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企业家精神是否有益社会,取决于制度

企业家精神可为善,也可为恶,而企业家也是商业英雄、贪婪掠夺者甚至破坏社会秩序的败类等多种形象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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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是什么?最广泛引用的定义来自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他将企业家定义为资本主义的灵魂,企业家精神本质是创新,其主要表现就是创造性破坏。

对于马克思 • 韦伯而言,企业家更多追求社会的自我实现以及俗世天职,产生于新教伦理的资本主义精神就是认为,人们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的结果和表现。”

至于中国人,更为熟悉的是革命导师马克思,他强调经济地位决定了上层建筑,企业家本人是不断追求利润以及压榨剩余价值的人格化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不断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
 

理论上的企业家精神是一回事,那么现实中的企业家精神究竟如何?企业家精神难道只是与资本主义有关?企业家精神是否真的起源于西方尤其是西欧?事实上,当我们在历史中追溯企业家精神时候,发现企业家活动在公元前数千年前已经存在,而所谓“光从东方来”,不仅包括文明等领域,也包括商业。

《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从美索不达米亚到现代》在这方面提供了深入思考,这是一本论文集,由哈佛大学历史学和经济学荣休教授戴维•兰德斯(David S. Landes)、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和历史学教授乔尔•莫克(Joel Mokyr)、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伯克利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普林斯顿大学荣休高级研究员和经济学教授威廉 • 鲍莫尔(William J. Baumol)合力编著。

华丽阵容之外,全书内容详尽,由不同门类与领域的学者共同撰写,可谓企业家精神历史之旅,也使得这本论文集的价值不仅仅局限于过去,更揭示了今天的诸多困境。

《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从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到现代》(The Invention of Enterprise: Entrepreneurship from Ancient Mesopotamia to Modern Times)

出版时间:2016年1月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者:戴维•兰德斯(David S. Landes)/ 乔尔•莫克(Joel Mokyr)/ 威廉•鲍莫尔(William J. Baumol)

译者:姜井勇

如果理论家追求是应该如何,那么历史学家往往展示实际如何。最近一百年的诸多考古成果以及技术手段,帮助大家逐步还原古代历史形貌,也使得过去很多不证自明的理论基础面临破产。

比如人类不仅在数千年前就有发达的企业家活动,而且这些活动往往是集团形式运作,而不是奥地利学派等人认为的个人行为,至于货币和交易的起源,考古证据也揭示货币起源于人类学意义上的馈赠,而并非经济学家普遍认为的物物交换。
 

考察历史,一方面我们会惊诧于古人曾经达到的商业高度,另一方也不禁反问,这些古代商业文明为何逐步淹灭?这就必须解释企业家精神的不同定义,有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也有非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前者主要通过创新与进步带来财富,而后者主要聚焦于再分配领域,在古代往往以掠夺以及战争等方式存在。

也正因此,企业家精神有时候会带来增长,有时候则会破坏繁荣——如果我们抛开资本主义时代对于企业家的无上礼赞,以及共产主义对于企业家追逐剩余价值的鄙夷,我们就会发现企业家精神事实上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而企业家也是商业英雄、贪婪掠夺者甚至破坏社会秩序的败类的多种形象混合。
 

企业家精神是否对社会有益,其实取决于社会制度,古代曾经有促进生产性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制度,但是很多时候则是压抑企业家精神。某种程度而言,企业家精神类似一种无形的发明创造,在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时候,这类发明创造往往是短期性的。

正如经济学大师道格拉斯•诺斯所言,制度安排在决定收益结构中起着重要作用,而所谓收益结构就是不同社会活动的的相对报酬;如果生产性活动有益,那么企业家精神也会倾向于生产,带来资本的流入以及生产性活动的放大,进而带动经济繁荣以及社会进步;反之则可能将各种人力与生产资源集中于非生产性领域,这可能带来收入向金字塔尖人群集中,加大贫富分化,滋生越来越强大利润集团,甚至社会溃败。
 

也正因此,企业家精神在历史长河角色往往是跟随者角色,生产性的企业家精神也曾经让步于掠夺性的企业家精神,这往往取决于社会的激励机制,而按照奥尔森的理论,即使一个开端不错的社会,往往随着承平日久也会滋生各类利润集团,最终将激励机制不断倾斜向自身,这对于社会法来说就是一个由繁荣向停滞的钟摆过程。

这种情况在历史上似乎是惯性,在《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中,我们也看到大罗马制度如何从有利于债务人转向于债权人,最终使得企业家精神从近东起飞而覆灭于罗马,罗马帝国也因此走向衰败。

反过来说,如果能够打破惯性,就可能带来经济的飞跃以及社会变革,正如西欧工业革命的历史,“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内容包罗世界各地,从美索不达米亚和新巴比伦时期的创业历史到伊斯兰教时期的中东史,既有美国欧洲等地的企业家精神历史,也有中国、日本和印度企业家等后发国家的精神史。

不过坦白说,关于中国的部分在全书看起来并不突出,甚至略显单薄,这可能也是作为中国读者,我天然更了解中国的原因。
 

在中国传统士农工商的社会序列中,企业家位于末流,其企业家身份往往也寄托了商而优则学的期待,这也导致中国古代虽然有诸多发明,却始终走不出马尔萨斯陷阱,从李约瑟之问到费正清的思考,都是在力图厘清中国商业与政治的依附关系,“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家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器,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
 

事实上,依附于政治是各地商业的惯例,并非中国特有。在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故事,有个无名小辈发明了一副不易打破的眼镜,他献给了当时的罗马皇帝,期待得到一笔赏金,皇帝问他有没有别的人知道这一发明,他说没有,皇帝马上令人把他杀了,理由是为了避免这一发明为人所知。

这是古代的通常情况,罗马作家们在记录这一故事时候也没有人为无名小辈期待从皇帝那边获得赏金表示不解,这说明这是当时普遍存在的价值观,中国的悲剧并非中国独有,而是历史的通常惯性:即知识产权往往只有得到官方认可才有价值,大多情况下获得回报可能性就是获得赏金,而打破这种惯性其实需要市场机制。
 

无论如何定义,企业家群体的地位今天已经日渐显著,或者说,过分显赫,当占领华尔街以及反对1%等口号席卷全球时候,当科技公司日益控制主要经济命脉时候,仅仅将其视为市场的反动以及意识形态的幼稚已经不足够,我们或许真的应该反思,企业家精神的边界与约束在今时今日如何达到最优?

美国房地产大亨特普朗(Donald Trump)参加美国总统竞争之时,其自封的优势之一就是对比其他候选人,他有生意场打滚翻转的经验,或许受到他的刺激,另一位著名商人彭博创始人布隆伯格也加入了竞选行列,后又宣布退出。

在美国历史上,这是不多的情况,然而这也再度提醒我们,企业家精神看起来是商业问题,其实和政治制度以及商业环境密不可分,这并非中国特例,而这也反证中国没有那么特殊,换而言之,商业文明与法治精神的普适性也适宜于中国。

(徐瑾,青年经济学者,近年关注中国经济转型与金融史,FT中文网财经版主编,2016年2月出版专著《印钞者:中央银行如何制造与救赎金融危机》。端传媒获授权转载自作者微信公号:【经纪人(econhomo)】,如欲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大标题为编者所拟,原标题:追溯企业家精神的历史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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