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晚,泰国曼谷市中心四面佛庙附近突发爆炸案,爆炸地点位于游客集中区,3小时之后已确认18人死亡、117人受伤,伤亡人员中确知有香港及中国大陆游客。鉴于事态严重,端传媒第一时间派出两名记者赴曼谷现场采访。
对记者而言,泰国并非安全的采访地点。2010年,红衫军示威期间,曾有数名外国记者在曼谷采访的骚乱中遭受枪击。4月11日,路透社日本支局的日本摄影记者村本博之在曼谷遭子弹击中胸部身亡;5月19日,意大利自由摄影师法比奥·波伦吉在曼谷骚乱现场胃部中弹,不治身亡。
在2015年8月四面佛爆炸事故后,泰国警方曾宣布在多处发现未爆炸可疑物品。因无法排除爆炸案可能是恐怖袭击,且有2010年外国记者在泰国采访的惨痛事故,端传媒判定这一次在曼谷的采访为高风险,因此给摄影记者配备了避弹衣用于自卫,并让他携带往泰国。
8月18日,端传媒摄影记者关学津及文字记者乘坐凌晨12点半起飞的飞机,从香港飞抵曼谷,顺利入境,开始采访。在5天时间内,两人完成9篇现场报导(https://theinitium.com/channel/bangkokbomb/),留守到香港遇难者遗体被送回才动身返港。
8月23日下午,关学津抵达曼谷素瓦那普国际机场,计划乘坐17点05分起飞的航班返回香港。和入境时一样,他随身携带用于自我保护的避弹衣,但在机场遇到安检截留。
曼谷机场安检人员认为,依照泰国1987年颁布的《武器管制法》,避弹衣属于受管制的“武器”,关学津随身携带,涉嫌“无执照持有军用装备”(Having in possession of arms with no permission),于是将案件转交给军警处理。关学津当晚被拘留在机场警局,律师与翻译前往支援,8月24日一早受到曼谷北榄府法庭传讯。8月24日下午,法庭允许关学津以10万泰铢取保候审,但扣留他的护照,命令他保释期间不得离境。
事件引发香港及国际媒体高度关注。外国记者协会泰国分会发表声明说,新闻工作者在泰国使用避弹衣和头盔是常态,敦促当局不要继续起诉记者,并把防卫衣著或其他纯粹保护性装备合法化。协会表示,常驻曼谷的记者们在最近的政治动荡中一直公开穿著防弹衣采访,泰国当局也没有对他们采取任何行动。现在大型媒体机构都会明文要求,其记者在有潜在风险的环境时要配备防弹衣与头盔。协会还称,过去一直要求泰国当局正视此问题,让记者们能采购、进口和携带足够的防御装备。“关学津一案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当局现在就把解决办法找出来。”香港记者协会与香港摄影记者协会也发表联合声明,要求港府全力协助关学津,争取其尽快返回香港,并获撤销控罪。香港特首梁振英在8月25日回应传媒查询时亦表示,港府已即时向外交部反映关注,并与中国驻泰大使馆联系,希望泰国当局考虑法律同时,“合情合理”解决事件。
9月7日,曼谷法院就此案举行第一次听证,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押后处理;同时,关学津申请前往新加坡采访总统大选,获准在保释期间离境。9月17日,关学津第二次向当地法院报到,警方称仍需时调查案件,将案押后。9月29日,关学津第三次向法院报到,案件再押后。
10月9日,曼谷警方及检察院先后通知代表关学津的泰国律师,称将正式起诉关学津。起诉书指控关学津“在没有取得国防部特许的情况,胆敢持有保护性装备”(“the accused dared to have in possession of a body armour … without permission being obtained from the Permanent Secretary of the Ministry of Defense.”)。
10月12日上午,案件于曼谷法院正式提讯,法官读出“无执照持有军用装备”(Having in possession of arms with no permission)的控罪,问关学津是否认罪,关学津拒绝认罪。关学津被获准继续保释,但被要求11月16日再回到曼谷出庭受审。律师表示,根据《武器管制法》,关学津可面对最高五年监禁的刑事处罚。
在案件调查期间,关学津及端传媒全面配合曼谷警方调查,积极提供各种澄清及证明文件,希望警方经过调查可以理性评估事件,撤销控罪。端传媒一直证明,关学津本人并不知悉泰国法律条款,避弹衣是公司进行国际高危采访的正常配备,亦是公司要求他携带。端传媒尊重当地法律法规,但无论如何,请曼谷警方以维护记者的采访人身安全为第一坚持,不追究刑责。然而,经过一个多月调查,曼谷警方仍然决定正式提出刑事指控。端传媒对这一结果表示极度遗憾,并已经聘请律师继续为关学津提供一切法律支持,要求曼谷当局认定关学津无罪。
避弹衣不应当是武器。在泰国,当地居民可以通过许可证购买避弹衣或防毒面具,但外国记者和医护人员想要获得许可证、或者相关执照,让采访及救护行动正常化,却极为困难。关学津并非个案,为了保护基本人身安全,在泰国使用避弹衣、防毒面具的记者、医护人员不计其数。多个国际记者机构亦曾就泰国1987年《武器管制法》中的不合理规定与泰国政府多次斡旋。
我们相信,关学津所应有的权利,是所有在危险地区从事采访的一线记者的基本权利,亦是保护个人生命安全的最底线权利。我们希望,曼谷当局努力保护游客和记者的安全,而不是动用国家机器去起诉像关学津一样被迫使用防弹衣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记者,不要损害泰国在香港和其他地区的国际形象。
端传媒在此感谢一路以来支持和关注关学津案的媒体同仁及社会各界,并呼吁全球媒体同仁和公众继续关注事件。我们将无条件、一如既往地在这一事件中坚定支持关学津,全力捍卫记者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的基本人权。我们期待曼谷当局能够对关案作出正确、合理的决定,希望泰国政府能够以保护人生命安全作为首要原则,尊重本国人和外国人使用身体保护装备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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