別嗎,這是中國呀

  2. 应该是“於憲法原則下的依法治國原則”。

  3. 出来政策还是没用啊,又不是只有片酬一种支付方式,可以股权交易,不动产转让,好多私底下勾当

  4.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 是有使用條件的,西班牙法院裁定C羅、梅西足球明星逃稅需要補繳稅款。

  5. 对啊,这图怎么看都是杨幂吧

    1. 謝謝兩位提出,我們已換上另一張圖片。

  6. 这个图 不是范冰冰吧?

  7. 霍尔果斯市怎么办。

  8. 我有一个疑问,关于娱乐圈新税制我为什么没有搜到官方消息?请问谁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9. 我支持文章观点,在中国就是少了程序正义的通识。正是因为程序正义而不追究这些人,才会使人重视立法的重要性,而且没有程序正义的体系根本谈不上法治,你的执法根本就是违法,岂不荒谬

  10. 這世界有很大部分的人覺得要朔及既往才是司法公正、社會正義,因為立法者沒砍到他。等到砍到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是少數人,這才發現大部分人都哈哈大笑,而亂搞的立法機關依然舉著社會公平的大旗笑呵呵呢。

  11. 税收法定。。。。作者是穿越来的吗?中国现在有几项税收是立过法的?人大都已经授权给国务院了,想什么呢

  12. 在一个割韭菜的国度里,要不让一些人为富不仁,还真是只能靠道德自律。
    或者,请记住,需要抛弃你的时候,他们是不会顾及你的谄媚和假笑的。

  13. 其實我極度不同意這個觀點。確實國內在極度多的範疇上法規不嚴謹,這種不嚴謹是當權者有意的放松,但也是社會萬變難應。
    你可以這樣看待。
    官員們,或者說當代的統治階級作為一個個個體,是希望能在多數群體認知度低的行業(或說傳統道德,社會契約無法作為評判標準)範疇內建立不嚴密的法規。法規越不嚴密,操作空間就越大,獲取利益的可能性就越高。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
    但是當某一範疇內的法規鬆懈而導致不小的問題產生後,這種心照不宣依然存在,因而行事太過的一方會妥協。對於統治者而言,你好我好大家好,各自切點蛋糕可以,但瘋狂割韭菜就很過分。於是乎就會有這種看似“秋後算賬”的情形,看上去確實是朝夕令改。
    但這種情況看似司法公正的,法律完備的香港也是有的。
    在香港,這種各人心照不宣的的狀況在政府,商界無處不在,社會上稱為“圍威餵”。
    工程超資就是因為無法回溯責任,政府淪為承建商的提款機。
    沙中線工這裡程問題就因為無法回溯責任,港鐵高層碌碌無為都能拿年薪幾千萬,並提前退休,承建商亦不用付出後果。
    倫敦金因為不受監管,就因為無回溯機制,20年來放生金融mk及背後組織。
    你不用指望香港政府會立法監管,因這裡就是香港上層人士的獵食處,只有鬆懈的管治才能令他們食得安心。
    其他先進國家也有各自的獵食處是,只是大多數人不了解。
    所以我認為回溯才能解決香港如今問題,對於內地亦算雪上添花,有好過無。
    而你所說的應當立法規範這些問題只能說是理想狀態下的一個願望。但在可行性上基本為零。而不回溯更是鞏固利益既得者的氣焰,為他們開免死金牌。
    畢竟理想狀態下共產主義都人人均福,人人平等。
    所以在討論社會問題時不能陷入理想狀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