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贫瘠的公民社会土壤中,他如何栽种彩虹?

澳门曾有机会成为同志婚权里程上的“亚洲第一”,但性别教育几近空白,公民意识薄弱。澳门彩虹创办人林嘉龙如何让彩虹在这块土地上发芽?
being queer 香港 LGBTQ+

10月28日,来自20多个国家共12万3千人在台北凯达格兰大道举行了一场亚洲最大的同志游行;几日后,香港击败华盛顿等对手,得到2022年“同志运动会”主办权,成为首个主办的亚洲城市。有没有想过,如果历史轨迹抖动一点点,澳门或许也是一个“亚洲第一”?

今年5月24日下午4时,台湾司法院宪法法庭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有违宪法,应在两年之内修正或制定相关法案,就这样,台湾在同志婚权的里程上成了“亚洲第一”,但或许没多少人知道,这个“第一”之名,曾经有望出现在澳门这小城。

让我们把时间线拨回2013年3月28日,澳门直选议员高天赐向立法会提出一项题为“同性民事结合”的法案,假若当时法案获得通过,澳门就会成为亚洲第一个认可民事结合的地区。机会这么近,结果却是那么远:1票赞成(高天赐)、17票反对、3票弃权,被大比数否决,“第一”无望。

然而,澳门同志运动的起点,或许还比这个法案还早。2011年的《预防及打击家庭暴力法》(简称《家暴法》),社工局将同性同居剔出《家暴法》保障范围,催生了以后的事。

多谢社工局

“其实我要感谢社工局,假如不是这一步,澳门的性别议题根本‘煲唔起’(无法引起广泛关注)。”澳门彩虹创办人林嘉龙如是说。的确,假如不是因为社工局将同性同居剔出保障范围这一事,澳门的LGBT群体为提高社会大众意识而办的活动、在2012年成立的“澳门同志权益关注组”,以及2013年4月成立的“澳门彩虹”,应该都不会如期出现。

成立于2013年的澳门彩虹,是澳门首个以提升同志权益为宗旨的团体,成立之初,就将“澳门同志权益关注组”纳入为附属组织,只因两者理念相近,成员亦高度重叠。及至后来有更多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才能走出关注组那“有事才做嘢(干活)”的困局,能在每年的“国际不再恐同日”举办常规活动,以及与不同政府部门合作做公众宣传。

数年过去,身为澳门彩虹创办人的林嘉龙说起社工局当年的举动,没有一丝怨怼,说得兴起时,也只是摘下手中的彩虹手带来把玩,令我好奇眼前这年轻人,究竟怎样由澳门那接近空白的性别教育中挣扎、突破,甚至成为同志运动的领头人。

林嘉龙与劳工事务局局长黄志雄会面,探讨平等工作间、宣传性别免受职场歧视等主题。
林嘉龙与劳工事务局局长黄志雄会面,探讨平等工作间、宣传性别免受职场歧视等主题。

就当我是少不更事

林嘉龙的中学是家有宗教背景的男校,求学生涯里见识过不少性别歧视的事,“会取笑、歧视一些性别特质较阴柔的男同学,中六时有女生入读,一众男同学更是变得‘如狼似虎’,极度兴奋”,但性别教育的滞后,令老师也不懂得如何去面对这些性别特质跟其他学生、主流想像不一样的学生,更遑论学生们能汲取到甚么正确的性别观念。中学六年,他亲身感受到澳门性别教育的薄弱和无力。

然而,在澳门街里,对性别现况有想法、不满的,相信不只林嘉龙一个,加之小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令“站出来”成了一件代价极高的事,这一切,他清楚了解,却仍然选择站出来。“你可以说我是少不更事吧!虽然距离现在不过四年,但当时真的有热诚,觉得这事应该做。”甚至不少人因这事而不断追问他本人是否同志:有抱持“只有同志才能理解同志处境”这想法的,也有是纯然的猎奇,为此,林嘉龙表示自己一直不明白个中逻辑,“难道我关注动物权益,我就是动物吗?说到底,其实都只是大家不支持(同志平权)这事,才要特别标签你”。

“所以我一直不强调自己的身份,大家只需要把目光放在同志平权、澳门彩虹在做的事上就好。”林嘉龙说道。

难在澳门人太冷漠

单是参与平权运动,已可以被认定是同志,或许折射出群众对性别想像的狭窄,那究竟在澳门推动性别平权的最大阻力是甚么?林嘉龙认为,既不是当权者的阻挠,也不是如香港一样的那些恐同、反同团体,而是澳门人自己。

“澳门人很冷漠,极少关心自己的权利和身边发生的事,就以掘路工程为例,一年多达一千多个,但没有人站出来抨击,也不觉得有需要令议员去关注、跟进这事。如此切身的事都尚且没感觉,更何况更远、更离身的性别议题?澳门人理解不了的。”诚然,澳门人公民意识薄弱,既不以公民身份自居,更遑论甚么公民权益、平等权利等等,但除了符合主流性别框架的大部分人不将平权当作一回事外,部分同志也认为不需要争取权益。“他们(认为不需要平权的同志)往往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群,有工作、有物业,一年也能外出旅游一两次,所以看不到其他经济条件不太理想的同志之景况,看不到社会上的其他处境。”而残酷的处境就是:社工局不接纳同志间的事实婚,亦因如此,这些同志朋友的家庭永远只有一人,而一人家庭要申请经济房屋,难若登天。

然而,撇除澳门人的冷漠,澳门彩虹既以提升同志权益为宗旨,就必然牵涉与政府的交手,因为说到底,权益这事也离不开政策与法规,但提及澳门政府的取态,焦点又再次回到了《家暴法》之上。

“澳门的《民法典》承传自葡国法律,于是我们翻查葡国资料,发现葡国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前已有与‘家暴’相关的法律,而且同性同居亦被纳入受保障范围,于是我们将此疑问交予社工局,却被告知澳门的法制稍有不同,我们的顾问周庭希甚至亲自到日内瓦向联合国属下的委员会方面讲述《家暴法》的情况,而联合国当时亦表明这《家暴法》的设定违反国际公约,但结果呢?”结果就是社工局“大脚一抽”,将烫手山芋交予法务局,而法务局就以同性伴侣违反《民法典》中对婚姻的定义为由,中止对话。

这无必是不想间接承认同性民事结合?林嘉龙点头,“于是我们提议将法案定为《防治家庭及家居暴力法》,将家居纳内其中,不就能打破这困局吗?因为Domestic本来也应译作家居,硬要译作家庭其实也是一种扭曲,甚至是预设了一个框架来限制了立法时的范围。”

结果,这个没有将同性同居纳入其中的《家暴法》在2016年5月正式通过,并于10月正式生效,首季录得之通报个案为六百宗。

澳门彩虹制作的文宣用品,旨在提高大众的性别意识。
澳门彩虹制作的文宣用品,旨在提高大众的性别意识。

如果“彩虹”帮到手,我何乐而不为?

若以简单的因果推论来看,《家暴法》的出现催生了澳门彩虹,但澳门彩虹的出现却没有令《家暴法》以如他们所愿的姿态出现在公众眼前,在这单一的战阵里,无疑是被击败的。如林嘉龙所言,澳门的性别议题长年处于“煲唔起”的状态,这对关注运动的人来说,其实也是另一种的考验——消磨意志、时间和决心的考验,特别是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没有能炒热的议题,就几乎等于在大众的视线里消失,终被遗忘,加上资源紧绌,义工流失等不同组织都普遍面对的难题,像达明一派《十个救火的少年》一曲,“十减一得九,九减一得八”,仍然留下来持守的,必然有其原因和韧力。

“我没有因为《家暴法》而气馁过,我很清楚,责任不在我们,既然澳门政府能对于被联合国指责歧视而无动于衷,连颜面都不顾时,我又能做些甚么?”林嘉龙比谁都更清楚澳门彩虹之于澳门社会的存在意义,“性别议题的匮乏确实是一大难题,但不要紧,一些要做的事终究要做,例如很多同志朋友不知道社工局有提供情绪问题的求助服务,而社工局又不会宣传;劳工局亦不会就《劳动关系法》中的平等原则去向民众推广,好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利;卫生局更是不知道如何将信息发放予同志,所以其实很多政府部门都需要我们,需要澳门彩虹。”

这些澳门街中的“不会”和“不知道”,就是林嘉龙一直坚持的原因,“就算澳门彩虹甚么也不做,起码也打开了一扇门,让同志朋友知道自己有需要时可以来求助,有人可以帮到自己;你想,三日一小跳,五日一大跳,假如‘彩虹’帮到同志朋友,又能减轻不同政府部门的工作量,我何乐而不为?”

展望未来,林嘉龙坦言会继续与机构、学校合作做各种各样的推广,也会接触不同的同志社群,做一些更“贴地”的工作,“可能从前的我们太高调了,把同志朋友都吓怕,有事也不会来求助。”

澳门那个曾经有可能拿到的“亚洲第一”,也正正被认为是“高调”、“急进”和“吓怕人”,既然如此,那就换个做法,把本在天上高挂的彩虹拉到地上来,让它慢慢发芽生根,有枝有干的成长,到树干长得足够高的那天,彩虹也是照样能高挂的;路途的确漫长,但一直走,总能走到。

讀者評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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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这无必是不想间接承认同性民事结合?
    」这句话无论用粤语还是普通话都读不通顺,作者是想说「这无非…」吗?

  2. 這篇的邏輯似乎太多「假如」⋯

  3. 说好的会员没有广告,然后就出了一个话剧购买的advertise 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