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读者来函:大陆娱乐圈“税务大地震”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今天非法剝奪明星的財產,明天就可能非法剝奪普通人的財產。當法律失去公信力,則唇亡齒寒,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读者来函:大陆娱乐圈“税务大地震”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018年5月,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爆出以范冰冰等艺人为首的中国影圈“阴阳合同”逃税黑幕。

【编者按】有话想说吗?端传媒非收费频道“广场”欢迎各位读者投稿,写作形式、立场不拘,请来函community@theinitium.com,跟其他读者分享你最深度的思考。

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日前爆出以范冰冰等艺人为首的中国影圈“阴阳合同”逃税黑幕,经过数月的发酵,网路舆情激愤。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出手整治,突然下达指令,对所有影视公司、艺人工作室等采取“新税制”,由原本最低6.7%一下子飙升至41.78%(包含6%增值税、0.78%增至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35%),全部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本月1日已生效,并强制要求补缴上半年的差额税项,不准结业。日前有传闻称中国广电局和中宣部也将向台湾艺人包括霍建华、周杰伦、彭于晏和阮经天等人下手,调查他们缴纳的所得税。

中国某电影公司高层向媒体表示,以一亿元人民币片酬聘请演员为例,按新税制制作公司要多缴纳3100多万元的税。在成本大增的情况下,已有70多部影视作品被叫停,甚至有数家影视公司因为补缴税款而宣布破产。且不论在收入不平等巨大的影视行业,此指令的一刀切是否有违公平正义,最起码违背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法不溯及既往;二,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应当权力分立,各司其职。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 端传媒编辑部 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