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项旸:港铁工程延期,缺独立核查机制

港铁多条路线工期延误超支,工程总造价增加近246亿元。此事将港府与立法会,及港铁公司的拉锯战推上枱面。
项旸:目前只听到港铁公司自曝延期及解释,尚未看到港府要求港铁公司详细澄清各段线路的延误原因。

港铁多条路线工期延误超支,工程总造价增加近246亿元。此事将港府与立法会,及港铁公司的拉锯战推上枱面。港府认为,港铁公司是工程的承接方,应对工程工期以及成本风险负责;港铁公司认为,延误之一的沙中线是政府工程,超支成本应由政府承担。如超支部分由政府承担,则政府须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引发部分议员不满。议员认为立法会不是提款机,政府应对工期延误及成本上升负责。

港府立会港铁三方权责不清

此事涉及两对关系,一是港府与立法会关系,二是政府与工程承建商港铁公司的关系。三方的争拗与推诿在于三者对各自的权责并未达成共识,但其实这并非难事。首先应调查不同路线的延期原因,并根据不同原因,区别对待。如果延期由不可控因素造成,比如,港岛线西营盘站B3出口的延期启用,港铁公司称是由于工程遇到巨石。如该原因超出工程规划期的勘测所及范围,则不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工程延期应在可以理解与谅解的范围内。对于沙中线的延期,金钟站与何文田站的工程困难,港铁应进一步解释详细原因。如属于估算及估计失误,港铁公司不但应承担上升的成本,还须接受政府违约惩罚。对于高铁香港段的延期,如果成本上升由立法会先期拉布所致,则立法会应负责并拨付款项。

如此简单的权责关系,三者却难有共识,很重要是因为这不仅是财政责任,更是舆论责任、政治责任。港铁延期是立法会部分议员可以利用的议题,借机指责政府,希望借此增加市民对政府监督公务工程的不满。这部分议员自然不会强调高铁工期延误中的立法会的拉布因素。实际上,高铁的延期成本上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先前立法会拉布造成的拖延,导致建筑材料以及工人工资上涨,而立法会应对此负起相当的责任。

与港府与立法会剑拔弩张的态势不同,在港府与港铁公司的关系上,目前只听到港铁公司自曝延期及解释,尚未看到港府要求港铁公司详细澄清各段线路的延误原因。由于港府是港铁公司的最大股东,因此很难从事实上切割两者的利益纠葛。从股权结构上看,港铁公司的决定中也会很大程度上体现港府的意见。

因此,港铁公司几乎不可能与港府对立。加之属于港铁公司的工程,即便上升成本由港铁公司承担,政府其实也要为之付出代价。 属于港府的工程由港府承担,等于将工程成本转嫁给立法会。 划分政府与港铁公司责任,实际上等于划分政府、港铁公司二者的共同利益与立法会的责任。从港府与港铁公司的捆绑利益出发,最佳方案是通过公关说辞,“合理”争取到立法会的再次拨款。当然,从面子上讲,政府及港铁公司也会为延期成本部分成本,不会将责任全部推卸。这也是为成功争取到立法会拨款的缓兵之计。

僵持越久共同成本越高

三者之间的关系与角逐皆为制度后果,由制度设计引起,为自身利益争辩无可厚非。关键是三者都不肯在付出财政代价的同时,付出政治代价。三者都希望能将原因归结于“不可控”,站在政治无过失的道德高地上。这导致推诿、僵持,不利于事态解决,僵持越久,意味着社会最后付出的共同成本越高。从制度设计上,港府与港铁公司利益的高度重合,立法会议员的专业程度不够。

目前亦欠缺对港铁工程的独立调查机制。如没有独立调查机制,港铁公司的解释则成为技术上的唯一解释。如不能在技术上对港铁公司的延期解释进行核实,目前的争拗则变成没有说服力的口水仗,于各方都无益处。目前可行的方案是,立法会委托权威机构检验港铁公司解释,并尽快划清权责,令工程顺利进行。但这一切的前提是立法会真的希望解决问题。否则,此次事件便成为立法会袖手旁观,落井下石,攻击港府施政的好机会。

目前可行的方案是,立法会委托权威机构检验港铁公司解释,并尽快划清权责,令工程顺利进行。

(项旸,资深公共政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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