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媳妇不回“家”,行吗?

又是一年春节时,嫁做人妻的女人们,回娘家还是婆家?台湾的媳妇们抢着除夕加班,想要躲开到婆家上“媳妇班”的疲劳。同时,旧习俗随着平权法律、经济规则、城乡文化的变化,慢慢松动。
身处婚姻中的女性问:为何除夕夜还必须回婆家张罗一家老小吃喝?可以在娘家度过团圆的珍贵时光吗?
台湾

年节的脚步逼近,有些人满心期待与家人团聚,但也有人的“春节忧郁”开始发作。在这些不想过年、不想回乡的族群中,已婚媳妇无疑是其中的大宗。早自一个月前开始,台湾线上论坛ptt便开始出现“想到除夕就胃痛”、“面临除夕的烦躁心情”、“求助 除夕/初一回娘家”等媳妇抱怨文,引起广大回响。身处婚姻中的女性问:为何除夕夜还必须回婆家张罗一家老小吃喝?可以在娘家度过团圆的珍贵时光吗?

媳妇们争除夕加班 初二直接回娘家

老家住在台湾中部的王先生,今年28岁,与太太是大学同学,结婚后一起在台北打拼。男方父母原本事事开明,支持两人登记结婚、暂不宴客的决定,说“年轻人高兴就好”。婚后第一个除夕夜,太太到婆家过年,但也私下与他讨论以后两人是否可以轮流回家、出国过年等选项。

但太太怀孕之后,事情开始变了,夫家的爸妈要求开始变多“说都已经要做父母了,就该认真一点对待婚姻,一定要回婆家吃年夜饭,今年怀孕不帮忙可以,明年开始要帮忙,不但要煮饭,还要学拜祖先。”

太太为此情绪低落,时常愤怒、哭泣,王先生自嘲是“夹心饼干”,也不知如何安抚。

“我妈妈还私下念过,以后初二也不能让她回娘家,要留下来招待回娘家的小姑,初三再让她回去…靠,我老婆还不知道,我真的很怕她听了抱着小孩离家出走,我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办,过一天算一天啦。”王先生脸上写满“不要再跟我讨论这题”的苦闷。

“不是上班不累,但回婆家比上班还累!”

与长辈沟通不易,有些人干脆以工作来逃避。一间台北知名媒体公司要排过年班表,许多已婚女生抢着轮班,据员工指出,最“梦幻”的班是除夕、初一两天轮班,初二直接回娘家,人人抢着要,可惜有人无法如愿,只“抢”到初一上班,除夕还是必须回婆家煮年夜饭。其他必须过年轮班的医护业,也出现有人抢当“除夕护士”的现象。不少人私下开玩笑,“平常一定要抗议《劳基法》修恶,反加班、反过劳,只有除夕例外,不是上班不累,但回婆家比上班还累!”

当中也有少数“革命”成功的例子。李小姐结婚五年,育有一子,前两年本来都乖乖行礼如仪过年,到了第三年,她鼓起勇气跟先生沟通,往后每年轮流回婆家、娘家吃年夜饭,初二再到另一边团圆,婆婆虽然看来不是非常高兴,但因为夫妻俩经济独立、完全无求于婆家,平日表面关系也不算太紧张,加上婆家、娘家开车只要半小时,婆婆勉强点头答应。

“第一年最紧张,接下来『头过身就过』,后来就成为习惯了。”李小姐分析,“最重要的,还是我们自己赚得够多,经济可以独立,在台北请到很好的保姆,不需要求婆家或娘家任何事情,才会革命成功。如果今天也要请婆家带小孩、甚至帮忙出钱,我觉得就不一定喔,不好说。说是一家人啦,一样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程度的差别而已。”

“妳过年回来高兴一天,我们要被邻居闲话一年”

有时候,令人意外地,最大的阻力未必来自婆家,反而来自娘家。

在台北上班的陈小姐,今年34岁,是家中独生女,结婚两年。她娘家在台湾南部,与夫家约有一小时车程。不忍二老在家中孤独围炉,她跟先生讨论,除夕夜轮流回双方家中围炉过年,先生欣然同意,却遭到娘家父母强力阻止,尤其是平时最疼爱她、在婚礼上哭得伤心的爸爸,反而是反对她“除夕(初一)回娘家”最力的一方。

“结婚了就要有结婚的样子,不然当初何必结婚?妳过年回来,邻居问起来,我要怎么回答?”两人吵到激烈处,爸爸对她大吼:“太丢脸了!妳以为老公说好就好?婆婆怎么看妳?她讨厌妳才不会说出口,以后分财产的时候,妳就知道!”

陈小姐无法接受,自己过年要不要回家,扯上婆家财产问题还不够,竟然还与“邻居”有关,令她为之气结。但对于居住于乡间的父母而言,邻里人际关系紧密,旁人的闲言闲语令他们难以忍受:“妳过年回来高兴一天,我们要被邻居闲话一年,妳懂什么?”

“媳妇回家”背后的财产分配焦虑

确实,在传统华人“过年不能回娘家”的禁忌中,隐含着怕女儿“把娘家吃穷”的意涵,也试图禁止女儿透过围炉仪式宣示自己是娘家人,届时回来与娘家兄弟争产。虽然按照台湾法律规定,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是平等的,不因性别有所差异,但防止已婚女儿“回头”争产的文化,仍然透过各种习俗持续运作。

根据财政部统计,2015年遗产税申报抛弃继承人数共5.3万人,其中男性占43.8%,女性占56.2%,与2010年比较,女性抛弃继承比重已下降至2.8%。不过,从另外一个面向来看,虽然女性抛弃继承比例下降,但2015年赠与税申报受赠人当中,男性约占六成,女性仅占四成,以2010年到2015年数据观之,女性受赠人数,平均比男性低了17.6%至24.2%。由于此类赠与物品以不动产居多,合理推测有些父母是为了绕过民法继承篇的规定,预先进行“房产留儿子、现金给女儿”而进行的财产安排。一来一往之间,继承权是否真的男女平等,还是很难说。

每逢过年,往往成为子女“城市思维”与父母“乡村思维”冲突的战场,出嫁媳妇首当其冲,被推到了世代冲突的最前线。

会有这样的继承差异,主要还是在过往的体系中,讲究“家产不落外姓人”,尤其是房产,可能还牵涉祖宗牌位祭祀,更不想给女儿带去“外姓”家庭。但有趣的是,按照台湾现行法令,“女儿生出来的孙子”可未必一定是“外姓”人。自2007年开始,台湾《民法》修正,删去“子女从父姓”的规定,改为由夫妻双方约定之。

修法通过之后,从父姓的习俗没有立刻发生剧烈变化,由双方约定而从母姓的比例,仅在1.46%左右徘徊,但近年来,数据开始有了缓慢的变化。根据内政部统计,2013年至2015年3月之间,从父姓之出生婴儿占95.50%,从母姓者占4.25%,各年之出生婴儿从父姓比率均在9成5以上;若扣除“一方决定”与“依监护人之姓”等情形,自2013年开始,由“父母双方约定”从母姓者,比例略微上升为1.77%。到了2017年,1月到10月出生婴儿中,由父母双方以“共同约定”方式从母姓者,比例来到2.15%。

在未来社会中以“家产不落外姓”等理由,维持父系社会与依附于其上的“回婆家过除夕”等礼俗,或将越来越困难。
在未来社会中以“家产不落外姓”等理由,维持父系社会与依附于其上的“回婆家过除夕”等礼俗,或将越来越困难。

如果这样的趋势没有改变,要在未来社会中以“家产不落外姓”等理由,维持父系社会与依附于其上的“回婆家过除夕”等礼俗,或将越来越困难。

另一方面,二战之后台湾人口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从高生育率的“战后婴儿潮”世代,逐渐转为把八十年代之后的“低生育”阶段。根据台大社会系教授薛承泰分析,到了1993年,台湾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数超过7%,进入高龄化社会。同时,年轻一代城市化程度增加,多半选择在都市地区工作、定居,父母独居在乡下的比例增加。

如此一来,每逢过年,往往成为子女“城市思维”与父母“乡村思维”冲突的战场,出嫁媳妇首当其冲,被推到了世代冲突的最前线:到了2018年,媳妇还要遵守传统义务吗?必须遵守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想遵守,有什么好方法可以解决?

习俗背后的经济规则瓦解,习俗也不再牢靠?

为了陪伴已婚女性面对这些冲突,妇女运动团体一直试图对年节习俗提出对话与挑战。2015年,妇女新知举办过“大年初一回娘家,无禁无忌,大吉大利!”行动。妇女新知秘书长秦季芳表示,“过去到现在很多习俗都改变了,为何过年不能改变?我们就是要挑战传统习俗,希望年节团聚可以过得更开心、更平等。”

2017年,性别团体“友性好创意”与台湾性别平等教育协会也对“女儿初一回娘家”的习俗提出对话。在他们的研究中,台湾习俗中其实留着一道破解禁忌的方法,只要女儿带着油品送给娘家,意味祝贺娘家赚到“油洗洗”(赚翻了),就可以平安无事;另一个说法则是,因为带油代表“油来油去”(只是回家玩玩、不算数)也可以回家。

从“带油”的习俗中,再次印证传统习俗与财产分配的息息相关,只要能让娘家“油洗洗”把饼做大,大家或许可以不在乎女儿回来争产;或者女儿要以行动来表示,自己只是“油来油去”(回来游玩)而无心争产,就可以接受。既然这种财产分配潜规则在经济发展与法律的运作下逐渐消失,习俗也失去了可以依附的客体,剩下的,就是人们要如何与残存习俗互动的问题而已。

妇女新知秘书长秦季芳认为,关键还是在于沟通,而非强制要求媳妇接受传统礼俗,“或许今年没有办法改变,但平常就要开始用心沟通,创造改变的机会。特别是家里有女儿的父母,如果不希望女儿将来也面对这些痛苦,就要及早开始讨论、改变。当习俗成为纷争的来源,反而应该找到新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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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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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庭里面男性都是隐形的啦,“我都赚钱养家了,这些事别来烦我”。不那么极端地说,生活中见过的家庭也几乎都是母亲包揽所有事宜:家务,管钱(但未必是所有权),与亲戚朋友之间往来,养小孩,小孩长大后结婚生娃。一生都纠缠在在所有琐事上,谁不会变成大家都不喜欢的中年大妈/欧巴桑呢?大概妈妈都是这样过来,所以爸爸儿子甚至妈妈自己都觉得女人必须这样吧。(一个女儿有感)

  2. 這些故事裡的「兒子」和「公公」都不見了,他們到底在幹嘛?為何只有「婆媳」問題,沒有「岳婿」問題?大概父權家庭的現象之一就是「男人沒用,女人互砍」。

  3. 有人對「財產繼承」的理解錯了,不是結婚的時候就想着離婚分財產,是娘家那邊的子女到底誰繼承父母的家產。

  4. 看来这些奇怪的不合理的传统习俗不止国内,连台湾也难逃啊XD……话说真的带点油就能破的禁忌真的有用么

  5. 啊啊 作為從小生活在複雜婆媳家庭的孩子 對此深有體會!不過第一次知道 年夜飯在哪兒吃還和家財觀念有關

  6. 而且我覺得,回哪裡過年,講到財產分配,也未免太擴大化了吧?難道結婚了就想著離婚分財產的嗎?

  7. 我也是20多歲的年輕人,覺得過年去哪家真的沒關係。我們這一代人跟上一代人的思想觀念的確很有差距。我的想法是,過年吃過年三十的年夜飯,年初一就出國旅遊,到開工前才回家,這樣是最好的,當然有錢才能去!

  8. 家族觀念有時候很令人反感,差不多跟經營企業一樣。台灣傳統民俗喪禮上都會有希望亡者招財&庇蔭子孫的儀式套語,總覺得人都死了如果還有靈魂也該自由自在了吧?!

  9. 但有從父母的角度思考嗎🤔

  10. 我小時候每次過年全家都是到外公外婆家過年(而且外公外婆家還非常遠),母親也是比較強勢的,我從小一直都沒有男尊女卑的觀念。我自己的話,對過年不怎麼感興趣,就不打算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