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康桥之家”事件曝光,引起社会大众高度关注,智障人士组织、家长组织、社工团体、立法会议员和人权组织连日来展开连串行动,要求社会福利署(社署)正视残疾人士私营院舍(私院)的监管问题。
事件背景,是由一宗法庭撤控的新闻引起的。私院“康桥之家”前院长于2014年底被控性侵犯一名中度智障的女舍友,惟事主被评定因创伤后压力症及智障而不适宜出庭作供,聆讯多次押后,控方最终于今年 5 月撤销控罪。
事件于 10 月中旬曝光后,引起社会关注,陆续有曾入住“康桥之家”的舍友、舍友家属及前员工站出来,披露更多院舍内的不人道情况,例如舍友日常得不到适当照顾外,院舍卫生情况极差、老鼠出没、环境挤迫、人手严重不足,甚至以“影子员工”充数等。事实上,今年8月“康桥之家”已发生了14岁自闭症男童堕楼死亡事件,当时社署并没有采取任何具体行动,已令家长组织和残疾服务界极为不满。
事件引起公众众多疑问,既然《残疾人士院舍条例》于 2011年11月18日正式生效,有了发牌制度,私院质素理应得到改善,为何却连番发生令人发指的事件?
私院监管形同虚设
现时的残疾人士院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资助院舍,由政府津助非政府机构营运,属非牟利性质,有需要人士必须经由“康复服务中央转介系统”申请排位然后轮候服务;另一类就是私院,由私营公司营运,属牟利性质,有需要人士可自行向个别私院申请入住。
资助院舍及私营院舍均受《残疾人士院舍条例》规管,至于院舍的营办和管理,必须符合《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所列明的规定。可惜,一来《实务守则》标准过于宽松;二来,两类院舍受到的监管,其实有莫大分别。
先说资助院舍,现时全港约有226间,由于是非政府机构营办,因此院舍均受到 16项《服务质素标准》(SQS)所严格规范,每年亦必须达到《津贴及服务协议》(FSAs)内订定的要求,才能确保来年继续获得拨款。各院舍每季度还需要向社署递交详细报告,包括服务时数、照顾及训练项目、个案服务和活动内容。此外,资助院舍还有一套严格的投诉处理程序,院舍若接获投诉,必须根据其服务承诺,作出调查和跟进,回复投诉人外亦必须呈报社署。当资助院舍发生特别事故/意外事故,必须遵循严格程序,通报社署。
可惜上述提到的各项措施,却不适用于私院。换言之,当局只是按条文极其宽松的《实务守则》来规管私院。根据社署资料,对私院质素的实质监管方法,只有巡查措施,若发现违规或不达到《实务守则》的规定时,社署声称会发信私院要求改善。但近日被揭发的私院丑闻,令公众十分怀疑,社署只发信没行动的做法,实质是助纣为虐。
监管情况欠缺透明度
在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我们对私院的整个监管情况,存在众多疑问。报导引述立法会文件,自2013 年6月至2016年1月,社署曾突击巡查残疾人士院舍共5430次,共发出1160封劝喻信及2封警告信。疑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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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多次的巡查,究竟有多少是巡查私院?巡查资助院舍和私院的次数比例又是如何?“五千多次的巡查”容易误导市民,以为社署落力监管私院,但其实资助院舍数目是私院的三倍多,社署能够公开两年半以来,单就巡查私院的确实数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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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发牌部的突击巡查小组由发牌部负责建筑、消防、卫生、护理、个案服务的相关同事组成。据悉巡查私院的,也有一支由社区人士、机构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巡查队伍,但究竟社署用什么准则来决定队伍的邀请名单?任期又是多久?巡查内容又如何?巡查过程怎样进行?有没有巡查报告?若发现私院违规,社署的具体跟进又如何?社署有没有清晰的惩罚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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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守则》只能规范私院的硬件环境,如建筑、消防、卫生、膳食和人手比例等条款,至于软件环境,例如私院职员如何恪守保障舍友的尊严和私隐、如何保持友善的人际环境、如何满足舍友心理和社交的需要,甚或出现职员对舍友作出不当行为时,《实务守则》内容并没有提供实质指引和规范。如是者,当社署接获软件环境相关的投诉时,是根据什么标准发出劝喻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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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社署对私院有没有实施呈报机制?《实务守则》第九章第9.6项“保存纪录”中,只有“特别事故报告”一项,列明若院舍遇上特别事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向牌照处报告。可惜,《实务守则》却没有订明,若果私院漏报特别事故,或者刻意不报,会有什么后果。其余有关意外纪录、死亡/迁离残疾人士院舍纪录和投诉纪录等,《实务守则》只要求私院作纪录,却没有要求私院将纪录呈交社署。换言之,社署对私院的监管,容易变得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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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社署若接获家属或外间对私院的投诉后,是如何跟进?究竟有没有具体投诉处理程序?发牌制度生效以来,接获多少宗有关私院的投诉?投诉属于哪类性质?经调查后,投诉虚实情况的数字是多少?投诉个案属实的话,社署如何按个案的严重性,对私院作出惩处?
“冰山一角”的恐惧
“康桥之家”事件虽然引发社署对私院作出第一次“钉牌”行动,大众对事件的忧虑却未放下,担忧其余68间私院,究竟还有多少间的质素恶劣程度如同康桥之家?究竟仍有多少私院舍友,此刻是处于人间炼狱式的生活当中?
社署将“康桥之家”停牌,并不代表事件告一段落。残疾人士和家属,以至社会大众,无不要求社署必须即时推出新措施,加强对私院的监管,订出明确罚则,对违规或不达标经营的私院,进行果断的行动。
另外,社署亦必须订出清晰的投诉机制和处理程序,一当发现舍友怀疑受到不人道对待时,必须尽速彻查,若查明事件属实,社署必须即时介入处理,并主动将事件公布。
“康桥之家”事件揭示了经济繁荣背后,香港有关当局人道精神之薄弱,和对维护人的尊严的冷漠。这种“冷漠”,究竟是否由于当局对解决整体残疾人士住宿困局的无能感,因而产生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态度吗?但我依然相信良知的力量,希望良知唤醒当局,放下冷漠、鼓起勇气,来面对问题,解决困难,改善现状。
(黄敬岁,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注册社工)
注:标题为编者所拟,作者原题为《“康桥之家”事件凸显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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