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数据不是你的,互联网已经完蛋了

普通用户和互联网公司,资本市场一起,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笼子,并且成功把自己关了进去。

最近一年左右,不止一个著名人物谈起过,“现在的互联网已经完全错了”的这个看法,比如www(World Wide Web)的发明者Tim Berners-Lee,或者Twitter创始人Evan Williams,考虑到www几乎是人们使用互联网最重要的部分之一,Tim Berners-Lee的看法是不应该忽视的。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首先要问的一个问题应该不是如何解决“互联网错了”这个问题,而是问“到底哪错了?”。这不奇怪,大多数用户没留意过这个问题,毕竟,互联网这个词在过去这些年里面发生了太多变化,人们刚刚觉得有点不对劲,还没来得及真正感知到这种变化的意义,就来到了今天。而现在我们使用的互联网,和10多年前已经大不一样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只需要想一想,现在一个典型用户,每天大约使用多少个互联网服务(网站或者App)。大部分人的答案恐怕不会超过10个,尽管手机上装满了app,但实际高频使用的,就那么几个。美国人就是Google / Facebook / Amazon / Instagram......中国人就是BAT系列、微信、天猫,再加上一个美团。这几乎是全球同步的趋势,人们使用的互联网服务越来越集中了。

互联网中心化后,用户利益被侵犯

在10多年前,Google虽然已经成为互联网世界的中心,但Google的理念是分发流量,让人们找到需要的东西,就可以离开Google去其他网站。在Google之后,这些年兴起的大公司里面,每一个都是试图让用户尽可能久的留在自己服务内,不要去其他地方。他们占用了用户越来越多的使用时长,他们反客为主开始吞噬互联网。智能手机普及之后,这种集中化趋势发展的更快了,除了流量和时间的集中,资本层面的投资、并购也从来没停止过,所有变化,都是朝着更集中的方向发展。

互联网中心化之后,用户的利益就开始不断被侵犯。过去内容分布在互联网各个角落,想找到他们需要花点时间,但是想干掉它们也不太容易。今天,你往朋友圈转一篇王五四的文章就知道了,不出10分钟,就会有无数好友告诉“已经看不到了”。除了“根据法律法规”删除文章之外,一个企业可以创造无数理由,轻松让自己平台上的内容消失。过去,内容掌握在创造者自己手里,企业没法轻松干掉它们。换一个角度,过去那些需要动用法律才能拥有的权利,现在已经被下放到了企业手里。

企业控制的不仅仅是一个帖子,他们控制的是数据,并且是用户创造出来的,本来不属于他们的数据。再看最近苹果下架应用的这件事,这里我们不讨论苹果在此事中的态度,只看本质。从本质上说,苹果提供了设备和通道,真正的购买关系是最终用户(使用iPhone的人)和开发者之间(开发App的人)形成的,苹果商店提供了一个通道。但现在问题是苹果这家公司,可以在买卖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使得这个生意做不成。最终用户愿意花钱,开发者甚至愿意免费提供,但就算买卖双方都同意,只要苹果不同意,用户就得不到这个app,因为iPhone是封闭系统,除了通过app store,用户没办法把app装到自己手机上。(企业部署可以解决一点点问题,但这里我们不讨论这种特殊情况)。

企业权倾网络

一家企业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利,这是电脑发展历史上从来没出现过的,甚至可能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罕见的。你能想像在传统时代,你想跟鞋匠买一双鞋,但是商店就楞是让你这双鞋拿不到手吗?就算是考虑到城管的存在,你和鞋匠也可以私下找个没人的地方交易。但在iOS上,这都不可能了。

在这个时代,企业的权利越来越大,用户拥有的权利反而越来越少。这样的例子四处可见。再比如说,用户在网盘里面存了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用户创造的,理论上说用户是拥有它的,但是如果帐号被封了,这些数据也就很难拿回来了。被封的原因有很多,有一些大概是合理的,一些不合理,还有一些是因为出错。但不管因为什么,无论这种事情发生概率多低,一旦被封,你创造的数据就没了。

更极端的例子是购买之后的各种数字产品。这个时代人们可以轻松的在线上买音乐、电影、游戏、软件,和过去不同的是,尽管用户花了钱,但是并不能拥有这些产品。就算不谈帐号被封的极端情况,这些东西仍然可能会突然消失,比如版权方撤回了版权,你之前就算买到过它,从此之后可能也就没法再使用了。相对于传统模式,我买到了一盘游戏机卡带,它就是我神圣不可侵犯的私人财产中的一部分,想拿走它们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它不物理损坏,我永远可以玩下去,或者送给别人玩,在数字时代,这些都不可能了。难怪还有很多人致力于收集古老的游戏卡带,收藏光盘和唱片,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才是扎实的属于自己。如果仍然从用户是否拥有自己创造的数据方面考虑,这些问题都是一样的,在线上购买的电子版本,可以看作是花钱创造的用户数据,它们本来应该是私人财产,但在这个时代,企业通过各种用户不得不遵守的用户协议,让这些数据脱离了用户私有财产的范围。企业告诉你,你购买的只是使用权,所以我有权将来禁止你使用它。但问题是用户花的钱好像也没比过去少多少。就算用户愿意更多的钱,买一个真正属于它的版本,企业也通常不提供这种服务,即使很多时候是内容创造者愿意提供的选项。

创造数据的是用户,但用户没有控制权

比用钱交易得到的数字资产更严重的,是用户使用服务过程中创造的数据。这些数据的主权更模糊了,理论上说它当然属于用户,但实际上用户拿不到它,甚至没法备份它,只能被企业所用。一个比较直观的例子:你能很容易的备份自己的朋友圈吗?我知道有一些复杂的办法能通过模拟微信做到,但普通用户是很难做到的。同样,Facebook没有机制让你一览过去发过的状态,也无法备份朋友名单。本来完全是你自己创造的数据,最后你反而没有对它的控制权,这就是现在这个时代的荒唐之处。

Tim Berners-Lee也特别指出过这一点,他认为用户应该100%拥有自己创造的数据。当然,要做到这件事太难了。从人们把一切都放到云上之后,甚至从广告模式大行其道开始,用户就注定没法拥有自己的数据了。用户的数据成为企业盈利的基础,企业越来越大,消灭或者并购了那些不这样做的同行或者竞争对手,最终,我们终于来到了现在这个时间点。这是一个用户几乎放弃了一切隐私,而各大公司用尽一切力量挖掘用户数据,只是为了多卖点广告的时代。

Tim Berners-Lee还说,他设计www的时候,它本来就是个去中心的结构,每个人都可以建设自己的网站,现在互联网变成中心化结构了,这不是个技术问题,这是个社会问题。的确,很长一段时间,互联网都是这么发展的,直到最近这10年,一系列因素交织在一起,让集中化速度越来越快。今天说起来建设自己的网站,听起来已经像是从过去穿越过来的人了。在中国这个趋势尤其明显,考虑到备案和一系列的措施,自己建设一个网站的难度、成本和风险都越来越大,哪有开个微博或者公众号简单,即使克服了这些困难,流量来源也是问题,何必花那么大力气,建一个没人看的网站呢?几大平台就是这样把内容创造者也吸引进来的,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Facebook创造的生态圈中。

Facebook利用算法重新分发流量,并且号称这是为用户提供价值。真的是为了用户考虑吗?如果是为了用户考虑,至少应该允许用户选择恢复过去的排序,甚至,可以付钱来选择过去的自然排序。可惜他们并不提供这种功能,这就是数据被垄断之后的结果。
Facebook利用算法重新分发流量,并且号称这是为用户提供价值。真的是为了用户考虑吗?如果是为了用户考虑,至少应该允许用户选择恢复过去的排序,甚至,可以付钱来选择过去的自然排序。可惜他们并不提供这种功能,这就是数据被垄断之后的结果。

到了这个地步,企业除了决定人们能看到什么,还可以用更巧妙的方式决定如何看,最终可以微妙改变人们对很多事情的态度。微博改过排序,被骂的很惨,但是他们仍然坚持这样做,Facebook改了不知道多少次排序,以至于我打开一个Facebook页面,都要找半天才能找到到底什么是最新的消息,大家都做了一样的事情。所有企业都利用算法重新分发流量,并且号称这是为用户提供价值。真的是为了用户考虑吗?如果是为了用户考虑,至少应该允许我选择恢复过去的排序,甚至,让我付钱来选择过去的自然排序。可惜他们并不提供这种功能,这就是数据被垄断之后的结果,我愿意花钱,但没人肯卖给我需要的东西。算法会在未来继续发挥作用,无数台机器日夜不停的收集和计算,现在还只是卖更多的广告,将来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还有关于AI是否有害的争论,扎克伯格坚持认为AI无害,他当然要坚持无害了,如果有害,人类最大的敌人岂不是就成了Facebook,这家又有AI能力,又有无数数据,野心勃勃的公司?李开复对此也发表了他的看法,说那种像人类的AI只是科幻,现实中短期不会出现。是的,我赞同像《银翼杀手》那样机器产生人类智能的科幻小说暂时不会成真,但这本书的作者菲利普.迪克还写过另外一本书,叫做《少数派报告》,讲的是人类掌握了预测犯罪能力之后发生的事情,这同样也是科幻,它可是基本成真了。

暗网是最后的希望?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从用户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开始的。普通用户和互联网公司,资本市场一起,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笼子,并且成功把自己关了进去。从这些历史发展的过程上,我赞同中心化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并且我相信,无论Tim Berners-Lee还是Evan Williams,或者Mozilla实验室......所有人试图扭转这一切去发明的去中心化互联网,都不会产生什么效果,因为他们难以找到一个体面又是用户必须的应用去支撑这种系统。想来想去,我觉得人类能摆脱这一切最后的希望,是被妖魔化最厉害的暗网(Deep Net)。

现在人们对暗网的描述,就像是住在城市里面的人总是认为荒野里面充满了危险。城市人总是说,不要离开城市啊,到荒野里面会被狼吃掉。但实际上,现在功能齐备的城市一样是从荒野演变发展而来,城市里面确实没有狼,但一样充满了各种危险,很多时候,人比狼更可怕。

暗网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反而是去中心化网络最成功的应用,它不是一个恐怖之地,反而更像最早的,那些互联网创造者们创造出来那个互联网。暗网的历史和变化,是个很长的故事,我们留着下一篇再说。

(本文首发于作者的微信公号“歪理邪说”,经端传媒编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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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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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一統是大勢所趨xd

  2. chantan 說的對,暗網應該是 dark web,它是 deep web 的一部分。
    The dark web forms a small part of the deep web.
    參考:https://en.wikipedia.org/wiki/Dark_web

  3. 苹果的做法完全没问题。因为尊重苹果的生意自主权,我换了Android的设备。
    他可以做他的选择,我们也可以,各自享受各自的便利,也各自承担各自的后果。
    苹果没有义务满足你的想法,你也没有义务买他的手机。

  4. 权利应该是权力的笔误。企业拥有的是一种能力,是权力,而不是权利。

  5. 也許就只能視一切如浮雲?你只能賺走我的錢,但你得不到我的靈魂;甚至,連你以為收集到的數據,其實充滿我刻意製造的假動作。

  6. 买卖双方同意,有第三方监管(规则,法律),才是合理的生意,不然毒品的交易就不会有问题了,苹果的问题不在于他对App是否上架进行管理,而在于他对于App是否能上架有几乎绝对的话语权(政府要求除外),而不会听买家和卖家的意见。

  7. 我知道这样有点挑刺,但是端传媒一直以来的「预设立场」似乎都是反互联网中心化、反大型商业社交网络平台的,在这个立场上已经一连更新了数篇文章,而对立立场上的声量似乎不足。
    前几天关于新闻筛选(curation)的调查数据算是一次中立方向的尝试。但是个人感觉还不够。

  8. @端小二,文章存在一处错误,"Deep Web"正确的翻译应该为“深网”,而“暗网”的英文是"Dark Net",网络分层为7等级,S层“Clearnet”,1层"Surface Web",2层"Bergie Web",3层"Deep Web",4层"Dark Net",4B层"Private Web",5层"Marianas Web"。

  9. 很有趣的文章 期待下篇。

  10. 這篇文章的論點和撰寫「未來簡史」的尤瓦爾 赫拉利很相似,人類開始喪失控制權和決策權,被科技馴化(馴化的本意就是關在籠子裏)

  11. 这篇文章很赞,扩大了我对互联网的认识,尤其是暗网。

  12. 剛好我正在使用Tor瀏覽端的內容。

  13. 不錯的文章,從前就聽聞google. fb的弊端,但又主導各自領域的市場,已經習慣的使用者就算察覺,也莫可奈何。apple倒是不意外,以前就對這種封閉體系的系統嗤之以鼻。
    關於暗網提出的觀點,倒是推翻我對暗網的狹隘認識,許多介紹暗網的文章,多以負面角度報導,妖魔化確實嚴重。不過暗網是否是條可行的路,還有待觀察,畢竟若沒有配套措施(如vpn保護、政府法規),瀏覽暗網其實很容易讓電腦中毒、被綁架,或是瀏覽到血腥暴力、色情犯罪、槍枝買賣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